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

香港是美好之家 在這美好能言的網上為,真,善,美,愛。為社會謀求繁榮。興盛

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左丁山好介紹所謂雷曼專業投資者如沒有和銀行簽字一概不算可告銀行脫褲

左丁山好介紹所謂雷曼專業投資者如沒有和銀行簽字一概不算可告銀行脫褲

雷曼專業投資者 2009年07月26日
雷曼迷債和解,有人歡喜有人愁,愁嘅自不然係「專業投資者」與雷曼 ELN持有人。睇報紙,何謂專業投資者,似乎唔係幾清楚,在銀行擁有投資組合八百萬元就係投資者?大姐明幾乎喊苦喊忽,可能就因為佢擁資超過八百萬元之故。既然唔多明白,不如問吓人,隨手打電話畀賓架L,問佢何謂專業投資者,賓架L話:「當然唔係有八百萬元就叫做專業投資者,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係第三部(專業投資者 Professional Investors)( Cap. 571D),客戶買入迷你債券之時,要與分銷銀行共同簽署一分文件,按照操守準則第 15.3及 15.4段( Code of Conduct),確認係專業投資者,先至算係。假如你左丁山在我銀行嘅投資組合加埋有八百萬或以上,但從未簽過呢份文件確認自己係專業投資者,咁你就算唔係嘅嘞!」聽落好似又幾複雜,左丁山在銀行有投資戶口,但唔記得有冇簽過呢類文件喎,賓架L話:「咁你咪同你間銀行核對清楚囉,唔難㗎。」咦,自己雖然完全與雷曼迷債、 ELN或甚麼產品無關,為咗確證自己係唔係專業投資者,去仄吓都好。賓架L派定心丸,「雷曼迷債事主未簽過確認文件就唔會係專業投資者,仍然有資格得到賠償。」買咗 ELN又點辦?真係難搞啲。 ELN( Equity Linked Notes股票掛鈎票據)純係炒作投機並非投資,風險大過買迷債,因迷債有抵押資產, ELN只能信雷曼,等於與發行人對賭。二○○五年至二○○七年之時,買 ELN者無不笑逐顏開,收利息十幾至三十幾個巴仙。收呢啲利息相等於 sell put(出售認沽證),風險係股票下跌嘅話,發行人有權 put你(即係要你收股票,唔收息),股票大升之時, sell put一定賺,股市下跌時 sell put就只能猛咁收股票,本來有錢頂住就冇所謂啦,冇得埋怨,最弊嘅就係雷曼破咗產,所以與雷曼做對手嘅 ELN,渣都冇。而且雷曼 ELN最低投資額係五十萬元,用私人配售( private placement)方式銷售,免受證監會核准,故此買入雷曼 ELN嘅,係難與雷曼迷債事主比較嘅。
(左丁山)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