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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反對倒退2012政改方案

●小平同志釋世事,灰飛煙滅在天堂。共產無情鞭屍去,子食父母不留情。人在還有人情在,一言堂去似飄零。左少右些中間好,可保父母養親兒。

鄧小平曾經表示:「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香港幾個不變:社會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軍隊以外,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我們說話是算數的,不搞小動作。不但九七年時不變,我們講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不變,影響不了大陸的社會主義。我很有信心,一國兩制是行得過的。」他也曾以「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變的情形。 鄧小平還表示:說「五十年不變」是因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長的時間要由下一代管了。
1984年,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
如果連鄧小平的說話都不算數,應要信誰?中國有今天的崛起全在於中國偉人《鄧小平先生》對世界事務的肯定,國際對鄧小平帶動的中國的肯定『誠信、信心、信用』中國對國際的信譽是絕對不可扭曲的 … 如果有些人將中國偉人《鄧小平先生》肯定算數的說話如耳邊風扭曲過去 … 全世界人會相信新中國嗎!


公義 …?『誠信、信心、信用』隻首誠信以破產,假裝包裝香江受。雷曼商界毋定罪,迷債苦主葬身亡。高鐵停錦破到西,何來環保用意無;金錢如同水倒海,包裝說明成孤島。深港機鐵都兩站,一站高鐵水浸島。七百億資債務長,投資無道稅隨來。
捩橫折曲無所不用其極。現今香港社會淪落到凡事扭曲、歪理鋪天蓋地的地步,過去港英時期試問學校哪須驗毒嗎!
…… 試問作為一個人沒有誠信可說是怎立於世! ..........★『不論任何國家與人民,如無信用:對世界祇會帶來不幸,尤其核武時代。』 作為香港中國人有誠信還怕什麼?所爭取的不外乎是『公義』,但隻首條條的楷模以令港人無地自容。一個有誠信的人被迫大話連篇,年青的被送上廣告去賣大話。… 年青人站起來對大話說不,這陣子是你們說不的時候!—— 李澤楷也支持普選。如有真普選我願意投『李澤楷一票』。
★《直選》李澤楷也支持直選 … 如果有直選,選李澤楷也是好的人選因他也要真普選★假如他做得不如理想,自然五年後有人替代。
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李澤楷(香港首富李嘉誠的次子),在投票前夕高調表示支持「真民主」,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時會考慮候選人是否支持2012年雙普選,引起一番議論。
★飛哥如是說:特首在競選承諾中答應要徹底解決普選,如果他不能解決2017和2020的普選,他的誠信會破產。★《直選》田少好正氣。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
有死,民無信不立。”
子貢問一個國家的大政方針是什麼,孔子說:要讓老百姓有溫飽,即富國;要搞好軍隊建設,即強兵;要樹立起老百姓的生活信念。如此則可以了。
子貢感到當有主次,便問“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孔子說:那就先舍掉軍隊建設吧。子貢又問:“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孔子便說:那就讓他們挨餓吧
。從古到今哪有不死人的呢?但要讓生活延續,如果不樹立起生活信念,就是那些還存活的人也就真的站不起來了。

隻首諾言以破產,轉圜餘地也全無。被迫公投來表態,實事無奈也無從。誠信何止抵萬金,關乎港人要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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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標題:愈行越遠民難望,主題並無鬩牆來。反對倒退2012政改方案『香江政改老千化,當奴請坐條條揈。讒言弄勢掘頭路,趙高控港鹿為馬。』
再解:得失時機要通便,言情小說更通明。夾硬出恭連血落,落花流水是無情。
公投過急好濕滯,民意本底未到齊。不合方位攢搞揈,最終目標也全無。欺世盜名學當奴,強迫症發冇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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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小市民感到在現時僅有的三分之一『能為港人訴求有所成擔的議員』首要必須要保住發聲權,否則等同滅了香港聲音!將會使香港變成(紐淪落港)了,貪者盡貪、富者更富,貧者更貧。港人約三分之一已在貧窮線下,對港政胡亂花錢直達心臟的(高鐵)真的很無奈!在現時還在『金融海嘯』未完全渡過的今日,(高鐵)以到達錦田,何以一定花多數百億穿地而過?在醫療上和辦學上愈覺落後的同時為何不張(高鐵)直達所謂的心臟慳回的金錢用在更有用的地方?
一般港人根本對政治是冷感的一般都不談政治,但關心自己的命運是否變成『禁若寒蟬』,未回歸前有些港人為怕『寒』有些早已求了外國護照;祇有這些大多數政治冷感的人對國家還存希望對鄧小平的決心深信不異『希望在人間』對政治冷感的港人何來遊行上街訴求的亂?一般人祇希望香港能自由而已,對政治何來有興趣之可言?董華事件只因他不懂轉膊(港人變了負資產)才會上街遊行。如今『隻揈』的所謂政改方案也是照顧富人與既得利益者而設亦沒有跟隨偉人『鄧小平先生』所定(循序漸進)而行,與『董效應如出一轍』像沒有轉圜餘地似的。在這如此不平等制度下只會貧者更貧,富者更富、貪者更貪!何況在今次推出的政改方案是如假包換的迷債倒退方案。… 而市民大多希望能有『循序漸進的政改方案』可是一如大多市民感覺到現時的社會「小圈子特權團體已在國家之上可以呼風喚雨似的祇要諂媚弄影已能代表國家說話這班(講人代表)一如過去像董假傳聖意期後被踢爆。」真令人擔心不知是真是假!這無疑是(講人自講國家受),對國際層面起著極大的破壞;因而陷國家於不義!『誠信、信心、信用』面對國際已全無。
在隻首甜睡不應求的情況下:議員們提出公投一事本應無可如何,『但可否保本求利?』如有任何差遲這是你們揀的我們受!… 在這段鬩牆期間,遊行請願人數或許預知如何。


曲則全。  註:能忍受委曲吃虧,而抱定真理的人,最後必有圓滿的一天。
 枉則直。  註:能忍受屈枉而抱定真理的人,最後必有理直的一天。
 窪則盈。  註:能夠常守低處下位,不自高自大的人,則日後總有圓滿成功的一天。
 弊則新。  註:能守舊不弄新花樣的人,才能永遠常新。
 少則得。  註:對於一切聲色物欲等愈能減少的人,愈能保全本真而理得。
 多則惑。  註:盡力貪求物質不厭的人則愈有煩惱。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註:因有以上幾項,所以聖人之處事,才抱著永遠不變的真理,作為天下行事之式樣。
 不自見故明。  註:處事不自是己見的人,才是真正明白道理的人。
 不自是故彰。  註:處事不自為己是的人,才能發揚自己的光大起來。
 不自伐故有功。  註:所行的事成功了,而無妄心貪功才是真正有功。
 不自矜故長。  註:處事雖然很有能力,但是不自誇能的人,才是真正能幹的人。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註:講到了處事,處處不與人爭長短,而別人自然也就不來與其相爭了。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註:古之所謂曲則全等六句話,豈是虛假之言嗎?(不是虛言的)。
 誠全而歸之。  註:所以我們就應該誠心不二,歸依到這個真理來。

元旦轟然在中區,齊心協力求路圖。普天同慶有絲帶,打造未來的自由。

蘋論:總辭公投處於山重水複疑無路境地 2009年12月16日

由於民主黨否決參與,「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可說去到「山重水複疑無路」的境地了。全力支持公投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也說公投成功率大打折扣,認為社民連及公民黨有需要再就公投運動從長計議。但從民意來看,自稱民主派選民,目前支持公投與反對公投的比例不相伯仲,而支持的稍高。社民連與公民黨均表示不會放棄,但承認難度增加。無論如何,民主黨大會使泛民的參與公投明朗化。社公兩黨遇難而上,若成功,更凸顯多數投票者的意願是民主真普選,而不是支持政黨或個人,因為社公兩黨是拉不起這麼高的支持度的。尤其社民連,他們有一批激進抗爭的支持者,但在泛民選民中只是少數。倘若在艱難中結出成果,那麼對泛民的激勵作用非同小可。只是民主黨可能會被不少選民離棄了。但縱使公投失敗,泛民的公投支持者也會歸咎民主黨,故民主黨一樣會失去光環。儘管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不承認泛民分裂(他說「大家只在策略上有分歧」),但實際上在公投議題上是分裂了。這種分裂對泛民極不利,對香港民主前景也不利。為此,筆者籲請泛民三黨在當前形勢下,拋棄前嫌,重新修補關係。民主黨應以積極助選來挽回聲譽,而社公兩黨亦應主動邀請民主黨助選。(何俊仁表示,是否助選視乎會否獲社民連邀請。)公投派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無疑是一個極具創意的爭取真普選的主張。但他們也必須承認,提出這主張有思慮不周之處,例如對公投的訴求、組織、時機、經費等,都沒有聯絡各泛民黨一起討論,就倉卒提出去馬。不僅對擁有最大樁腳的民主黨不尊重,對廣泛動員民眾也沒有好處。就總辭公投的發展,筆者謹在此提出一些管見。首先,是公投的訴求,必須以最大公約數號召民眾。 2012年雙普選或功能組別存廢,都未必是最好訴求。筆者認為,針對當前形勢,最好的訴求是「護法」,也就是捍衞《基本法》。前天,基本法委員劉迺強提出「香港政治制度的改變權力,不是在香港」,而是「權在中央」。不久前,另一基本法委員譚惠珠表示,「普選」的定義由中央詮釋。另有內地法律專家和高官均表示,保留功能組別也是普選。這些言論都有違《基本法》。香港政治制度是由《基本法》規定的,既不是中央也不是特區的權力可以改變。要改變選舉方式,也得依《基本法》所宣示的條文。「普選」在《基本法》包含的兩個人權公約中有明確定義。香港要繼續實行法治,市民就必須在《基本法》受到侵害時起而護法。這是總辭公投能取得市民最大公約數的訴求。其次是組織,鑑於社民連的激烈抗爭形象未必被多數選民受落,因此筆者建議在社公兩黨之上建立一個全面規劃總辭公投的領導組織。這組織最好由非直接參與的學者或法律專家牽頭,社公兩黨固然要參與,民主黨最好也有人以個人名義參與。由此產生一個真正為民主護法公投而不僅是為社公兩黨成立的組織。其三,總辭公投的時機,為求妥協,可選擇在否決政改方案之後。這樣可有更充裕時間準備。其四,筆者希望總辭者和補選者仍盡可能參考筆者所提「鋼鐵團隊」的陣容。當然,筆者所提的民主元老都年事已高,要他們繼續為民主獻身,有點不近人情。這只能看他們願不願在暮年之時仍為民主身體力行了。
其五,可採取奧巴馬競選時大量吸納小額捐款的方式,以護法公投組織的名義收集 20元以上的捐款,通過捐款來發動市民投票。一切要泛民頭頭坐下談。路是難走的。但山重水複疑無路下一句,不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嗎?只要泛民各黨求大同存小異,細心策劃,全力以赴,總辭公投仍有望成功的一天。周一至周六刊出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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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搞絕食 2009年12月16日


【本報訊】日前否決參與五區公投的民主黨,逾十名成員昨天起於銅鑼灣時代廣場門口靜坐 10天,四名黨員更會進行 100小時馬拉松式絕食(圖),呼籲市民參加明年元旦大遊行,力促特區政府早日取消功能組別。多名黨領導包括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到場為行動揭開序幕,高呼:「一齊撐,一月一齊行!」曾顯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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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促政府 澄清普選定義 2009年12月16 日


【本報訊】 19名法律界選舉委員會成員昨天發表聯署聲明,批評左派陣營近日肆意扭曲普選定義,辯稱普選不等於要取消功能組別,並力促特區政府盡快公開澄清,保留功能組別是否等同普選;前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則會去信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要求他們諮詢選民是否支持改革選民基礎。
陳景生:不包括功能組別聯署人之一、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昨稱,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徵求的意見稿以至中央出版有關《基本法》導論的書籍,也清楚闡釋普選定義不包括功能組別,認為不少政界中人近日指普選可以解作「普及但不平等的選舉」,顯然是「指鹿為馬」。他指《基本法》已對普選有清晰說明,毋須中央釋法,並指政府若不澄清普選不包括功能組別,反映 2017年及 2020年的普選承諾只是空話,政改諮詢亦只帶港人「行一條歪路」。民間策發會召集人陳方安生也稱普選不應包括功能組別,現正去信有公司票的功能組別議員,要求有關議員諮詢界內選民,是否支持在選民基礎上進行改革,例如將公司票轉為董事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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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 我的2012年立法會選舉方案

2009年12月02日 00:00 閱讀(1024)回應(36)
上篇文章提出如何改善今次政府拋出的特首選舉方案。今篇文章分析政府的立法會選舉方案不足之處,然後提出我的建議。
先從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發言介紹政改諮詢文件時的一句擲地有聲的說話開始。他說:「至於普選立法會的模式,我們認為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既然現行區議會功能團體的互選模式不符合普選原則,政府現在增加區議會功能界別的議席,對達至普選目標無幫助之餘,更會增加將來須把功能議席取消或「普選」化的困難。這個所謂「區議會方案」如何說得上是「更加進步」?這恐怕亦是政府不願討論2012年後如何邁向普選的原因。
政府解釋區議會方案為立法會注入新的民主元素,因為民選區議員是直選產生。後來民建聯補充說區議員擁有350萬選民的基礎。就讓我們理性討論政府及民建聯的理據是否成立。首先,不是350萬選民一起選出405名區議員。每名區議員的選區選民人數不逾2萬人。事實上,有資格的選民只是選出他們認為可以在區內為他們服務的區議員;他們再沒有資格決定哪位區議員適合做參與全港性的政策及立法事務的立法會議員。因此,由區議員互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沒有獲得350萬選民的授權,甚至沒有他們區內萬多或者幾千選民的明確授權去做立法會議員。這樣的小圈子選舉,如何稱得上「普及」和「平等」?說這些互選的區議員可以代表350萬選民出任立法會議員,根本是混淆視聽,顛倒邏輯。
唐司長說:「這個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議席的安排,可以通過有較廣泛選民基礎的區議員的參與,來增加功能界別選舉的民主成分。」政府不可能認為區議員功能界別確實或可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如果我說錯,請政府說清楚,讓市民死心)。這正正涉及今次立法會選舉安排必須正視的關鍵問題:如何開始解決而不是增加阻礙達致普選目標的不民主因素。
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的最基本要求是每個成年的市民都有平等的投票資格。現在的矛盾是中央政府一方面承諾香港可以普選全部立法會議員,另一方面卻沒有表示功能界別議席會在普選時全部變為分區直選議席。那麼,有沒有方法可以暫時保留功能界別而把這些議席普選化?我認為今次政府提到的區議會方案可以「優化」而成為一個其他功能界別跟隨的模式,下面細說。
既然政民建聯推銷區議會方案的口號是「350萬選民的代表」,我們為甚麼不順水推舟,進一步把它變成事實。與其由區議員互選哪位可晉升立法會,我建議全部有質格投票選區議員的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他們心儀的區議員成為立法會議員。這個模式符合功能界別的原則,因為只有區議員才可以成為候選人。一人一票的選舉安排亦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現在泛民議員對政改方案大肆批評,商議連串抗議行動。我認為更加積極的做法是拿出一個比政府更民主、更得民心的方案讓市民選擇。泛民派的基本立場是取消所有功能界別議席,但卻總不願意以身作則,犧牲自己的議席,美其名是保留否決權。但不少務實的市民傾向相信他們同樣是維護既得利益。我剛才提到的區議會優化方案,其實同樣適用於其他功能界別。但基於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我認為可以首先選擇泛民議員當選的幾個功能界別。這不是岐視泛民,而是讓他們體現比民建聯更崇高的民主理想。簡言之,在法律界、教育界、醫學界、衛生服務界、社會福利界及區議會界,候選人資格維持是界別中人,但投票的選民則變成全體香港分區直選的選民。即使不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數目,這個建議會把六成議席普選化,比政府建議的「民主」成分還要高。更重要的是這些議員都是一人一票選出來。這建議不違反人大決定,因為決定全文沒有規定現時的功能界別選舉方案不能改變。
假如這個建議獲得通過,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到2016年,立法會功能界別可以「普選」多10個功能界別議席,然後到2020年,立法會可以把其餘14個議席普選化(即一人有31票),或視乎實際情況,把全部30個功能界別議席取消,變為分區直選議席(即回復一人一票)。但這個普選路線圖可以不在現時討論。
我不知道泛民議員會否考慮我的建議。其實民建聯和工聯會亦可以率先把勞工界的三個議席和另外他們佔優勢的功能界別普選化。但我不會把希望放在後兩者身上。
我想談談另外兩關乎立法會選舉的議題。一是議員數目,二是議員的國籍。政府建議把立法會議席增加10席至70 席,主要是因為增加直選議席,便須增加功能界別議席,以符合人大對直選與功能議席的比例須維持不變的規定。但從實際的工作需求來看,立法會議員數目是否需要增加,大有疑問。現在不少議員的確疲於奔命,但亦有議員只間中出現議事廳,遑論工作,而後者多數是毋須向廣大市民負責的功能界別人士。把功能界別普選化,一定可以同時增加議員的積極性。所以我對增加議席數目有所保留,特別是因為後果是增加現時功能界別的議席。
有關國籍問題,政府說可以考慮維持非中國籍和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參選12個功能界別議席。我認為這個為了順利過渡的安排應該循序漸進地消失。我們要求副局長放棄外國居留權以示承擔,我們同樣應該要求在香港回歸十多年後,立法會議員應該義無反顧地為香港市民服務,所以,我建議這項安排可以在2012年時減至8席,以期作出最終取消的預告。
總括來說,我的2012年立法會選舉方案是:
1. 立法會議席維持60席不變
2. 區議會功能界別及另外5個功能界別(例如教育界、法律界、醫生界、衛生服務界、社會福利界)的選舉方法變得普及和平等,即由現時有資格在分區直選立法會議員的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分別選出6個界別的立法會議員。該6個功能界別內的候選人須與有關的界別有直接聯系,例如法律界的候選人須是大律師或律師。(提名候選人的具體方法可以進一步研究,但這些細節不難解決。)
3. 現時非中國籍和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普選的12個功能界別議席減至8席。
只要宣傳得宜,上述建議應該得到不少無權的單票市民支持。我希望泛民議員,特別是持有功能界別議席的民主鬥士,可以身先士卒,作出比總辭或否決更大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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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 我的2012年特首選舉方案

2009年11月25日 00:01 閱讀(1357)回應(24)
上星期三(11月18日)政府推出《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後,特首回答記者提問說:「我們今次的方案比起2005年所討論的方案更加前衛、更加進步、更加民主。」(見政府11月18日的新聞公報)。 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而言,三個「更加」不符事實。當時記者是質疑今次政府的建議是否「翻叮」上次的方案。我的答案是:比「翻叮」還差。假如將2005年的特首選舉方案比喻為一個雜菜粉絲煲,今次政府從微波爐拿出了的是少了雜菜的粉絲煲。
上次政府建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下簡稱「選委會」)的人數由800人增至1600人;選委會內四個界別(即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及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員、鄉議局代表、人大及政協代表的「政界」)的委員數目分別由原來的200人增至首三界別的300人及政界的700人。政界增幅最大的原因是政府把全數區議員都變成為選舉委員。
今次政府建議的選委人數只是增至1200人,而每個界別同比例增至300人。在政界新增的100個議席中,「大部份」分配給區議員。所以我說這是個少了雜菜的粉絲煲。政府的如意算盤是否先壓價,然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補回雜菜,再次「翻叮」2005方案?這策略是否有效另議,但總不能把明顯退步的建議說成「更加前衛、更加進步、更加民主」吧!
儘管如此,我樂意響應特首的呼籲,為了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以理性、開放、包容的態度尋求共識。「我」只是一介平民,或是早前特首強調會聆聽其意見的「個別其他人士」。這篇文章會討論特首選舉安排,下篇文章會觸及更複雜的立法會選舉。
我的全套政改建議以三個原則為基礎:一,建議內容符合《基本法》及我理解的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下簡稱「人大決定」);二,建議比2005年的政府方案更加民主;三,建議更配合2017年普選特首及2020年普選立法會議員的目標,包括避免或著手解決一些與普選原則不符的障礙。
在特首選舉方面,《基本法》第45條規定普選須由「一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產生」。一般的詮釋是2017年普選特首的提名委員會會以2012年的選委會為基礎。這亦符合45條有關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規定。再看人大決定,除了不容許2012年時普選特首外,我看不到任何有關來屆選委會的人數或組成的規定或限制。換句話說,政府可以「廣泛代表性」為目標,大幅增加選委會的人數及改善其民主成分。
先說選委會的人數。2005年時政府建議的1600人,不是憑空想像,而是根據當年的公眾諮詢結果。由政府成立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於2005年10月發表的第五號報告書清楚指出,支持把選委會人數增至1600人比增至1200人為多。我不相信現時民意會比2005年時更保守。所以今次政府建議的1200人,明顯是缺乏理據,亦徒招人非議。
為了容易達致共識,我建議選委會人數可以由現時的800人增至1600人,(即與2005年的政府方案相同),但這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我們要關注的是如何把選委會變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委員會,以期配合將來普選特首時須組成提名委員會的規定。在這方面,把全部民選區議員納入選委會肯定會增加後者的代表性。這亦是2005年的方案比之前安排進步的地方。但「翻叮」2005年的方案並不足夠,因為這沒有解決現時選舉委員會內不少組成部分缺乏代表性的問題。另外,政府建議每個界別都增加人數的「均衡參與」原則亦值得商榷。
先說代表性。現在選委會內絕大多數的界別或組別委員都不符合「廣泛代表性」。首先,不少委員(例如金融、工商界)是由團體或公司提名及選出,沒有界別內的基層人士參與。第二,委員數目的代表性不相稱,例如漁農界與勞工界同樣可選出40名委員。第三,選舉委員的方法百花齊放,沒有劃一的原則可說。事實上,我認為將來的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選舉安排需要全盤檢視,再作公眾諮詢,不應「翻叮」2012年的選委會。
再說「均衡參與」。《基本法》沒有規定2007年後的選委會內每個界別的人數都須相同。人大決定亦沒有規定2012年的選委會內四個界別的委員數目的比例維持不變。事實上,政府2005年時的建議已經改變了之前每個界別的委員數目都是一樣的安排。因此,今次政府以「均衡參與」為名,建議每個界別的人數增加100人,以期維持之前的比例不變,是沒有法律依據,亦自打嘴巴。
基於上述分析,我認為可以利用新增的800名委員來增加選委會的代表性。因此我建議,撇除全部入圍的民選區議員外,其餘新增的委員都須由由在此界內及組內工作的個人而非團體選出,以便為日後的提名委員會奠定廣泛代表性的基礎。為了保障既得利益,現時近800名的委員選舉安排可以維持不變。
有關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安排,政府建議維持現時的提名門檻,即選委會的總人數的八分之一不變。換句話說,以1600人為例,提名門檻為200人。我認為維持小圈子選舉規定的提名門檻不變,不能充分體現普選包含的民主和包容精神。所以我建議把提名門檻降低至十分之一。我不相信這少少的改動,會為特區或中央政府帶來不能解決的麻煩。但這卻會令港人看到實質的進步。
總括來說,我的2012年特首選舉方案是:
1. 選委會人數由現時800人增加至1600人
2. 全部民選區議員成為第四個界別的當然委員
3. 首三個界別的人數各增至300人,而第四界別的人數可增至700人。但不計自動當選的民選區議員,其餘新增的委員須由個人(即有份在界別或組別內工作的人士)按人一人一票選出。
4. 提名門檻由現時的八分之一降低至十分之一。以1600人的選委會為例,160人(不分界別)可提名一名特首候選人。
我認為我的建議比政府現時提出的方案更民主及更能配合2017年普選特首的目標。
參考
政府11月18日的新聞公報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1/18/P200911180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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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卵擊石全豪氣,全民聳動處處來。但求一願以足矣,何必胡攪亂晒龍。

網站編輯 王岸然:總辭、補選、公投是直接民權
直接民權(direct democracy),是比我們天天叫嚷的代議民主更進步的民主觀念,香港的《基本法》中有直接民權的安排嗎?自然沒有,但香港人希望有直接民主,希望一腳踢開代議政客,直接自己決定香港的事務嗎?當然希望。所有民主或不民主地區的人民皆有這個願望,但社會制度的形成,必然出現一個坐擁權力的政府,一個在制度之中得益的建制,不希望有直接民主的出現。
香港的民主發展,看制度是很慢,看那些傲慢低質的政府官員,看那些只知為建制資本家利益投票的功能組別議員,誇誇其談,天天歪理,香港人不能不沮喪。香港已經引入代議政制二十五年,立法會由全委任發展為全面選舉產生,還有一半是直選,但香港的貧富懸殊、政府專權的情況,不因政制的開放而改變,甚而更差,亦是說,民主政制沒有帶來社會更多的改變,這是港人必須深思的。
口號變成事實
但香港人也有值得自傲的地方,陰差陽錯,港人發展出一套直接民權的觀念,這由二○○三年的七一開始,人民有力量由一句口號變成一個事實。《基本法》中當然沒有對特首的罷免權,泛民的政客也沒有一人在當時敢叫出「董建華下台」的口號,今天人人將歷史的光環往自己的頭上戴。但真正英雄是人民。董建華事實上被人民罷免了,他並非因為腳痛而下台的。
對筆者而言,更多的直選議員全不重要,就算二○一七年真的可以普選特首,我也不會特別高興,公民社會的興起,直接民權思想的出現,才是民主的真義所在。 12月9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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