清流、濁流 1/6/2013
清流事別三君子,蟹器胡言作未休。
誰憐垂淚青蓮情,踏破鐵鞋覓新猷。
利申: 本人屬於獨立 · [香港人只有—派,保護《基本法》爭取普選 ] ...「利申」 意思解作 「講明先」 或「先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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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
基本解釋:
1.清澈的流水。
2.喻指德行高潔負有名望的士大夫。
3.晩清統治階級內部的一個政治派別的名稱。他們評議時政,上疏言事,彈劾大臣,指斥宦官,對外反對列強蠶食,對內主張整飭紀綱。中法戰爭前後,清流繁衍為前後兩輩。前清
流奉軍機大臣李鴻藻為魁首,後清流以戶部尚書翁同龢為支柱。光緒帝親政後,他們以擁帝相標榜,稱為帝黨,以別於當權的後黨。
4.比喻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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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兄.能看到你的文章如同明燈,論資排輩輕言淡寫亦覺激勵,隨著歲月年輪,
爾與余還心知輕靈面對人生,放不下鄉愁別緖,爾等兒女有成本應安享兒福,但港
事爾等同 丁子霖女士之慈祥之號令港人有所警預,這點點翰墨其意義宏動捨爾其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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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總會有放不下 6:50 2/6/2013
飾演戰地記者瑪莎.蓋爾虹(Martha Gellhorn)的妮高潔曼,終於與她所愛的海明威在當時環境優美也安寧平靜的古巴有一個雙宿雙棲的別墅式居所了。一場熱烈做愛、讓瑪莎死去活來地叫床之後,二人躺在床上,瑪莎拋下一句「我要去芬蘭採訪」。海明威感奇怪:這裏安靜舒適,我們一起生活寫作,不好嗎?海明威已是名作家,蓋爾虹也是後起之秀,有不少出版社約稿。可是,蘇聯進侵芬蘭了,瑪莎要去作戰地採訪,她丟不下受戰火蹂躪的地方。愛情、摯愛、安寧、寫作,都不考慮,要走就走。
這是HBO一部名為《戀上海明威》(Hemingway& Gellhorn)的電影,故事的真正主角其實是戰地記者瑪莎.蓋爾虹,電影講她與海明威的人生故事。上述情節引起我深思。
許多智慧名言都叫人活着要懂得「放下」,但人生有些人有些事甚而有的地方總讓人放不下,而且放不下才會使人生有意義。比如上述的瑪莎.蓋爾虹,她在西班牙內戰時炮火連天的教堂避難,因為聽到外面有孩子哭聲,她不顧危險地跑出去,尋聲找到在瀕死的媽媽身邊的嬰兒。她抱起小孩冒着炮火跑回教堂。孩子哭聲讓她放不下。海明威在這一刻愛上她。
許多朋友對香港現狀極失望。她常年在外旅遊,她說受不了香港新聞,看了生氣,另一個她說看港聞會爆血管。我年紀大,經歷的事情多了,對人生從來都悲觀,所以儘管許多新聞讓我對香港的淪落惋惜,倒不生氣。只是在美加的環境優美、社會安寧的地方卻住不下去,就像瑪莎.蓋爾虹那樣,惦念着這個倒霉的漸漸淪亡的地方,想繼續在此發聲。這種放不下有意義嗎?不知道。
李怡
電郵 :mcwriter@apppledaily.com
地鐵美景 31/5/2013
一名白人少女在香港地鐵車廂伸腿坐在地板上,被網民拍下上載,讚揚這位「外籍少女」的坐姿娟好,美化了香港環境,並與中國乘客蹲踎的姿勢圖比較,引致一些愛國的中國網民批判,說是「雙重標準」。
我上網瀏覽,發現這位白人少女的坐姿,確實是很美。
首先,語文用字要求精確,「外籍少女」一詞引人誤會,因為今日的「外籍少女」,可以是留學美國、取得綠卡、並歸化美籍的中國高官的女兒,「外籍少女」不一定特別「高級」,圖片裏的少女是一位白人,是什麼國籍,並不重要。
語文正名之後,就該探討美學了。白人少女的坐姿佳美,因為她穿短褲,伸長的一對美腿,線條姣秀,而且她雖席地而坐,美腿都是併攏的,證明她雖然年少不羈,但卓有家教。
第二,圖中白人美少女穿一件淺藍色T恤,米白短褲,揹一隻深藍色行囊,色彩的選擇很好,沒有半點香港人講的「娘味」。拍照的網民,必是見慣自由行遊客大嬸喧紅爆綠的強國式衣裝風格,方覺得眼前白人少女,如流水、如清蓮,在喧譟的中國人社會之中,確實是一道心曠神怡的風景線。
一個Top Shot,她很自然的坐在地上,在講手提電話,從她的衣着品味和坐姿來判斷,觀者不在現場,也可以猜到她講手提電話的聲線,必定很低。
網民很壞,也上載另一位強國乘客蹲車廂的圖片比較。這樣一比較之下,美感在哪一位的一邊,即使是瞎子,也看出來了。
盲目愛中國的人士,自然受不了,為甚麼同樣是蹲坐,你那麼「崇洋」?他們痛苦地大叫「這是雙重標準」。
但是美醜不兩立,在美學上,當然有雙重標準──譬如同樣是男人,一齣電影,阿倫狄龍做主角,跟那位什麼「香港第X才子」做主角(沒有說是誰,慎勿對號自行入座),你會掏錢買票,幫襯哪一齣?
正如一個是「港英行政局」,一個是特區「行政會議」,都叫「行政」,比較之下,必定高下立判──不錯,「港英行政局」也有「官商勾結」:英國人勾結滙豐大班,讓滙豐做了發鈔銀行,但是,滙豐銀行有公信力,其獅子之圖徽,美感,我相信滙豐銀行多過相信中國博大精深的玄學文化裏的冥通銀行。
在美學的範圍中,沒有愛國不愛國的標準,而且很遺憾,在當代,你會發覺,你越崇尚美,越不「愛國」。中國人社會太多金融工商課程,缺乏美學教育,無辦法啦。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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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主 1/6/2013
雖然「本土派」的部份主張看起來那麼像港澳辦發言人所說的話,雖然他們叫大家忘記六四的主張在效果上幫了中聯辦一把;但我並不以為他們是高明的「五毛」,潛伏的「土共」。要下這種近乎陰謀論的斷言,不只需要更精密的推論,還必須有足夠堅實的證據。尤其「本土派」中的核心人物陳雲,我絕不會輕易地扣他帽子;相反地,我很認真地看待他的論說,將來還要好好地嚴肅討論。
因他而起的爭議卻是一個很好的起點,能夠讓我們暫時檢視一下今天香港公共討論裏的一個有趣現象。比如說他的一些粉絲,我發現他們有時候會用「戰無不勝」和「算無遺策」這樣的詞語去形容他們心目中的「教主」。坦白講,在我有限的見識範圍之內,過去幾十年只有另一個人時常被人誇讚為「戰無不勝、算無遺策」,那個人就是毛澤東。而今天的香港,卻一下子出現了幾個「永遠正確」的「教主」(除了陳雲,另一位當數黃毓民),這難道不是個很好玩的現象嗎?
比起恭維「教主」,更有意思的是「信徒」們批評乃至於攻擊對手的方式,因為那些動輒從猜測別人動機入手的分析,因言廢人加上因人廢言的浮泛判斷,以及務求把對方罵臭罵倒的修辭(例如「奸」和「賊」一類的字眼),全都讓我想起了當年共產黨發起的幾次政治運動。直到現在,大陸網上的「五毛」都還很喜歡把自己不同意的人稱為「漢奸」和「賣國賊」,就和我們的本土派把包括李柱銘在內的人物叫做「港奸」及「賣港賊」一樣;分別只在於把「漢」與「國」換成了「港」而已。
為什麼自詡為「更高等種族」的這群人的思維方式與用語習慣,會那麼像他們最瞧不起的「強國盲毛」呢?為什麼理論上最反共的人,在討論問題的時候卻變得盡得老共真傳?
(變成你的敵人二之一)
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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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當年集體表錯情 【網上論壇】(自由撰稿人 王肇之)31/5/2013
問題不在於我們應否紀念六四,問題在於我們如何面對六四,如何思考六四對於香港的意義。
六四慘劇是人權發展史上的重要事件,透過各國記者的鏡頭,在世人面前揭示了獨裁政權的手段可以如此暴力,如此肆無忌憚。有意見認為,六四屠城的消息傳到東歐,間接成為東歐劇變的助力。時至今日,世界各地仍在展覽各種紀念六四事件的藝術品,可見六四的意義早已超越國界,不囿於某地某國。把「六四」與愛國情懷綑綁銷售,是愛國者的主觀詮釋。
香港人在八九年對六四事件反應劇烈,無可否認有愛國情緒在背後推動。但另一個主要原因,相信是由於八九民運的荒謬大大震驚了香港人,偏偏當時中英談判大局已定,香港主權在九七移交中國的命運已經無可避免。香港人走上街頭,聲援學生,摻雜對前景的恐懼和不安。當時的香港人看待六四事件,人人各懷心事,也許非僅僅「愛國」二字了得。
到底當時在短期急升至高位的愛國情緒,是支聯會所謂的「香港精神」,還是香港人集體表錯情,一時三刻很難定奪。縱使「香港人」這個提法在七十年代甚至更早已經出現,但一直不成確切的論述,八九年的香港人固然不可能以所謂「香港人的立場」去看待六四事件。同時間,「愛國」思想卻以血統為基礎,隨着南逃難民傳到香港,未經社會深入反省,不虞有詐地接受了。今日回首,香港面對六四時表現出的「愛國」,很可能只是香港人尋找身份認同的過程之中,暫時借來安頓,但最終又必須拋棄的替代品而已。
幾年前,筆者有幾位香港朋友在台灣辦六四紀念活動,找我加入籌備工作。我劈頭就問:「台灣人為甚麼要紀念六四?」提案的朋友回應:「因為台灣人太不重視六四了。身為中國人,怎可以不紀念六四?」我眉頭一緊,說:「問題是:很多台灣人根本不認同中國身份嘛!」一盤冷水,把現場氣氛弄僵了。時移勢易,當天的問題換了場景,搬到香港來了。在將來,這個問題只會日趨尖銳,不可能緩和。因為矇矓的「香港人」身份跟過去想像中的「神州大陸」、「中國同胞」終於在現實交流中碰面了,大家終於驚覺彼此差異巨大,乃至有無法跨越的鴻溝。政府越提倡包容,越提醒港中之間的差異。差異,所以才要包容。某些知識分子開口閉口包容「文化差異」,不正正講明香港和中國在長期的分隔之下,已經演變成兩套文化了嗎?儘管祖先能把黃皮膚黑頭髮的外表傳下去,一代代人內心的變遷卻是無法阻止的。
香港人的身份認同由來複雜,日後的討論勢必更為激烈。更多類似八九民運的事件之定位問題,將會陸續有來。這些曾經,甚至現在,引起香港人以「愛國」情緒應對的事情,在日後應該如何處理,將會繼續引起爭端。而我們亦要適時調整心態,面對變化。這是國際的大氣候,配合香港的小氣候,風波遲早要來的。分別只在於有些人已經密密應對了,有些人仍然懵懵懂懂,等待沉沒在一場時代變遷的風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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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六四,放下無謂包袱 2012年06月05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05/16397211
支聯會舉辦的六四悼念集會,眾多港人年年參與,風雨不改。為着八九民運的悲慘結局、被中共殺害的學生平民以及還在繼續被壓迫的死難者家屬,我們都流過很多眼淚,喊過很多口號。
八九民運的這一段歷史,當然不可以遺忘,也不可能被遺忘。當年百萬港人上街聲援的歷史性一幕,也是香港歷史的一部份和港人的集體回憶。這場民主運動以血腥鎮壓結束,「鎮」碎了所有關心中國的人的心,也揭示了中共的無可救藥。
香港人需要冷靜的頭腦
二十三年過去,大陸的政治環境毫無寸進,而香港,隨着主權移交十五年的來臨,只是逐漸步向黑暗,越來越貼近北面的地獄鬼國,連一國兩制也快將不保。身為香港人,在此刻悼念六四,需要的是冷靜的頭腦,而不是流着淚唱歌的一股蠻勁與一腔熱血。
廿多年來,支聯會、民主黨等人一直向港人宣揚「建設民主中國」;在其潛移默化下,很多人常將「中國先要有民主,香港才可有民主」這句話掛在口邊。然而,中國何時會有民主只有天知曉,而香港的雙普選進程則明明是白紙黑字寫進了《基本法》裏的。為甚麼硬要將中國與香港的命運綑綁,硬要在港人應得的權利、該推進的議程上放上種種前設及關卡?如果真的要待中國有民主香港才可有民主,那他們為何從來沒有鼓吹港人聯手北上推翻中共政權?那我們還年年在港遊行示威幹嗎?還不快點「搞定」十三億人民的國家,才好回來香港爭取香港民主?民主派的失敗與無能,多年來大家有目共睹,不是死抱着六四這招牌、喊着「建設民主中國」此等聽似偉大的口號就能遮醜的。
而香港人當年表現出「愛國情懷」,為中國發生的事同聲一哭,在今天中港矛盾日深、連自己家園也不保的情況下,我們又是否有勇氣撫心自問:我們真的愛中國這國家、愛這國家的人民嗎?悼念六四,是不是就等於愛國?是不是就等於要支持支聯會所喊的所有口號?甚至,是不是就等於港人要為這個國家無止境的付出?
悼念六四,可以有眾多理由,沒有人或組織可以壟斷,也不是只有中國人才可悼念。每年維園的燭光集會上,除了華人,還時常可見外國人的臉孔。譴責暴政屠殺人民,是全人類的共同人道關懷。大是大非,沒有人可扭曲。然而,港人也不必背上不必要的包袱,在悼念一宗歷史慘案的同時,虛耗光陰爭取不可期之事,甚至押上香港的前途。
應立時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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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香港城邦論是華夏民族安邦、定國、平天下的思想 2012年10月22日 http://hkam2011.blogspot.hk/2012/10/blog-post_4929.html
近日土共攻擊港獨之聲,沸沸揚揚,我特別在即將出版的新書(書名未定)抽出一節,討論香港城邦論與中華邦聯論之關係,分條陳述如下:
一、城邦是擁有繁榮經濟、興盛文教與豐富國際關係的地方。城邦並不擁有現代的國家主權,但其自主自治的能力、國際締約的能力,逼近現代國家。城邦是民族制憲立國(building a constitutional nation)的預備狀態,也是民族文化復興建國(building a culture nation)的發揚基地。
二、城邦乃香港自一八四二年以來的政治體制之描述,不論從屬於英國還是中國,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城邦自治(city-state autonomy)。香港不具備國家主權,沒有國防權力和若干的國家外交能力,但香港擁有完整的自治權和相當能力的外交權。
三、香港是城邦,城邦是香港自一八四二年至今的政治體制的客觀描述。說香港是殖民地,與說香港是特別行政區,都難以理解香港的政治體制。在英國殖民佔領時期,香港不是一般的海外殖民地,香港擁有近乎國家的自治權和外交權,英國外交界一度戲稱香港為共和國。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後,說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也是難以理解香港的政治現實。比對其中共的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治下的人民情況,香港不是「特別」(special),而是正常(normal),說香港情況「特別」,那麼中國其他地方豈非是「正常」?「特別行政區」只是香港在中國目前憲制上的名詞,並沒有什麼描述的概括力。等於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民主集中制」,這個正式的、官方的名詞並沒有什麼描述的概括力,現實是一黨專政,或者黨國體制。香港實現法治,港人擁有人權,香港居民卻不是中國的國民,香港可以用中國香港的名義自行參與國際組織、簽訂國際條約,這些都不是「特別行政區」的名詞可以理解的。香港可以在九七年順利過渡,是因為《基本法》尊重香港的政治現實,香港是自治城邦,九七之後也是自治城邦,只是主權國授予的自治權力比以前更大了:香港可以容許自己選舉元首和立法議會。其他原本的自治權力並無削弱。說香港是城邦(city-sate),只是政治學的客觀描述,等於說中國是黨國(party-state),也是政治學的客觀描述。中共不反對人家用「黨國」來描述自己,為何要反對香港人用「城邦」來描述香港呢?
四、中共是黨國,香港是城邦,彼此都沒有建立憲法上國家、文化上的國家,彼此都處於建立國家的預備狀態。香港城邦與中國中央政府的關係,來自《中英聯合聲明》的國際締約關係,也來自中國國務院頒布的《基本法》的內部憲制關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力關係用憲法來清楚界定,是中國近代的憲制萌芽。而香港的主流是華人社會,保存了王朝中國與民初中國的文化精銳,並吸收了英國的文化精華與典章制度,是中國近代現代化的典範,足以垂範將來中國以文化建國的道路。
五、香港是中國土地上首次用憲法的方式來規範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力關係,也是自春秋戰國以來,第一次用盟約的方式來奠定地方與中央的權力區隔關係,也是歐洲的締約政治在華夏的施用。憲法關係是要用政治實踐、乃至於政治鬥爭來演練的,不是一紙公文就可以成事,更何況香港的法治傳統與現代行政歷史比中共的來得更為深厚。香港的地方與中央的權力關係,必須經歷憲法的演練、權力鬥爭的演練、兩地族群紛爭的演練。在英國殖民地時期,香港的自治權力也經歷過無數的英國本土與海外殖民地的權力鬥爭而定型的,歷代總督——特別是二次大戰之後的總督,都曾經捍衛香港的自治權而不惜對抗英國的干預,直至雙方取得默契。權力關係才穩定下來。《基本法》授權自治的中港詮釋之不同、香港與中央的權力關係,兩地族群的紛爭,都必須經過演練,期間出現的問題,可充當將來中國憲制建國的參考。
六、現代中國,國不成國,在法統與道統兩方面,中國都沒有建立起來,沒有建立憲政立國的法統,也沒有建立文化立國的道統。《禮記·中庸》曰:「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地方各自按照其風土人情與政治傳統,分立分治,是華夏在先秦時期,特別在周朝時期的文化天下狀態,是儒家禮樂治國的典範。香港的自治狀態,可以為將來中土的地方自治提供參考,也可以為中國大陸與台灣政權締結憲制關係提供參考。期間,可以適當以地方自治的方法處理清朝這個滿蒙帝國帶來的蒙古、西藏和新疆的外族領土,奠定華夏以文化立國的憲法體制。至於中國大陸,經兩岸政府商議後,可採取「大政奉還中華民國」之法,中華民國之國號給予大陸,大陸採用民國憲法(經若干調整),台灣獨立成邦,為台灣共和國,同時與中華民國締約。換而言之,促進中國建立法統及道統的方法,是用締約政治來開展華夏天下的憲政,由周邊的台、港、澳開始,再推展到中國大陸地區,由外到內。文化方面,也是用周邊地區的華夏遺民文化來促進大陸的文化滋長,使之復漢,這是以外圍政治促進本土變化的方法,也是「禮失求諸野」的儒家政治。香港要城邦自治,然而也要鼓吹中華邦聯。將來台灣加入邦聯,它的獨立自治權會比香港的大,故此可以提升香港的自治地位,幫助香港確定在《基本法》的憲制授權及享有剩餘權力。[1] 這是香港城邦不能孤立的原因。
七、中國國土遼闊,勉強採取中央集權體制,無法照顧各地文化風俗而立法與權宜行政,必會成為官僚理性主義統制之國,損害生機,或者落入中央與地方脫離,無法把持大局的失敗國家(failed state)。中國本土、台灣、香港與澳門建立中華邦聯,對內可以安定各地的文化與政治傳統,毋須統一為官僚體制管治之國,香港及台灣之華夏文化及現代化經驗亦可垂範中國本土,引導中國本土復正及復漢,對外可以用一國四邦的方式,在國際社會活動,促進中國的對外關係。歐洲的德語區,也有四國,彼此緊密聯繫:聯邦德國、奧地利、瑞士和列支敦士登(Lichtenstein)。此四國之國情,猶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與澳門,當然,中華邦聯將以邦聯憲法訂立彼此緊密的對內關係,並非鬆散的國際聯盟。
八、中華邦聯成立之際,中華四邦同時具備主權而締結成為邦聯,軍事權在統一體制,各地可以保有治安力量及象徵式的防衛力量。外交方面,彼此釐定權限。各地行政獨立、財政獨立、司法獨立,邦聯設立協調辦法。
九、中華成立邦聯之後,可以用準成員、預備成員的方式,敦睦日本、韓國、新加坡,並且與漢文化流播地區(越南)及宗教文化友好地區(泰國、緬甸、不丹、斯里蘭卡)保持緊密關係。
十、中華邦聯乃復漢興亞之大業。此舉將可以突破美國的政治壓制和軍事威脅,預計將受到美國的強橫阻撓,預計美國將在邦聯協約之前,鼓動台灣及香港獨立,納入軍事保護條約之內。然而,漢室必須中興,華夏之天下必須建成,東亞必須解放,重獲國家自由。華夏必須與強敵周旋,並向東亞諸國痛陳利害,遊說支持。
關於抨擊城邦論是港獨的、去中國化的,可以反駁如下:
一、城邦不具備國家主權,以城邦描述香港的自治地位,符合《基本法》。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除了國防與外交屬中央管轄外,其餘事務屬香港內部自治事務,中央及各級省市政府不得干預香港內部自治事務。城邦論是香港民間的護法運動、政治啟蒙運動,並非香港獨立運動。土共高舉基本法的第一條,說香港是中國統轄之下,正是城邦論的基礎,並無抵觸。至於高舉第二條的中央授權香港自治,也是城邦論的基礎。然而,中共理解的授權是隨時可以收回的,但根據憲政原則,中央授予地方的自治權是無法收回的,除非地方政府違憲而中央根據憲法暫時收回若干自治權。
二、香港城邦自治並非去中國化,而是恢復華夏,再造中華。土共說城邦運動是去中國化,乃思想怠惰,不辨是非。去中國化是台灣的民主進步黨和前台灣總統陳水扁推動的文化運動,有台灣抵抗外來政權和外省人的的本土環境,即使是矯枉過正,也是台灣人的事情,其概念不能移植到香港。香港是華夏的遺民社會,保存了中華風俗、正體漢字和粵語漢音,此地華人敬天法祖,然而西風東漸,香港也必須努力恢復華夏文化。
[1] 憲制授權是《基本法》第二條,授權香港自治,但中共常以為授權是隨時可以收回的。剩餘權力是指《基本法》沒有明文限制的權力,香港都可以行使。憲制授權是明文的授權,剩餘權力是不明文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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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頭頭仍每年在抽水......岸仔 點睇 ?
岸仔 | 31st May 2013 | 香港短打 http://wongonyin.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13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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