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奶告上法庭指欠債百萬 港商:白紙簽名變借據 2009年07月19日
【本報訊】一名港商在深圳包二奶五年,過去三年雙方卻先後因孩子撫養權、親子鑑定以及房產等問題三次對簿公堂,二奶近日手持一張「離奇借據」指港商欠 100萬元債逾期不還,再次將港商告上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開庭二審,案件將擇日宣判。
自嘆墮入陷阱自嘆墮入二奶陷阱的港商傅×華( 45歲),從事中港貿易生意,其中深圳兩間貿易公司註冊資金共達 1,600萬元人民幣,並擁有多部掛中港車牌的名貴房車,傅早年娶了姓趙內地女子,並生了一名兒子。2003年,傅經人介紹認識了廣西女子鍾×仙( 40歲)。 2004年 2月,兩人相處多時後「撻着」,並在深圳同居,當時鍾女與兄弟在廣西開設了一間貿易公司,專做進出口貿易,她在深圳負責報關工作。兩人同居不久,傅在深圳一個屋苑買了兩個單位,一個供兩人同居,另一間出租,每月四千元租金用作女方生活費。據悉,鍾女曾向傅發誓不求名份、不要奢侈,只希望與他生個孩子,當時雙方還簽下《同居協議書》。2006年 4月,鍾女懷有傅的骨肉後即向「大婆」攤牌,趙見米已成炊,惟有接受鍾女成為「姊妹」共侍一夫,但鍾產下女兒後,即要求趙與傅離婚,她對大婆嚷道:「給你 200萬(人民幣.下同),買你的老公。」不久,鍾要求傅將自住的物業轉名給她不果,雙方因此撕毀同居協議書並鬧上法庭,傅為息事寧人一筆過給鍾 100萬元;隨後兩人再因撫養權、撫養費等再次鬧上法庭,結果法院判傅需一次給鍾 15萬元及每月給孩子 3,500元生活費。其間,鍾涉偷傅的提款卡提款、又偷配傅的車匙駕走他的名貴平治房車,並偷取傅的委託賣屋資料,將多套房產過戶給其胞姊。
指三年前借下近日,鍾以傅借款逾期不還將其告上法院,本月 15日,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傅在庭上指借據上的簽名確是其真迹,但當時是簽在一張白紙上用作公司貨品放行之用,不料被人偷走並擅加內容成為借據。但鍾反指傅於三年前分期向她借款,借據上所列的 100萬元是借款的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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