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普選。何謂普選?按“普選定義”是一人一票而選出(行政長官)亦沒必要附加什麼條件。偏好一個裝神弄鬼的政治在背後裝神弄鬼,把不需要的變成必要;就好似“中國憲法”裏所表述的好的它說盡了,壞的(跳空逃遁)如‘序言’四九年:如何如何怎樣怎樣;,突然地就說到了七八年如何進入《小平》時代如何光輝無敵。查實四九——七八年所經歷的人間血淚在當年四億多人至七八年十億多人來算,全都過過非人血淚的生活。就算(小平的兒子)都被推下樓而跛了腳,這些非人血淚一點也不提!——這算是普選憲法的定義嗎?
國內的所謂憲法從未遵守過應有的法律責任。而外在的香港難道也遵從國內的一套嗎?
如是不同於國內的一套《小平既定的一套…一國兩制》是有普選權自治權,哪麼還要顛倒黑白強加國內的一套在香港嗎。
===========================================
人大常委政改決定不符《基本法》2013年07月19日 00:00 (政治)
http://forum.hkej.com/node/103559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出席立法會午宴時指出,香港要達致普選目標,必須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軌道上往前走。不過,如果人大常委的決定不符《基本法》的規定,那麼我們可以怎麼辦?
2007年12月29日,第10屆人大常委第31次會議通過有關香港政改的決定,除了確定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需要修改外,還提到(一)2017年可普選特首、(二)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以及(三)在特首實行普選後,可由普選產生全部立法會議員。
人大常委2007年決定有何法律依據呢?《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如需修改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特首同意,最後報人大常委批准或備案。不過,立法會仍未通過2017年特首選舉方法,亦未通過2016和2020年立法會的選舉方法,何以人大常委有以上表述呢?那就要追溯至2004年4月,人大常委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解釋。
兩個附件規定了如需修改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三步曲,但如何決定兩個選舉方法是否需要修改呢?人大常委就是以這種「扭計師爺捉字蝨」的伎倆,在原來的三步曲之上「僭建」多兩步曲:即特首先提交報告,再由人大常委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無論人大常委的理據有多兒戲、有多牽強,根據《基本法》第158條,2004年釋法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即使如此,「僭建」的第二步曲,亦只是授權人大常委決定兩個選舉方法是否需要修改,並沒有授權人大常委決定如何修改。2004年釋法反而明確指出,修改兩個選舉方法的法案及其修正案,應由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由此可見,人大常委2007年決定中,只有「確定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需要修改」具有法律效力,其他表述(包括2016年立法會不實行普選,以及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只屬附帶意見,不具約束力,我們沒有必要遵從。
當然,即使人大常委的附帶意見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如果有關建議符合《基本法》及有利香港管治,相信大部分港人都會樂於接受。可是,人大常委有關提名委員會組成的建議,卻無法跟《基本法》第45條接軌,強行要香港遵從,肯定會導致出軌,必然「是一個禍,可以說是後患無窮」。
《基本法》第45條規定,提名委員會須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換言之,如果提名方式導致不民主的結果,就是抵觸《基本法》有關「民主程序」的規定。在民主選舉中,提名的作用,除了保證候選人獲得社會一定程度的支持外,同時要確保所有公民均可享有被選舉的權利和機會,不分社會出身、財富、政治或其他見解等而有任何區分,亦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現行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偏袒工商和專業階層,如果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參照這方式組成和提名候選人,明顯抵觸被選舉的權利和機會不分社會出身和財富而有所區分的原則。此外,從過去特首選舉的經驗可見,持某些政治見解(如反對中共一黨專政)的人士,其被選舉的權利和機會,亦受到不合理的限制。以上兩個結果,都不符合民主選舉的原則,亦即抵觸《基本法》第45條。
民主派最近提出,任何合資格參選人如獲7 – 8萬名選民聯署,經提名委員會核實,即可成為特首選舉候選人。這建議既顧全了人大常委的顏面,沒有全盤否定其有關提名委員會組成的意見,同時亦令人大常委的意見可以跟《基本法》第45條接軌,確保所有公民均可享有被選舉的權利和機會。民主派的提議堅守普選原則之餘,亦兼顧政治現實的限制,可說是香港邁向普選的正軌;至於北京會否接納,就要看中南海諸公的智慧和氣量了。
工黨主席 李卓人
--
公孫喬 - 2013年07月19日 21:28
我反覆看了李卓人寫的全文, 也看不到 old head 所言, 李卓人是按照其個人意願去定何者"具約束力", 何者"不具約束力". 李卓人完全是有依據和援引基本法158條, 2004年人大釋法, 和2007年人大常委決定去闡述他的見解, 不管個人對其見解同意與否, 起碼李卓人是有提出基本法的條文和人大常委的決議來支持他自己的觀點, 怎麼會換來 old head 對他作出 "老子天下第一" 的指控? 什麼 "予取予求, 盡在於我" 全是生安白造, 不知所謂. 我倒是很有興趣知道基本法規定的"解釋權"是什麼意思, 是不是由香港終審法院向人大提請要求釋法? 這"解釋權"和李卓人在文章裏詳細地援引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關條文去闡述他的個人見解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看來 old head 才是那位一味以為基本法規定的 "解釋權" 是 "老子天下第一".
Spa - 2013年07月19日 23:00
只要人大釋法,黑色亦可解為白色。
公孫喬 - 2013年07月19日 23:35
張志剛都 short short哋, 現在有誰人要求要提早普選呀? 佢又係攞嘢嚟講. 提早諮詢就等於提早普選咩? 況且, 現實根本就不是什麼提早諮詢, 而是遲遲都不進行諮詢, 政府行拖字誤只有一個目的, 就是等待最後一分鐘才抛出一個不符合普及而平等的普選方案, 到時候你班香港人只能收貨, 不收貨就拉倒, 一拍兩散冇普選.
----
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分享了 Mau Chi Wang 繆熾宏的相片。
12 小時前《信報》之內發生何事我全不知情,亦不理會。是1985年林行止打電話邀請我開始寫稿,到今天都無任何干預或指示,他還在,我還有信心,其他是誰也不信。只是,我的坐右銘是每篇稿皆當作最後一篇稿,不作保留。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526341610911&set=a.135575260910.120893.718140910&type=1
Agree or not ? 河蟹《信報》 換大陸新玩具 小小超忽然討厭政治 《壹週刊》
中聯辦每事問每事管,不單扶持梁振英登上特首寶座,近年更粗暴干預新聞自由。上週一《信報》行政總裁羅燦突然劈炮,矛頭直指經常發訊息予《信報》管理層「俾意見」的中聯辦,更傳出明年三月前《信報》將改為純財經報章,佔領中環等政治新聞將慘被「河蟹」。據了解,《信報》老闆李澤楷去年獲父親李嘉誠承諾一擲千億開展新事業後,四出物色企業,近期看中大陸電訊公司,但北京一直不開綠燈,《信報》便成為他向北京顯示誠意的工具。
雖然《信報》高層對河蟹一事三緘其口,但報館中人坦言最惹火的「獨眼香江」政治評論版「絕對受壓」。本刊翻查過去兩年《信報》獨眼標題,發現梁振英上場後,標題明顯「被中立」,佔領中環的新聞僅兩、三篇。本年初梁以個人名義控告《信報》誹謗後,該版更有三個多月再沒用梁振英上題,記者均感受到赤裸裸的政治打壓。
上週初羅燦遞信辭職,表面上是《信報》高層的人事調動及內部鬥爭,內裡卻可能涉及老闆李澤楷一項商業決定,因為在不少人眼中,小小超由始至終均以商人心態辦報,一切事物皆有價,可買可賣可交換,包括《信報》。
商界兩個月前曾傳出小小超有意洽購馬來西亞人壽保險業務,更有消息稱,獲老父無限銀彈支持的他,最近看中大陸一間電訊公司。雖然他貴為北京政協委員,但北京對他仍有顧忌,皆因他掌管的盈大地產早年在北京明目張膽囤地抬價,三年多前被當局列入黑名單。
最令中央猜忌的是他○六年爭取特首選委會議席時,高調以「齊心爭取真民主」為綱領,要利用他的國際網絡,「令香港成為更開放、更民主的地方」,觸動北京神經。
《信報》的「獨眼香江」經常對北京提拔上位的梁振英諸多批評,選舉期間更向中聯辦「挑機」。《信報》「唔聽話」,北京自然遷怒於李澤楷,對於他進軍大陸電訊市場仍有保留。若要扭轉局面,「獨眼」就是小小超開拓內地商業王國的好籌碼。況且,商界人士分析稱,由於李嘉誠與北京關係良好,他打本給兒子買玩具前,必定要求他與北京修補關係,《信報》的言論便是其中一項重要指標。
羅燦本週二回應本刊查詢時否認因人事鬥爭或受西環壓力而過檔DBC,澄清是「想接受新挑戰」,但《信報》中人承認「周不時上層都收到西環同中環嘅訊息」,有知情人士更指獨眼「絕對受壓」,「舊年特首選舉前,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打嚟話《信報》經常發表抨擊中聯辦嘅報導,同埋叫唔好再寫CY啲嘢。當時真係好震驚,點解可以咁樣干預香港嘅新聞。《信報》政治版多數搬字過紙,去完記招寫番出嚟,最多係搵學者講兩句。但如果係鬧西環或者CY,得『獨眼』嗰版會用拆局方式、逐個point去鬧,所以西環要搞,一定係搞呢一版。」
《信報》標題減批CY
該人士續稱,當時《信報》未有理會打壓,但後來梁振英當選,僭建醜聞愈鬧愈大,西環的壓力亦隨之增加,「有段時間(高層)會叫唔好寫梁振英。嗰種《蘋果》『李八方』嬉笑怒罵嘅方式唔再用得,評論式嘅政治新聞變咗做普通港聞,而且一定唔可以鬧佢係大話精。獨眼班人試過sell古仔,燦哥(羅燦)一聽到獨眼嘅頭條想鬧CY,佢忍唔住講咗句︰吓?又梁振英呀?」
一般讀者未必輕易察覺傳媒受壓,但分析文章內容便略知一二。本刊翻閱過去兩年獨眼新聞的標題,發現「西環」或「中聯辦」字眼去年全年共出現二十次,其中十九次是上半年即梁振英上任前出現,下半年只出現一次,寫着「見不到有證據顯示(DBC)事件牽涉中聯辦」;今年上半年只出現一次,同樣地西環一詞不能與梁振英扯上關係,皆因該頭條標題,只是寫「湯顯明宴中聯辦『很不正常』」。
「大話」一字去年出現十一次,全部與梁振英有關;今年上半年只有兩次,其中一次更與梁無關。佔領中環議題今年炒得火熱,但一向爭取民主普選的獨眼標題只提及了三次,一次有關元旦遊行,其餘兩次則是「《人日》(《人民日報》)報導輕彈泛民重批『佔中』」,及「高達斌陳廣文或會變相幫『佔中』」,標題相當「和諧」。
最離譜莫過於「梁振英」、「振英」、「CY」等字眼,去年全年出現一百六十四次,當中約四分之一屬於頭條標題,用字既狠且辣,寫明「鎮壓黑手是振英」、「振英狼子心接四大任務」;相反今年上半年只出現十五次,僅一次以頭條方式處理,字眼亦相對溫和,「劉夢熊被捕聲中鳴槍示警,梁振英施政維艱前路更難」。本刊亦發現本年初梁振英以個人名義控告《信報》誹謗後,二月至五月中再沒有以梁振英上題,改用「特首」或「梁特」。
記協︰西環直接干預
梁振英上任後管治失效,民望插水,西環干預港府施政的例子時有發生,但一向旗幟鮮明的獨眼,批評梁的負面字眼愈來愈少,明顯反常。「除咗字眼,近月鬧梁振英嘅新聞,都會放喺一啲冇咁重要嘅位置,例如會喺欄目『1句到尾』借人哋把口批評,又或者放喺『云爾錄』度,擺喺報紙版底細細哋出咗佢。」知情人士黯然地說。
記協副主席任美貞指出,以往中方向港媒施壓,通常都「閂埋門」,但現已不介意肆無忌憚直接干預,「根據標題嘅變化,令人擔心《信報》編輯路線係咪已受影響。之前梁振英告《信報》,令人好遺憾,我哋嘅特首竟然冇選擇公開回應,而出律師信,即係話如果你出聲,我就告你,咁會造成一個寒蟬效應,特首就會得到佢想要嘅效果。」
《信報》一向是中環金融人的必讀報刊,有份撰寫《信報》專欄的佔中先頭部隊、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認為新聞自由不容干預,「我哋中環人希望見到嘅《信報》係會講真話,唔係任何批判嘅聲音都要滅聲,要相信讀者有能力分析報導……財經、政治、軍事,唔可能分割,唔好咁naive(天真)。」他將在下週五邀請《信報》副社長陳景祥到有線財經節目分享對新聞自由的看法。
游清源抬駱友梅反擊
《信報》四年前設立獨眼香江版面,版面名字由《信報》創辦人林行止太太駱友梅構思,最初由副總編輯、原名袁耀清的游清源撰文,後來退居幕後。傳媒圈中人指,他是李澤楷及其手下的眼中釘,因他被視為駱友梅的「契仔」,負責替賣股後的林氏夫婦監視《信報》運作。獨眼今次被打壓,圈中人估計「游清源今次都係九死一生」!
游豈會坐以待斃,本週日凌晨他高調地在facebook上載與林行止夫婦的最新合照,留言特別提到「林行止先生雖然超過十年沒有踏足《信報》報館,但依然十分關心《信報》的發展狀況,包括近日的人事變動。」更話中帶刺地指「林生林太給了我兩次重生的機會,令我對《信報》有一份有別於其他同事的感情。」
《信報》五月五日再次出現劉夢熊的專欄,羅燦劈炮後,獨眼新聞一反河蟹常態開始反擊,內文再次提及「語言偽術」批評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的梁振英。
對於曾否受高層或西環壓力,游清源只說「不便透露」,「總之我會一如以往,我就係我,總之會做到冇得做為止。」他又強調見林氏夫婦只為贈送他的新書,否認向對方求救,但承認閒聊時有提及《信報》事件,至於林氏如何關心《信報》人事變動,他說不方便透露。
羅燦劈炮之謎
羅燦上週一劈炮,由《信報》主席陳慶祥引薦,過檔到全國政協委員黃楚標揸旗的DBC當行政總裁,卻繼續留任《信報》董事,關係撲朔迷離。《信報》中人指羅燦受壓後「頂唔住」不得不走,但陳慶祥唯恐他洩密,故作出相關安排,令雙方關係不致太僵。
不過,市場一直傳聞,DBC的幕後金主其實是李澤楷,法例所限他不能做跨媒體老闆,只能幕後科水,今次借調羅燦到DBC亦只為監察黃楚標。另有消息指《信報》高層有激烈人事鬥爭,李澤楷今次只是順勢剿滅拒絕就範者。
----
貧窮因政府而起 2013年05月10日 00:00 (其他)
http://forum.hkej.com/node/100972
我是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首次跟大家見面,想和大家談談本港基層市民的貧窮情況。
香港貧窮越來越嚴重,當中有很多貧窮的成因,其實是由政府一手造成。從社會發展方向,以至各項主要政策,例如房屋、教育、勞工等政策,政府都在製造貧窮。自1997年,金融地產獨大,政府迷信四大支柱,製造業萎縮,基層、中產管理階層的就業機會也大幅縮減,造成M型社會。但政府沒有決心及早發展創意工業,繼續讓金融服務成為主流,香港越來越依靠外圍經濟,當外國有金融風暴,香港經濟體系容易受損,但往往復蘇的步伐又不及其他仍有龐大製造業為基礎的亞洲國家。另一方面,政府不敢投資社會、投資人材,只從緊縮開支入手;從2003年開始,政府緊縮開支,但經濟復蘇,政府收入回復正常,甚至大幅增加之後,當局仍然堅持200億減幅。
政府經常以「居安思危」為借口,不肯放手為社會投資未來,情況就如一個將要退休人士,抱著一筆退休金,不敢投資。然而,香港需要培育下一代,不能跟政府一樣退縮的。其實,這種退縮保守的態度會造成「自我應驗」(Self-fulfilling Prophecy)的情況:最害怕的事情不敢去做,結果害怕的事情便會發生。
政府有很多政策都正在製造貧窮,不少基層家庭收入追不上開支,是政府盲目相信小政府、盲目相信競爭,令基層更加無議價能力的惡果。以外判和最低工資為例:1999年金融風暴後,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將公共服務外判,本來很多有穩定收入的基層員工,月薪由11,000元減至6,000元,政府亦不監管外判商,不少基層員工收入實際只有四千多元,收入大減 2/3。好不容易通過的最低工資條例,政府要追加7億元撥款,補回當時工資與最低工資的差額,這就是政府造成的貧窮。政府帶頭剝削、也讓外判商有機會剝削基層工人。這7億就是政府政策剝削基層的證據。
房屋政策方面,在1999年推出167億置業貸款,令很多人成為苦業主。這就是政府但求託市的後遺症。停建公屋容易,但要重回正軌便困難,結果現在有22萬個家庭輪候上公屋,輪候期間以家庭六成以上收入租住劏房、棺材房等惡劣的環境。
另外,政府亦把教育的責任轉移去家長和學生,每年有6,000名合資格入讀大學的學生沒有津助的大學學位,而須自費攻讀學費高昂且無質素保證的副學位課程。此外,政府決定讓地鐵上市、領匯上市,均令市民生活開支大增。
政府每年派錢也不能消除貧窮,但應該集中資源投資房屋、教育、就業,幫助基層培育子弟,達到脫貧創富的目標。
社會是共依共存的,除了企劃和精密管理之外,企業須要大量基層勞工才可以創富,基層勞工付出勞力,卻只可換到微薄薪酬;勞工的家人負起照顧弱老的社會責任,政府為此省了不少公帑,但貧民年紀老去,喪失工作能力之後,便無可避免成為綜援戶。而政府一直任由勞工在不公平的市場中受欺壓,甚至以政策助紂為虐。
為彌補過去多項製造貧窮的政策,政府應盡快設立勞、資、官三方供款的全民退休保障機制,以全民共創的財富分擔扶老扶貧的責任。
工黨立法會議員 何秀蘭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