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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香港政府發債千億庫房進賬以數十億計

香港政府發債千億庫房進賬以數十億計…這等於政府可以無風無浪賺取高達4.8厘(6.8厘減2厘)的息差。每年可賺四厘等於40億。

但全世界息率向下的當兒香港有否能力更為進取?如若有這能力,理應將息率提高為2、5之分,如能提高至3厘就是香港之福!人民之福!


政府發債先求穩陣 庫房有望年賺十億計/文﹕李先知 2009年4月29日

【明報專訊】儘管豬流感踏出墨西哥之後,其殺傷力便大減,起碼如今該病毒在墨西哥境外未殺一人,但2003年SARS一役委實太驚人了,因此各地政府都正嚴陣以待,寧願有殺錯無放過,有關豬流感的新聞亦因而镛佔了傳媒的注意力。所以,昨日行政會議通過了發行千億元債券的新聞,便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此事不但關係到能否搞活香港債券市場的問題,而且也是政府靜悄悄地開源、足以擴闊稅基的重要一步。何解,且讓筆者逐一解釋。

今年2月25日,財政司長曾俊華在預算案中,首次明確詳細披露政府的發行債券計劃。當日財爺的解說是,「推動債券市場的發展,是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有助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資工具及集資渠道,吸引更多海外資金流入,並促進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了進一步深化債券市場的發展,我們建議推出一個全面的計劃……逐步發行政府債券。」

毋須3個月的時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便弄出了落實上述發債計劃的框架,並正試圖爭取在下月底前完成相關的立法程序。該局效率之快,值得一讚。昨日,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基本上是按照財爺上述口徑去解釋今次發債的原因。不過,一名權威人士月前已私下向筆者承認,這其實也是政府開源的一個好方法。原因很簡單,目前全球利息低迷,對於有能力發債的政府來說,都是發行債券的黃金機會,因政府只需付出很少的利息,便可籌集得到大量的資金。正因為資金成本廉宜,只要政府理財有道,能為資金賺取一定的回報,政府便可以賺取豐厚的息差。

政府最終要支付多少債券利息,當然要留待發債之日才能有分曉,但以昨日金融管理局拍賣的一批一年期外匯基金票據為例,金管局所要支付的利息僅為0.28厘!同日,外匯基金兩年及5年期票據在市場上的成交息率也分別僅是0.56厘及1.626厘。即使我們考慮到外匯基金票據的特殊性,例如主要是供應給像銀行的機構投資者,其息率應稍低於政府的零售債券,後者的息率也不應在兩厘之上,特別是當前全球主要經濟體系為了刺激經濟增長,正戮力維持一個低息環境。

另一方面,按照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當這筆廉價資金到了政府手裏之後,政府就會將資金注入新設立的債券基金,接覑會轉交金管局作投資,而後者會以過去6年外匯基金的平均回報率來計算其收益。以今年為例,便可賺6.8厘的回報。一來一回,這等於政府可以無風無浪賺取高達4.8厘(6.8厘減2厘)的息差。

當然上述的推算十分粗糙,但大體也可以說明了,在目前全球利息低迷的環境下,特區政府大量發債是開源的一個好方法。因為,當政府完成了今次發債千億元的大計後,只要每年能賺取2厘的息差,每一年便可以無風無浪地大賺20億元。這個數字比今年政府預計的飛機乘客離境稅總收入還要多出25%!

不過,官場耳語透風謂,政府的發債規模是不能太大的,因為若然供應多於需求,債券的息率是會上升的,而且政府早已認定了,在推動債市的發展過程中,政府只應扮演「引導者」,而不是「主導者」的角色,特別是在起步階段,務求「穩陣」為要,以免出現不足額認購的尷尬局面。但無論如何,發債可為政府賺取可觀的息差收入,殆無疑問。

歡迎回應

網誌﹕http://blog.mingpao.com/LSZ.htm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香港、台灣亂什麼說清楚不言就是狗吠

香港、台灣亂什麼說清楚不言就是狗吠

香港不單祇沒有亂因為有言論自由所以才會更進步,不似國內有口難言,這一點希望祖國可放寬,人的生活得更開懷。

無恥何解請要知 ....... 不顧羞恥。孟子˙盡心上:「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你這匪類!下流無恥極矣!」


蘋 論 : 言 論 自 由 的 曲 解 與 謬 用 評分: 9.6 (46人) 瀏覽人次: 2,333 回應: 10

成龍 發 表 「 中 國 人 需 要 管 的 」 反 自 由 言 論 後 , 旅 發 局 收 到 不 少 投 訴 , 要 求 褫 奪 成 龍 的「 香 港 旅 遊 大 使 身 份 」 。 旅 發 局 主 席 田 北 俊 說 , 成 龍 是 國 際 級 明 星 , 其 言 論 有 影 響力 , 但 他 認 為 外 界 應 尊 重 言 論 自 由 。
對 一 個 誣 衊 自 由 、 侮 慢 自 由 、 反 對 自 由的 人 , 應 尊 重 他 言 論 自 由 的 權 利 嗎 ? 尊 重 成 龍 的 言 論 自 由 , 尊 重 陳 一 諤 的 言 論 自 由, 尊 重 黎 桂 康 、 曹 二 寶 的 言 論 自 由 , 這 些 說 法 都 是 對 言 論 自 由 的 曲 解 和 謬 用 。
言論 自 由 是 指 非 擔 任 公 職 的 一 般 人 , 對 公 眾 關 心 的 問 題 可 自 由 討 論 , 它 的 社 會 功 能 ,照 美 國 審 判 「 五 角 大 樓 文 件 」 一 案 大 法 官 的 說 法 , 是 「 防 止 政 府 欺 騙 人 民 」 。 因 此, 言 論 自 由 是 賦 予 非 公 職 人 員 討 論 公 眾 話 題 的 權 利 。 但 對 公 職 人 員 來 說 , 因 為 他 們手 上 有 決 策 權 力 , 可 動 輒 採 取 行 動 干 預 公 眾 領 域 , 因 此 , 他 們 的 言 論 自 由 是 受 到 限制 的 。 比 如 , 財 政 司 司 長 或 金 管 局 總 裁 , 就 不 能 像 香 港 股 評 家 那 樣 , 評 論 股 市 的 升跌 , 他 們 的 言 論 自 由 理 所 當 然 地 有 所 限 制 。
西 方 不 少 政 要 , 往 往 因 為 講 錯 一句 話 , 而 要 公 開 道 歉 , 甚 至 要 鞠 躬 下 台 。 最 近 的 例 子 , 是 美 國 總 統 奧 巴 馬 , 在 talk show 中 自 嘲 他 保 齡 球 的 球 技 很 差 , 雖 不 斷 練 習 , 打 出 的 成 績 仍 「 像 特 殊 奧 運之 類 」 。 他 這 玩 笑 有 看 低 心 智 殘 障 者 之 嫌 , 他 自 覺 失 言 後 火 速 致 電 特 殊 奧 委 會 主 席 Timothy Shriver 致 歉 , 據 Shriver 說 , 奧 巴 馬 「 道 歉 的 方 式 非 常 讓 人 感 動 」 , 「他 說 , 他 不 是 有 意 污 辱 心 智 殘 障 者 , 他 真 的 不 是 要 讓 任 何 人 難 堪 , 或 是 有 意 傷 害 任何 人 。 」
奧 巴 馬 這 句 自 嘲 的 話 , 普 通 人 說 出 來 無 關 痛 癢 , 自 有 他 的 言 論 自 由 , 但 他 是 總 統 , 說 出 來 就 要 道 歉 。
成龍 雖 不 是 掌 政 治 權 力 的 人 , 但 他 是 公 眾 人 物 , 更 兼 他 是 香 港 旅 遊 大 使 , 負 有 向 外 界宣 傳 香 港 的 責 任 , 如 今 他 把 向 以 高 度 自 由 稱 譽 國 際 的 香 港 , 說 成 因 「 太 自 由 , 所 以很 亂 」 , 以 旅 遊 大 使 之 名 銜 踐 踏 了 香 港 受 讚 賞 的 自 由 , 他 比 奧 巴 馬 的 失 言 更 應 公 開道 歉 , 而 且 無 資 格 擔 任 旅 遊 大 使 。 田 北 俊 以 尊 重 言 論 自 由 來 予 以 維 護 , 是 說 不 通 的。
此 外 , 所 謂 言 論 自 由 , 主 要 是 指 公 開 批 評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 「 防 止 政 府 欺 騙人 民 」 。 但 成 龍 在 博 鰲 論 壇 講 的 , 卻 是 迎 合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 「 中 國 人 是 需 要 管 的 」, 正 符 合 中 共 掌 權 者 的 意 識 觀 念 。 最 近 被 報 道 及 受 到 批 評 的 曹 二 寶 在 《 學 習 時 報 》的 文 章 , 正 說 明 中 共 對 「 港 人 治 港 」 不 放 心 , 一 直 以 「 另 一 支 管 治 隊 伍 」 來 管 管 香港 。 成 龍 的 「 要 管 」 論 , 與 中 共 的 「 要 管 」 論 , 可 說 若 合 符 節 。
與 成 龍 事 件相 類 似 的 , 是 陳 一 諤 事 件 , 陳 也 不 願 公 開 道 歉 , 說 他 有 言 論 自 由 。 他 同 樣 忘 了 自 己的 身 份 , 是 香 港 大 學 學 生 會 會 長 , 因 此 他 關 於 六 四 的 言 論 , 不 能 只 視 為 個 人 言 論 ,外 界 會 認 為 這 是 代 表 港 大 同 學 的 看 法 。 他 的 言 論 塑 造 了 港 大 學 生 的 負 面 形 象 。
最近 , 泛 民 議 員 要 求 黎 桂 康 、 曹 二 寶 到 立 會 交 代 「 十 點 協 議 」 和 「 兩 支 管 治 隊 伍 」 的說 法 , 工 聯 會 潘 佩 璆 說 這 要 求 不 尊 重 二 人 的 言 論 自 由 。 這 種 維 護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自 由的 論 調 , 同 說 要 尊 重 成 龍 、 陳 一 諤 的 言 論 自 由 一 樣 , 是 對 言 論 自 由 的 曲 解 和 濫 用 。

若真 正 關 心 言 論 自 由 , 應 關 注 入 境 處 就 蘇 錦 樑 名 片 事 件 , 說 要 揪 出 洩 密 者 的 事 。 洩 密者 把 蘇 副 局 以 名 片 代 入 息 證 明 的 事 洩 漏 出 去 , 儘 管 在 職 責 上 有 不 妥 , 但 效 果 是 「 防止 政 府 欺 騙 人 民 」 。 正 如 「 五 角 大 樓 文 件 」 案 , 艾 斯 伯 格 ( Daniel Ellsberg ) 把越 戰 機 密 文 件 偷 出 去 給 《 紐 約 時 報 》 刊 登 一 樣 , 美 國 最 高 法 院 裁 定 做 法 符 合 公 眾 利益 。 關 心 言 論 自 由 的 人 , 應 關 注 一 旦 入 境 處 揪 出 洩 密 者 , 這 人 會 否 受 到 不 應 有 的 懲罰 。
掌 權 者 或 公 眾 人 物 不 應 有 普 通 人 一 般 的 言 論 自 由 , 迎 合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不 是 自 由 言 論 , 而 是 無 恥 的 諂 言 媚 行 。
周 一 至 周 六 刊 出

李怡


hkbigsnake
(2009-04-22 10:26) 1位網友推薦
TO: Melody123
"說來說去,就是容不下異見,以為自己是代表正義的一方就可以剝奪別人發言的權利。李怡和他所痛恨的共產黨沒什麼分別。香港一些所謂民主自由人士還是不認識自由民主的真正意義。"

誰人被剝奪了發言權利? 成龍有因為他的言論而被政府關押嗎? 有因為他的言論而被不合法對待嗎? 言論自由的可貴, 在於可以發表個人意見的同時, 而其他人亦可發表贊成或反對的意見, 而真理或共識就會在彼此互相陳述觀點及立場時越辯越明. 成龍口中管得好的中共政府經常以言入罪, 才是對言論自由的最大侮辱. 正如現在, 成龍會被禁就自己的言論解釋或自辯嗎? 沒有! 他只是不敢出來罷了. 又正如閣下所刊"反蘋果"的言論也沒有被刪帖, 這就叫"言論自由"
over59more
(2009-04-22 10:14) 0位網友推薦
Melody123 ,

Can you come up with something new?

You kept reiterate '以為自己是代表正義的一方就可以剝奪別人發言的權利' almost everyday.
Aliba
(2009-04-22 09:14) 5位網友推薦
為甚麼大陸當權者及其附庸的各種自由比西方的多千百倍???為甚麼他們治下人民的自由比西方的少千百倍?????
小么
(2009-04-22 08:23) 6位網友推薦
to: Melody123
你 嘗 過 共 產 黨 炮 製 的「蛋 糕」沒 有 ?
用 剝 奪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混 合 搜 刮 的 民 脂 民 膏、
以 甜 言 勿 語 調 味、
最 後 用 一 萬 度 高 壓 焗 製。
保 證 香 噴 噴 !
絕 無 添 加 防 腐 劑 ( 防 腐 會 亡 黨 )
大香港
(2009-04-22 07:59) 6位網友推薦
所謂 言 論 自 由 , 主 要 是 指 公 開 批 評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 「 防 止 政 府 欺 騙 人 民 」 。 但 成 龍 在博 鰲 論 壇 講 的 , 卻 是 迎 合 掌 權 者 的 言 論 。 「 中 國 人 是 需 要 管 的 」 , 正 符 合 中 共 掌 權者 的 意 識 觀 念 。
Melody123
(2009-04-22 07:21) 0位網友推薦
說來說去,就是容不下異見,以為自己是代表正義的一方就可以剝奪別人發言的權利。李怡和他所痛恨的共產黨沒什麼分別。香港一些所謂民主自由人士還是不認識自由民主的真正意義。
ys.chin
(2009-04-22 06:58) 9位網友推薦
李怡先生還應指出:中共只許有吹捧它及附和它的自由,任何異見只有被投獄迫害. 那位一肚草的小丑及港大那位頭諤諤倒是深明此道. 但看千夫所指,無疾而終,經此一役恐頭也諤不起來了.
慕容葒芅
(2009-04-22 06:14) 12位網友推薦
國士李怡兄今天所談的言論自由是學術性的,
對那位超級奴才成龍來說,是對牛彈琴!
由於奴才有被虐待的變態喜好,自由對奴才說
是完全陌生的!奴才只知仰上壓下,今次亂噏
廢話,開罪了兩岸三地的中國人,至今仍未道歉!
相信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小么
(2009-04-22 05:49) 9位網友推薦
請問田不俊,繼續用一個「亂」港又亂講嘅歪咀去推銷香港, 係乜邏輯 ?
難道同人講「香港」就嚟「香梗」? 要嚟趁早!
over59more
(2009-04-22 04:57) 2位網友推薦
掌 權 者 或 公 眾 人 物 不 應 有 普 通 人 一 般 的 言 論 自 由...

Under 'one country one system' the interpretation of 言 論 自 由 is:

普 通 人 不 應 有 一 般 掌 權 者 或 公 眾 人 物 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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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 論 中 國 : 不 讓 悼 胡   悼 蔣 也 不 行 ?


台灣 上 周 高 調 紀 念 前 總 統 蔣 經 國 百 歲 冥 壽 , 竟 引 爆 內 地 傳 媒 的 南 北 之 爭 。 廣 東 《 南 方周 末 》 發 表 評 論 《 記 住 蔣 經 國 》 , 盛 讚 蔣 經 國 一 生 貢 獻 ; 《 北 京 日 報 》 前 日 則 撰 文, 抨 擊 《 南 方 周 末 》 「 竟 然 要 從 海 峽 對 岸 一 個 獨 裁 專 制 者 身 上 尋 找 中 國 社 會 發 展 的想 像 空 間 」 。

聯 想 到 開 明 胡 耀 邦

《北 京 日 報 》 充 當 左 派 的 打 手 , 攻 擊 《 南 方 周 末 》 、 《 南 方 都 市 報 》 已 不 是 甚 麼 新 鮮事 。 值 得 關 注 的 是 , 秉 承 中 宣 部 意 旨 的 《 北 京 日 報 》 , 為 甚 麼 在 悼 念 蔣 經 國 問 題 上如 此 大 動 肝 火 、 興 師 問 罪 ?
其 實 , 蔣 經 國 出 生 於 1910 年 4 月 27 日 ( 農 曆 3 月 18 日 ) , 要 到 明 年 才 屆 冥 壽 100 周 年 。 台 灣 總 統 馬 英 九 提 前 舉 辦 紀 念 活 動 , 是照 台 灣 風 俗 , 按 農 曆 及 虛 歲 計 算 。 但 這 一 改 動 接 近 4 月 15 日 中 共 前 總 書 記 胡 耀 邦逝 世 20 周 年 這 一 敏 感 日 子 , 加 上 蔣 經 國 時 代 被 描 繪 為 「 那 一 段 讓 人 民 看 到 希 望 的日 子 」 , 胡 耀 邦 則 以 開 明 、 清 廉 見 稱 , 自 然 給 內 地 民 眾 更 多 想 像 空 間 。
《 南方 周 末 》 的 評 論 推 崇 蔣 經 國 「 超 越 個 人 、 家 族 和 黨 派 的 私 利 , 解 除 了 戒 嚴 令 , 開 放了 結 社 自 由 和 言 論 自 由 , 帶 領 台 灣 結 束 了 專 制 統 治 , 推 開 了 自 由 民 主 的 大 門 」 , 難免 令 人 聯 想 到 胡 耀 邦 及 後 來 的 趙 紫 陽 , 當 年 如 果 他 們 不 被 趕 下 台 , 或 許 也 能 打 開 中國 自 由 民 主 的 大 門 。
由 於 「 六 四 」 20 周 年 將 屆 , 北 京 當 局 未 舉 行 悼 念 胡 耀 邦的 活 動 , 還 封 殺 網 民 的 祭 悼 。 《 北 京 日 報 》 的 評 論 則 質 問 《 南 方 周 末 》 為 甚 麼 不 去歌 頌 、 去 銘 記 「 扭 轉 乾 坤 的 偉 人 」 毛 澤 東 、 鄧 小 平 。

害 怕 悼 蔣 引 發 悼 胡

《北 京 日 報 》 及 那 些 總 想 着 管 中 國 人 的 人 心 虛 得 很 , 只 會 強 詞 奪 理 。 他 們 害 怕 悼 蔣 引發 悼 胡 , 因 此 容 不 得 報 章 的 悼 蔣 言 論 ; 他 們 一 邊 指 摘 蔣 經 國 是 獨 裁 專 制 者 , 一 邊 要人 們 記 住 毛 澤 東 、 鄧 小 平 , 就 忘 了 毛 、 鄧 正 是 獨 裁 專 制 者 ? 他 們 將 民 主 、 自 由 都 劃歸 「 西 式 的 政 治 制 度 」 , 就 忘 了 這 也 是 納 入 中 國 憲 法 保 障 的 公 民 權 利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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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的 問 題

大 佬 成 龍 說 : 香 港 和 台 灣 很 亂 , 因 此 , 中 國 人 還 是 需 要 被 管 一 管 。
不 止 中 國 人 要 受 管 , 日 本 人 、 美 國 人 、 非 洲 人 , 哪 個 地 方 沒 人 管 ? 所 以 才 有 政 府 。
中 國 人 要 管 一 管 , 這 話 沒 有 錯 。 問 題 是 : 讓 誰 來 管 ? 管 一 大 批 人 的 那 一 小 撮 人 , 夠 不 夠 格 管 ? 他 們 自 己 , 如 果 不 夠 格 , 又 有 誰 來 管 他 們 ?
一 環 套 一 環 , 就 引 伸 為 一 個 哲 學 問 題 。 成 龍 沒 有 想 到 這 條 哲 學 的 鍊 子 , 只 看 到 一 環 。 香 港 的 中 國 人 , 有 沒 有 人 在 管 ? 食 環 署 、 警 方 、 副 局 長 和 政 治 助 理 、 醫 管 局 , 都 在 管 這 六 百 萬 中 國 人 。 但 如 果 他 們 沒 有 管 人 的 能 力 , 自 己 又 沒 人 管 得 了 , 好 了 , 這 就 出 現 高 官 支 高 薪 、 退 休 後 走 進 地 產 商 的 後 門 繼 續 領 幾 百 萬 , 其 中 如 有 批 地 勾 結 , 變 成 這 被 管 的 六 百 萬 「 中 國 人 」 , 做 了 任 人 魚 肉 的 儍 蛋 。
台 灣 的 陳 水 扁 , 本 來 由 國 民 選 出 來 , 台 灣 人 的 意 思 是 , 好 了 , 你 可 以 合 法 來 管 我 們 。 豈 知 後 來 , 陳 水 扁 一 家 子 沒 人 管 了 , 貪 污 枉 法 , 台 灣 人 怒 喝 , 叫 他 滾 下 台 , 今 天 示 威 , 明 天 紅 衫 軍 包 圍 。 管 人 的 人 不 及 格 , 他 自 己 也 要 受 管 , 國 會 、 法 院 、 反 對 黨 , 這 就 是 「 亂 」 嗎 ?
管 一 大 批 人 的 一 個 集 團 , 只 懂 得 管 別 人 , 自 己 沒 人 管 了 , 這 個 國 家 的 自 由 , 一 定 越 來 越 小 , 國 家 管 治 機 器 本 身 的 自 由 , 越 來 越 大 。 因 為 他 天 生 就 是 來 管 你 的 , 他 的 自 由 , 就 是 他 氾 濫 的 權 力 。 最 後 , 他 用 暴 力 來 維 持 他 的 自 由 , 這 樣 的 國 家 , 當 然 不 會 「 亂 」 , 連 赤 柬 在 一 九 七 五 年 把 金 邊 的 城 市 人 驅 趕 到 農 村 , 然 後 由 黑 衫 的 衞 兵 用 鋤 頭 屠 殺 , 那 個 過 程 , 還 井 井 有 條 , 一 點 也 不 「 亂 」 呢 。
然 後 就 是 誰 來 「 管 」 的 問 題 了 , 成 龍 先 生 小 時 在 殖 民 地 香 港 長 大 , 他 於 今 日 「 港 人 治 港 」 之 「 亂 」 的 厭 惡 , 必 來 自 從 前 英 國 人 治 港 之 「 不 亂 」 的 經 驗 對 比 之 下 的 感 觸 。 不 錯 , 香 港 的 中 國 人 該 管 , 但 讓 英 國 人 來 管 , 就 沒 有 今 天 成 龍 發 現 的 亂 局 了 。 譬 如 英 國 人 從 來 不 管 電 視 的 香 煙 廣 告 。 成 龍 提 出 了 一 個 極 為 有 趣 的 問 題 , 香 港 昨 日 管 治 之 不 亂 , 因 為 英 國 人 高 明 ; 今 日 之 亂 , 又 是 什 麼 意 思 ? 董 建 華 和 曾 蔭 權 這 兩 個 中 國 人 , 不 妨 優 先 回 答 。
這 是 一 節 文 化 通 識 課 。 特 區 政 府 如 果 有 推 廣 通 識 的 誠 意 , 就 要 「 抓 住 機 遇 」 , 什 麼 叫 崇 洋 、 何 謂 崇 中 ; 中 國 人 要 不 要 管 , 讓 誰 來 管 , 管 的 人 自 己 怎 樣 受 管 束 , 讓 香 港 的 中 學 生 和 市 民 辯 論 。 由 主 角 成 龍 來 主 持 , 還 本 人 之 清 白 , 不 要 演 變 為 一 場 是 非 黑 白 的 「 伸 縮 事 件 」 。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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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財死,鳥為食忙。似乎金錢是萬歲多的,不為五斗米折腰的人愈來愈少。但自由不能不要呀!--- 2009/4/24


愛 當 奴 才 便 去 當


這 幾 天 最 Hit 的 名 詞 是 「 奴 才 」 ─ ─ 幾 乎 以 為 回 到 大 清 , 腼 顏 媚 主 上 至 重 臣 下 至 公 公 一 律 自 稱 「 奴 才 該 死 ! 奴 才 不 敢 ! 奴 才 聽 主 子 的 ! 」
若非 流 行 , 也 不 發 覺 原 來 奴 才 覆 蓋 面 那 麼 廣 。 除 了 成 龍 發 表 「 台 灣 、 香 港 很 亂 , 中 國人 是 需 要 管 的 」 言 論 之 外 , 把 電 影 金 像 獎 盛 會 得 獎 人 感 言 胡 亂 刪 剪 者 、 公 然 逆 反 六四 民 運 的 邊 緣 學 生 會 會 長 、 為 老 細 種 票 造 勢 強 搶 弱 小 股 東 資 產 的 馬 仔 … … 餘 不 一 一, 都 屬 「 奴 才 」 所 為 。
其 實 奴 才 也 不 易 做 , 要 當 個 好 奴 才 , 首 先 放 棄 寶 貴 的自 由 , 還 要 理 直 氣 壯 地 呼 籲 群 眾 一 同 放 棄 。 自 律 、 自 矮 、 自 宮 、 自 我 催 眠 。 把 手 腳伸 出 來 樂 於 套 上 鐐 銬 只 入 門 初 階 , 道 行 高 的 還 吮 癰 舐 痔 甘 之 如 飴 。 大 大 小 小 奴 才 諸如 卡 奴 、 機 奴 、 袋 奴 、 政 奴 、 愛 奴 、 性 奴 … … 充 斥 市 面 , 奴 才 言 論 一 石 激 起 千 重 浪? 太 抬 舉 了 。 我 不 認 為 成 龍 需 要 道 歉 , 人 人 有 言 論 自 由 , 也 不 能 因 名 氣 大 就 剝 奪 其「 放 棄 自 由 之 自 由 」 ─ ─ 不 過 , 有 影 響 力 無 代 表 性 ( 正 如 洪 金 寶 說 : 「 他 的 言 論 不代 表 七 小 福 , 更 不 代 表 香 港 人 。 」 ) , 唯 一 過 錯 是 代 我 們 發 言 ? 欠 點 資 格 。
好 了 , 別 吵 了 , 誰 愛 當 奴 才 誰 便 去 當 吧 , 人 家 喜 歡 、 甘 願 、 引 以 為 榮 , 由 他 , 我 們 才 不 管 ─ ─ 但 也 別 來 管 我 們 !

李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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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武 兩 不 通


功 夫 巨 星 「 中 國 人 需 要 管 一 管 」 , 遭 到 抨 擊 , 有 人 指 巨 星 「 讀 書 少 」 。
「 讀 書 少 」 的 人 蠢 , 相 反 讀 書 多 的 人 聰 明 , 暴 露 功 夫 巨 星 所 謂 「 中 國 人 」 的 「 讀 書 偏 執 症 候 群 」 。
天縱 的 英 才 , 跟 讀 多 少 書 , 沒 有 關 係 。 遇 到 許 多 人 , 沒 有 什 麼 學 歷 , 表 現 出 驚 人 的 領袖 風 範 。 這 種 人 ─ ─ 你 一 度 會 暗 自 慶 幸 ─ ─ 好 在 還 讀 少 了 兩 本 書 , 如 果 讀 過 了 , 他豈 止 是 一 家 企 業 的 老 闆 , 可 以 是 前 清 同 光 年 間 的 首 相 之 材 。
但 是 話 說 回 頭 。萬 一 這 個 人 真 的 讀 飽 了 書 , 他 很 可 能 就 缺 了 這 一 股 山 大 王 的 膽 識 了 。 視 乎 什 麼 朝 代, 中 國 人 的 所 謂 「 讀 書 」 , 許 多 人 忽 略 了 , 與 「 科 舉 」 是 一 對 表 裏 相 連 的 行 為 孖 胎, 讀 書 多 半 是 精 神 的 自 我 閹 割 , 多 於 人 格 的 啟 迪 昇 華 。
中 國 文 化 的 精 神 , 本來 以 「 仁 義 」 為 經 緯 。 「 仁 」 的 這 一 部 份 , 由 讀 書 人 來 體 現 ; 「 義 」 的 那 一 塊 , 由功 夫 江 湖 之 士 來 執 行 。 所 以 說 : 「 仗 義 每 多 屠 狗 輩 」 , 「 讀 書 」 的 人 , 向 極 權 告 密打 小 報 告 的 最 多 ─ ─ 像 中 國 現 代 詩 人 聶 紺 弩 的 遭 遇 ─ ─ 你 會 發 覺 , 跟 文 人 講 義 氣 ,是 多 餘 的 , 要 武 夫 才 行 。
要 求 任 何 功 夫 巨 星 「 讀 書 夠 多 」 , 本 來 就 不 實 際 。他 也 在 捱 義 氣 : 「 國 家 」 給 你 那 麼 大 的 市 場 , 必 要 時 , 他 要 對 外 闡 釋 「 國 策 」 。 台灣 和 香 港 , 遊 行 示 威 , 太 亂 了 , 是 國 家 的 官 方 觀 點 。 因 此 , 你 不 可 以 說 大 哥 他 沒 有義 氣 , 只 是 人 家 捱 義 氣 報 恩 情 的 對 象 , 與 港 台 大 多 數 人 誤 以 為 的 有 點 不 同 。
讀書 多 , 就 不 會 儍 ? 香 港 特 區 的 副 局 長 和 政 治 助 理 , 個 個 都 「 海 外 名 牌 學 府 畢 業 」 ,讀 書 夠 多 的 , 金 融 海 嘯 之 前 , 除 了 請 菲 傭 騷 名 片 之 後 道 歉 , 又 說 過 幾 句 聰 明 話 ? 人本 身 的 料 子 , 是 菜 碼 ; 讀 書 , 只 是 配 料 。 何 況 讀 了 書 , 也 不 一 定 讀 通 。 有 的 人 , 是一 部 會 走 動 的 人 肉 百 科 大 辭 典 , 是 知 識 的 通 天 曉 , 但 在 這 些 知 識 和 資 料 之 上 , 他 對人 生 、 世 界 、 公 義 和 邪 惡 , 沒 有 什 麼 心 得 和 看 法 。 其 中 一 個 例 子 , 是 中 國 文 豪 錢 鍾書 先 生 ─ ─ 這 句 話 , 香 港 的 一 些 人 , 聽 了 一 定 破 口 大 罵 。 且 不 要 急 着 罵 , 是 《 中 國不 高 興 》 的 幾 位 知 識 憤 青 的 結 論 , 要 罵 , 罵 《 中 國 不 高 興 》 這 本 書 好 了 。 但 這 本 巨著 , 是 國 家 認 可 的 , 你 罵 , 等 同 罵 國 家 了 , 你 吃 了 豹 子 膽 ?
文 宗 武 聖 , 中 國一 向 尊 崇 孔 子 和 關 羽 。 現 在 , 讀 書 的 文 人 , 閹 割 了 , 讀 書 少 的 功 夫 天 王 , 你 又 罵 他儍 。 文 也 不 行 , 武 也 不 通 , 沒 有 精 神 領 袖 , 就 變 成 一 個 「 屎 坑 關 刀 」 的 大 國 , 有 趣極 了 。

陶傑

2009年4月19日 星期日

雷曼苦主遊行要求曾蔭權下台 2009/4/19

香港金融歷史與新加坡差不多但何以在08年尾就追過了香港?… 當然是廉潔的監管制度少貪污、朋黨主義、具透明度體系監管與偵察和防止人們濫用職權與徇私舞弊較少。

而香港的執事人講過算,似乎承諾等於空話,這空話半年來慢動作的進寸令四萬多雷曼苦主極為無奈愈來愈覺這些執事者似乎置身事外,維護投資者的責任何來?

數百雷曼苦主遊行要求曾蔭權下台
(星島)4月19日 星期日 17:00

數百名購買雷曼迷債投資者,19日再發起遊行,批評行政長官 曾蔭權 監管不力,無盡力為他們追討賠償,要求他下台。

約600名購買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包括數名來自台灣 、新加坡 等代表,專程來港參加遊行,聲援本港投資者。他們先在銅鑼灣 崇光 百貨附近集合,參加的遊行人士在

綁著寫上「怒」字的紅色頭巾,之後遊行到政府總部,他們沿途拉起橫額及打鼓。

他們不滿調查工作過慢,希望團結爭取合理賠償。又批評行政長官曾蔭權監管不力,要求他下台。

有來自新加坡的投資者表示,在新加坡當局協助下,當地8000多宗個案,至今有六成多投資者已獲得賠償,相較下明顯港府行動較慢。至於來自台灣的迷債投資者,亦批評台灣當

局行動援慢,至今他損失的5000萬元迷債投資,仍未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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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何以連新加坡都不及呢?從信貸危機,監管能力,投資者信心,已可見一斑。… 在新加坡當局協助下,當地8000多宗雷曼個案,至今有六成多投資者已獲得賠償,相較下明顯港府行動較慢。

最新環球金融中心排名倫敦居首位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9月26日 00:09 北京新浪網

  中新網9月26日電 最新公佈的“環球金融中心指數”(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GFCI)報告顯示,倫敦(791分)和紐約金融市場雖然依舊在榜上保留領先位置,但去年8月爆

發的信貸危機,已讓這兩個城市和其亞洲及中東競爭者之間的差距縮小。

  紐約(774分)和排名第三的新加坡(701分)之間的分數差距,也是歷來最小的(相差73分,上回的差距是111分)。

  根據《聯合早報》援引《金融時報》報導,倫敦市政府政策主管斯圖爾特(Stuart Fraser)說,新加坡因為給予人們監管嚴密的印象,讓人覺得新加坡比較不可能經歷一些監管上的巨大變化。

  儘管如此,新加坡這回的分數上升了26分,與半年前比較,是在排名首20位的金融中心中,分數增加最多的。

  在這次排名中,香港(700分)、瑞士蘇黎世(676分)、瑞士日內瓦(645分)、東京(642分)、芝加哥(641分)、法蘭克福(636分)和悉尼(630分)分別排在第四到第十的位置。

  迪拜雖然在主要的的排名中,只排在第22位,但在另外一項有關“哪個城市的金融中心最可能在未來幾年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的排名中,迪拜和新加坡則分別排在第一和第二的位置。緊隨其後的還有上海、孟買、卡塔爾和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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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的金融發展歷程中,李光耀鐵碗護廉潔的政治意誌歷歷在目。在“金融中心的故事”一章中,李光耀向我們展示了他本人及政府如何在“史拉達華克證券公司違規操作風波”中保持廉潔作風,鬥膽揭穿史拉達華克證券公司的陰謀,維護了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名譽。更重要的是,李光耀鐵碗護廉潔的政治意誌使新加坡免於遭受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蹂躪。在西方許多觀察家看來,此次亞洲金融危機的根源在於亞洲的貪汙、裙帶風和朋黨主義。然而李光耀認為:“那些具備透明體系來偵察和防止人們濫用職權與徇私舞弊的地方,這種徇私舞弊的現象根本非常罕見。新加坡沒有因貪汙或者朋黨主義而扭曲了資源的分配,所以我們能夠更好的應付危機。同樣的,我們的公務員扮演的是裁判員的角色,而不是市場參與者。”新加坡式的廉潔政府體制使得新加坡避免步入其它東南亞國家的歧途中。

客觀而言,新加坡世界級金融中心的建立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無論是人民行動黨、新加坡式的廉潔政府體制、新加坡的人才培養機制還是新加坡的法制都發揮了關鍵的作用。然而深入分析,這些因素都直接或間接與李光耀息息相關。有了李光耀,新加坡構建世界級金融中心的地位成為了可能,而如果缺少李光耀,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夢恐怕只是過眼雲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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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十大金融中心排名出爐 亞洲城市占據三席

新華網新德裏6月19日專電(記者周珺)《印度時報》19日援引萬事達國際組織日前公布的一項全球城市金融狀況調查及全球十大金融城市排行榜說,亞洲城市在排行榜中占據三席,印度孟買更是首次進入榜單。

根據萬事達國際組織的排名,全球十大金融中心依次是倫敦、紐約、芝加哥,法蘭克福、東京、首爾、巴黎、馬德裏、米蘭和孟買。

據悉,該組織是通過5項指標來考察全球各主要城市的金融狀況的,即金融服務網絡、股票交易量、債券交易量、衍生產品交易量和商品合約交易量,每項指標權重相同。其中,金融服務網絡衡量的是城市中的全球性銀行機構、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的數量及布局情況。


全球十大金融中心排名出爐 亞洲城市占據三席

萬事達國際組織表示,這些排名前列的城市都是全球主要的金融交易中心,也是資本匯集的地方,但該組織在排位時也考慮了各城市的具體情況,例如股市或債市的表現。孟買的排名靠前,主要得益於其巨大的股票交易量和金融服務業的良好表現。

此外,萬事達國際組織還公布了一項“全球商業中心”前50名的榜單,倫敦、紐約和東京排在前三甲。中國有3個城市上榜,分別是香港(第五)、上海(第32)、北京(第46)。

這項排名比較的是各城市的法律及政治框架、經濟穩定性、知識創造力、信息量、做生意的難易程度等,同時也考慮到了資金流量和商業交易量。

·萬事達報告:倫敦超過紐約成全球首要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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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萬事達(Mastercard)委托撰寫的最新研究報告稱,由於法律和經濟構架上的穩定性、商業監管上的透明性、交易上方便性等優勢,讓倫敦超過紐約成為全球經濟中最重要的金融中心。

由萬事達(Mastercard)委托撰寫的最新研究報告稱,由於法律和經濟構架上的穩定性、商業監管上的透明性、交易上方便性等優勢,讓倫敦超過紐約成為全球經濟中最重要的金融中心。

這份報告對全球50大商業中心城市進行了排名。除了倫敦外,上榜的城市依次還有紐約、東京、芝加哥等。這份報告也反證了另外幾份報告的結果:金融業務比例下降、公司對嚴格監管叫苦不叠,威脅到了紐約作為全球首要金融之都的地位。

倫敦市長肯·利文斯通(Ken Livingstone)表示,監管的可預見性和透明性是倫敦明顯勝過紐約之處。他指出:“我們沒有美國那種繁重且越來越飄忽不定的監管。”

這份報告的排名實際上綜合了6項指標,其中包括法律和政治構架、經濟的穩定性、財務流、業務量以及知識創造和分配。(王婷)紐約、倫敦金融決鬥 各國爭當全球金融中心雖然有10%的華爾街人士認為未來中國上海會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然而專家對此表示懷疑。以中國現有的制度環境、管理水平、經驗與人才等各方面的因素來看,中國還要走很長的路。

國高喊危機來了 歐亞努力縮小差距

“歐洲贏得了第三次世界大戰”——這句話讓不少歐洲人振奮不已。不過,這場所謂的 “第三次世界大戰”並不是真刀真槍的戰爭,而是爭奪全球金融領域霸主地位的競爭。4月4日出版的《金融時報》稱,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歐洲股市總市值首次超過美國,雙方的市值規模分別是15.72萬億美元和15.64萬億美元。盡管這個差距只有800億美元,盡管這是一個地區市場與一個國家市場的比較,但對於長期主導全球資本市場的美國來說,卻具有相當深刻的政治意味。金融界人士關心的是,在今後的若幹年內,投資者會不會把更多的資金投向歐洲?而讓美國人擔心的是,當全球資本更多地流向歐洲或別的地區,美國還能不能像現在這樣對全球事務隨意發號施令?

金融決鬥:紐約對倫敦

圖為被稱為“那一平方英裏”的倫敦金融城。資料圖片
長期以來,紐約被認為是毋庸置疑的世界金融中心。然而,自“9·11”事件以後,這一顯赫位置似乎有被倫敦取代的危險。去年年底,美國湯姆森金融公司發布統計結果,紐約證券交易所該年度首次公開招股集資總額僅為187億美元,而倫敦交易所則高達320億美元。沒過幾天,《紐約時報》發表了題為《紐約不是無可爭辯的世界金融中心》的報道,《福布斯》網站也以《最安全的金融中心?》為題進行分析。一時間,美國就自己的金融地位問題展開了一場媒體大討論。

最新一輪關於紐約金融中心地位的爭吵,來自近期發布的兩份報告:3月15日,倫敦市政府委托進行的一份調查報告公布,這份名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46個金融城市排名榜》的報告把倫敦評為第一名;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日由紐約企業家聯合會和普華永道公司聯合發布的報告《機會之都:21世紀商業競爭的指標》則認為,在金融中心的競爭中,紐約依舊排名第一,倫敦只能屈居第二。兩份似乎都在“自賣自誇”的報告,讓《紐約時報》網站上《倫敦對紐約》的系列討論成了令人矚目的焦點。

《倫敦對紐約》系列討論之一,是紐約專欄作家蓋波爾的長篇分析文章《我們不再是世界金融中心了嗎?》該文對於紐約現在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客觀分析,指出有兩個因素造成了紐約現在的窘境。其一是“9·11”以後,美國簽證、入境手續更為繁瑣,移民政策也更為嚴格,讓很多想來紐約的外國人望而卻步,在華爾街工作的一些外國人也無法繼續留在美國。其二是安然等一系列美國公司的醜聞,使得紐約證券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這也嚇跑了一批企業家。

這樣熱門的話題,美國電視新聞自然不會放過。美國廣播公司網站刊登了阿姆·坎納木皮裏采訪倫敦新移民之後撰寫的文章《倫敦,新的大蘋果?》(紐約俗稱“大蘋果”)文章開頭似乎就對紐約有所偏心:“倫敦將超過紐約成為21世紀的金融城——這是誰說的?”文中認為,相對於倫敦,紐約還是更容易為移民所接受的城市。有線電視頻道CNBC以《金融決鬥:紐約對倫敦》為題,對兩座城市的各自優勢進行了分析:紐約在從事金融商務人員比例和股票交易的市場資本化兩個方面居於首位,而倫敦在包括風險投資在內的私人資本交易方面雄居榜首——不過,其中的部分原因在於美國的風險投資有相當一部分活躍在加州的矽谷,而不是僅僅集中在紐約一座城市。3月29日的《華爾街日報》則引用了一項調查結果,有 2/3的人認為,到2015年,全球第一金融中心的位子是倫敦的,13%的人認為是迪拜的,10%的人看好上海,只有不到10%的人仍看好紐約。對此,美國經濟學家說,近來有關伊拉克、阿富汗的報道充斥媒體,真讓人擔心美國決策者在這種氣氛下忽視了世界上正在發生的另一場同樣重要的戰爭,那就是對資本的爭奪。

“那一平方英裏”威力驚人

讓美國人睡不好覺的地方在英國倫敦,那是一個1.4平方英裏(約5平方公裏)的“ 城中城”。它屬於倫敦,但有自己的市長、法庭以及700名警察。據說,連英國女王想進城,也要先得到市長的同意。它就是被譽為英國的經濟中心、與華爾街齊名的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的“全球經濟動力之都”——倫敦金融城,倫敦人都稱之為“那一平方英裏”。這裏聚集了500多家外國銀行、180多個外國證券交易中心,名列世界500強的企業有375家都在金融城設了分公司或辦事處。在保險業方面,世界上第一家保險市場,著名的“勞合社”就誕生在金融城,全球 20家頂尖保險公司也都在這裏有自己的公司。這裏每天的外匯交易額達6000多億美元,是華爾街的2倍,管理著全球4萬多億美元的資產。

而位於金融城當中,有300多年歷史的倫敦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掛牌上市公司最多的證券市場;來自6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500多家大型企業雲集在這個巨大的資本市場籌措資金,以求更大發展。倫敦作為全球交易中心,在時間上可以與紐約和東京金融市場實現對接,24小時連續營業,支持全球不同時區。現在已有547家外國銀行在倫敦落戶,居世界各金融中心之首。世界各大銀行均將其全球股票戰略部門設在倫敦。從市場分析、法律咨詢以及其他專門人才的服務來看,倫敦有4500名分析師,大大超過紐約的3000人和東京的1200人。全世界 83%的頂級律師事務所將總部設在倫敦,金融服務業的從業人員達100萬。全世界70%的國際歐元債券在倫敦交易。

在倫敦金融城工作的各類人才,收入和各種福利都很高,但工作也異常辛苦。由於全球各大股市24小時接連運轉,很多人都要每天工作至少12個小時。不過每年三四月份發年終獎時,他們便成了全英國最值得羨慕的人群,2005年金融城從業人員獲得的獎金就高達190億英鎊,約合3000億人民幣。

日本想守住亞洲

英國發布的世界金融都市排行榜,也在日本引起了很大震動。《產經新聞》報道說,“ 由於東京規定過於嚴格,僅在世界金融都市中排行第九”。東京排名如此低下,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場規定嚴格,事業環境還不夠完善。此外,東京的人才還不能算世界一流。這些因素決定日本還不具備成為世界金融中心的條件。

對於日本來說,如何保護本國的金融產業不受國外企業沖擊一直是政府的首要問題。為此,其總是制定各種規定禁止外國企業到日本投資。即使是外匯兌換業在上世紀90年代才實施了全面自由化。所以,日本也知道自己離國際金融市場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比起要當世界金融中心,日本人更加關心其在亞洲的金融地位。廣島大學教授、國際貿易投資研究所研究員伊東和久就撰寫過這方面的論文。他的論文題目是《在東亞地區的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優勢》。他說,作為地區金融中心的代表,在亞洲比較有代表性的是新加坡和香港。東京處於世界金融中心和地區金融中心之間。一個國家的股市反映的是這個國家的經濟狀況,但東京目前還主要以國內資產運用為主。不像倫敦等地起著國際中心的作用。從國際化的角度講,香港、新加坡似乎更有優勢。

金融業迅速發展和其高額的收入也越來越吸引日本的年輕人。很多金融業人士工作了10年,就再也不用工作了。為此,很多人在風景優美、沒有汙染的沖繩等地購買了房屋,40多歲就過起了衣食無憂的“退休生活”。為此,日本電視臺報道說,金融暴發戶的增多,使得沖繩等地的房價暴漲,並引起了當地人的不滿。當地人一個是擔心太多的高層建築會破壞當地的景觀,還有就是這些人雖然購買了房產,但是卻並沒有給當地帶來稅收的增加。有一個從事股票交易的青年,曾經在名古屋的高樓上向下面撒美元。他對媒體說賺得太多了,因為高興就想到了這樣的方法以示慶祝。

迪拜:填補“金融真空”

在西方媒體關於全球金融中心的報道中,一個名字越來越多地被提及——迪拜。阿聯酋的迪拜很有特點。入夜,站在海邊人工島的堤岸上,可以看到成排的高樓閃爍著霓虹燈,水中晃動的倒影,人們都說它跟香港沒有區別。

在這些燈火輝煌的氣派建築中,“酋長國雙塔”尤為引人註目,那便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的標誌性建築,它由幾十座高樓和最現代化的配套設施組成,成了迪拜的一景。其總投資超過25億美元,使用英國的金融監管體系來規範金融中心的運作,迄今已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國的400多家公司。據業內人士介紹,迪拜金融中心位於東面的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和西邊的法蘭克福國際金融中心之間,填補了兩大金融地帶之間的“金融真空”,能夠彌補東方股市收盤和西方股市開盤之間的股市空缺,連接倫敦、紐約、東京、香港的證券交易所,成為國際金融市場和資本鏈上的重要一環,這一地位是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無法取代的。

據統計,阿拉伯人在海外的資產至少在2萬億美元左右,有了自己的金融中心,無疑可以吸引這些資產回流,有助於阿拉伯經濟的發展。不過,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還剛剛起步,無法與法蘭克福、東京、倫敦、紐約等成熟的國際金融中心相比,在融資、基金管理、外國銀行數量、保險市場規模、外匯交易量、金融衍生交易市場等許多方面,仍有很大的潛力可挖。

紛亂難掩差距

對於世界金融市場的風雲變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名譽所長趙海寬教授說,歐洲市值超過美國不是偶然的,但美國在全球的金融地位依然顯著。金融市場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除了經濟實力之外,還有就是信心的問題。美國這幾年都在打仗,赤字比較多,國際形象也不好,投資者對美國的信心有所降低,美國股市的市值比歐洲低,有經濟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方面的原因。然而,由於歐洲單個國家的經濟實力與美國相比還是差得很遠,歐洲還談不上對美國構成威脅的程度。盡管歐元區的實力在增加,但美元依然是全球通行的硬通貨。歐洲與美國的證券交易所給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譚雅玲研究員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參觀時,就能感到美國人在股市裏特別有激情。然而談到歐美兩地的股市時,她說,這裏面根本沒有可比性。一個是地區性的市場,一個是單一的國家。美國作為世界的金融霸主,享用著每年流入大約9000億美元的好處,它的市場活力比日本大得多。有了這種霸主心態,它當然不希望歐洲超過它。

中國還出現不了國際金融中心

雖然有10%的華爾街人士認為未來中國上海會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然而專家對此表示懷疑。以中國現有的制度環境、管理水平、經驗與人才等各方面的因素來看,中國還要走很長的路。

一位國際金融問題專家說,金融說白了就是玩錢。中國的市場發育程度還很欠缺,人均 GDP總量還很小,人民幣還沒有自由化,金融體系還處在一個封閉的運行狀態,金融效率還很低,國民的財富積累也不高。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多少錢可以玩,玩錢的規則手段等也欠規範。在與外國同行交流時,對方普遍的看法就是中國國內的政策變化大,政策的透明度也不高,他們在國外經營時考慮的是市場風險,而在中國經營時還要考慮政策風險。即使談到上海成為金融中心的問題,他們也普遍認為這不是上海一個城市的問題,紐約有美國乃至全球的強大資本支撐,有美國完整的金融體系支撐。中國雖然是發展中的大國,但不是發展中的強國。更為重要的是,美國人重視戰略,中國人則對戰略重視不夠。

中華美國學會常務理事周世儉說,其實國際金融裏有政治。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應該特別小心。當年日本經濟發展到一個高點時,財大氣粗,但是金融上鬥不過美國,美國壓日元升值,結果日本經濟經歷了“停滯的十年”。一位很高層級的知情人士就曾把美國的金融體系比喻成大學生,而中國的金融體系則只是幼兒園的水平。雖然這些年中國的金融水平有所提高,但一定要註意到,國際金融風險已經開始影響中國的經濟發展問題了。(●環球時報駐美國、英國、日本特約記者 魏 娜 寇維維 林夢葉 ●本報駐埃及特派記者 黃

培昭 ●本報記者 石 華)

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現代無倫去理反哲自殘的世界

現代無倫去理反哲自殘的世界

世人明知而故犯比比皆是,此例佔人類的絕大多數。 ....... 可看美國因衍生工具動用萬億救國使世界大亂冰國破產一事最好之明證。

..... 子曰:「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菑及其身者也。」 ......

m:生乎今之世21世紀科幻時代以超乎想像已達菑其身者近矣。好乎誠者就之達空前巨變,超能導彈可毀全人洪荒將近,災者災矣;求誠而作賤矣。

....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

m:到了現代的社會「誠者就也」:變成了科學日益千里,人類無盡的求變之下產生了接近滅亡的境界已不自知或自知而不理者!這是人類自私之心在作祟,只求目前的安悅、快樂!不顧將來禍害兒孫的做法是人私心之由。

....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m: 這一題簡直是難題也。人有好醜之分「孔曰之說:就是君子與小人之分。」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的本性又怎能盡知?「小人在暗處君子在明。往往被謀財害命也不知為什麼。」甚之睇相先生也食虧。又可以這樣說如果能盡知萬物本性。這個人可說逢賭必贏。這人算是君子嗎?在這個人吃人的世界裏祇要能夠生存下來能養大兒女而不學壞者!已是人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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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慈並用方可安家 ....... 人總忘懷前人古訓 … 訹然娼、盜橫流!


可堪敬用:

朱子家訓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既昏便息,關鎖門戶,必親自檢點。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宜 未雨而繆謀,毋臨渴而掘井。自奉必須儉約,宴客切勿留連。器具質而潔,瓦缶勝金玉;飲食約而精,園蔬愈珍饈。勿營華屋,勿謀良田。三姑六婆,實淫盜之媒; 婢美妾嬌,非閨房之福。童僕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豔妝。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子孫雖愚,經書不可不讀。居身務期儉約;教子要有義方。莫貪意外之財,莫飲 過量之酒。與肩挑貿易,毋佔便宜;見窮苦親鄰,須加溫恤。刻薄成家,理無久享;倫常乖舛,立見消亡。兄弟叔姪,須分多潤寡;長幼內外,宜法肅辭嚴。聽婦 言,乖骨肉,豈是丈夫?重貲財,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擇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計厚奩。見富貴而生諂容者,最可恥;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賤莫甚。 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處世戒多言,言多必失。勿恃勢力而凌逼孤寡;毋貪口腹而恣殺牲禽。乖僻自是,悔誤必多,頹惰自甘,家道難成。狎暱惡少,久必受其 累;屈志老成,急則可相依。輕聽發言,安知非人之譖愬?當忍耐三思;因事相爭,焉知非我之不是?須平心再想。施惠無念,受恩莫忘。凡事當留餘地,得意不宜 再往。人有喜慶,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禍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見色而起淫心,報在妻女;匿怨而用暗箭,禍延子孫。家 門和順,雖饔餐不繼,亦有餘歡;國課早完,即囊橐無餘,自得至樂,讀書志在聖賢,非徒科第;為官心存君國,豈計身家?守分安命,順時聽天。為人若此,庶乎 近焉。


顏氏家訓 … 勉 學 第 八…其中一段

古之學者為己,以補不足也;今之學者為人,但能說之也,古之學者為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學者為己,脩身以求進也。夫學者猶種樹也,春玩其華,秋登其實;講論文章,春華也,脩身利行,秋實也。
譯文:
古 時候的人求學,是為了充實自己的學問、道德,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現代的人求學,對所講習的學問、道德,不能躬行實踐,只能空口說說,來求知於人。古時候 的人求學,是為了行道來為社會上廣大人群謀福利;現代的人求學,是為了自身的進修借以求取高官厚祿。說到求學這件事,就好比種樹一樣,在春天賞玩它的花 朵,在秋天收穫它的果食;當講解討論文章的時候,有如在欣賞春天的花朵,當身修以後,行為能為廣大人群謀取福利的時候,也就有如秋天收穫果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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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滿 16 歲 女 夜 歸   躁 漢 傷 妻 圖 放 火 「 驚 個 女 俾 人 搞 大 肚 」

引自:蘋果日報 2009-04-17 評分: 9.1 (8人) 瀏覽人次: 10,100 回應: 10

【本 報 訊 】 「 我 都 係 驚 個 女 俾 人 呃 , 一 個 唔 覺 意 俾 人 搞 大 個 肚 點 算 呀 ! 」 脾 氣 暴 躁 兼生 意 失 敗 的 中 年 男 子 , 因 16 歲 女 夜 歸 大 發 雷 霆 , 與 維 護 女 兒 的 妻 子 爭 執 , 更 揚 言淋 漂 白 水 放 火 燒 屋 「 一 鑊 熟 」 , 妻 子 阻 止 時 被 叉 頸 , 妻 女 奪 門 逃 走 報 警 將 他 拘 捕 。記 者 : 梁 維 建 、 簡 明 恩

涉案 的 53 歲 男 子 姓 歐 陽 , 與 44 歲 姓 黃 妻 子 及 一 對 分 別 16 歲 及 20 歲 的 女 兒 , 同 住 將軍 澳 彩 明 苑 彩 富 閣 一 單 位 。 據 了 解 , 歐 陽 一 家 在 01 年 搬 到 上 址 , 男 戶 主 以 往 在 土瓜 灣 經 營 茶 餐 廳 , 惟 受 經 濟 不 景 影 響 , 半 年 前 結 業 後 開 始 賦 閒 在 家 , 妻 子 則 到 酒 店任 清 潔 女 工 , 長 女 已 出 外 謀 生 , 幼 女 仍 讀 中 學 。 據 稱 , 事 主 的 16 歲 女 兒 半 年 前 認識 了 一 名 打 扮 新 潮 的 男 友 , 並 經 常 夜 歸 , 父 親 對 此 十 分 緊 張 。

不 滿 妻 子 維 護 女 兒

前晚 11 時 半 左 右 , 事 主 幼 女 從 外 返 家 , 他 大 怒 指 摘 女 兒 夜 歸 , 其 間 妻 子 維 護 女 兒 ,兩 夫 婦 為 此 大 吵 起 來 , 其 間 事 主 情 緒 失 控 , 除 亂 擲 東 西 外 , 更 將 女 兒 多 件 衣 服 擲 在地 上 , 繼 而 拿 起 一 瓶 具 腐 蝕 的 漂 白 水 ( 編 按 : 漂 白 水 不 易 燃 ) 倒 在 衣 服 上 , 並 揚 言要 放 火 「 一 鑊 熟 」 。 妻 子 大 驚 , 趨 前 阻 止 , 但 卻 被 丈 夫 一 手 叉 住 頸 項 , 幸 妻 子 及 時擺 脫 , 並 與 兩 名 女 兒 奪 門 而 逃 , 飛 奔 到 樓 下 報 警 。
警 員 接 報 到 場 調 查 , 女 事主 指 被 丈 夫 毆 打 及 有 人 要 放 火 燒 屋 , 警 員 於 是 要 求 她 一 同 返 家 勸 解 , 但 女 事 主 對 丈夫 發 狂 驚 魂 未 定 , 對 警 員 說 : 「 打 死 都 唔 返 上 去 , 畀 條 鎖 匙 你 哋 開 門 啦 ! 」 警 員 到達 現 場 , 但 男 事 主 卻 不 肯 開 門 , 並 將 大 門 反 鎖 , 警 員 於 是 穿 上 「 鐵 甲 威 龍 」 裝 束 ,手 持 盾 牌 破 門 而 入 , 涉 嫌 刑 事 恐 嚇 及 傷 人 罪 名 將 他 拘 捕 。 其 妻 因 頸 部 受 傷 被 送 院 敷治 , 兩 名 女 兒 則 告 無 恙 。 男 事 主 經 調 查 後 獲 准 保 釋 回 家 , 但 妻 子 和 兩 名 女 兒 卻 不 敢回 家 , 暫 住 親 友 家 中 。
記 者 昨 晚 到 訪 , 男 事 主 隔 着 大 門 表 示 : 「 老 婆 同 兩 個 女 唔 知 係 咪 返 咗 鄉 下 , 我  家 心 情 好 差 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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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本應無不是父母,凡能作為父母者必應有愛子如己的心情,才作出因快樂而生的決擇,生而不養噢不如不生。生兒育女是兩重負擔,一重是劬勞思養。一重是新生命受恩與自我重生。生存在這世間並不簡單,要有最起碼的學識如大學才能在世間有份稍為好的工作,這就是現時社會的要求。如:香港今年有四千元資助大學生而其他學生分文沒有可見一斑。這又好像生存的要素。報章上提及兩名中學畢業生涉嫌黑社會。讀書讀至中學畢業往往一無是處,這種社會作為新生兒所肩負的重擔不輕。

新生兒須要的是恩親慈愛的父母之親,而不是黑心惡毒的毒打與不養 … ‘人’如對兒童有所顧忌,請不要生,不要製造人間悲劇,這種悲劇祇會令世間更不公平,令新生痛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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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毒 疑 是 父 母 心 四 歲 女 遭 綁 起 亂 棍 虐 打   手 部 恐 壞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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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嫌 虐 打 女 兒 的 婦 人 , 昨 日 一 離 開 法 庭 就 即 時 抽 煙 。   楊 家 樂 攝

【本 報 訊 】 天 真 可 愛 的 4 歲 小 女 孩 , 偶 然 大 便 失 禁 不 足 為 奇 ; 但 這 種 平 常 不 過 的 事 ,卻 惹 怒 了 她 的 父 母 。 結 果 , 女 孩 雙 手 被 綁 起 來 , 並 遭 亂 棍 虐 打 。 女 孩 受 傷 , 久 未 痊癒 , 父 母 迫 於 無 奈 帶 她 求 診 。 可 憐 女 孩 的 屁 股 瘀 黑 得 像 被 燒 過 一 樣 , 小 小 的 手 更 接近 壞 死 , 有 殘 廢 之 虞 , 傷 勢 嚴 重 得 連 醫 生 也 嚇 壞 了 , 急 忙 報 警 求 助 。 涉 嫌 以 狠 招 毒打 女 兒 的 父 母 昨 日 提 堂 , 否 認 控 罪 候 審 。   記 者 : 楊 家 樂

這 宗 令 人 毛 骨 悚 然 的 虐 兒 慘 案 , 昨 在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被 告 父 母 分 別 是 47 歲 的 姓 李 水 喉 匠 及 39 歲 的 姓 葉 家 庭 主 婦 , 控 罪 指 他 們 於 去 年 12 月 1 日 至 今 年 1 月 31 日 期 間 , 在 觀 塘 鯉 魚 門 邨 寓 所 內 , 嚴 重 傷 害 他 們 的 4 歲 女 兒 , 以 及 於 今 年 1 月 27 日 至 2 月 8 日 期 間 虐 待 或 疏 忽 照 顧 她 。
兩 人 昨 否 認 虐 兒 及 嚴 重 傷 人 等 三 項 罪 名 , 案 件 押 後 至 本 月 24 日 再 提 訊 , 排 期 作 視 像 審 訊 , 女 童 將 出 庭 頂 證 父 母 。 男 被 告 繼 續 還 柙 , 女 被 告 則 獲 准 保 釋 。


女 孩 屁 股 瘀 黑 得 像 燒 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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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 兒 慘 案 發 生 於 觀 塘 鯉 魚 門 邨 。   姜 偉 康 攝

現 時 已 遷 離 寓 所 的 受 害 女 童 , 據 悉 長 得 十 分 可 愛 , 討 人 歡 喜 , 也 沒 有 任 何 隱 疾 或 殘 障 。 如 此 天 真 無 邪 的 小 女 孩 , 竟 遭 至 親 毒 打 痛 擊 。 據 庭 外 消 息 稱 , 原 來 只 是 因 她 「 瀨 咗 屎 」 。 案 發 當 日 , 女 童 在 家 中 大 便 失 禁 , 被 告 見 狀 大 為 震 怒 , 於 是 先 用 繩 索 將 女 兒 的 雙 手 緊 緊 綁 起 來 , 然 後 用 棍 狠 打 女 兒 身 上 各 處 。
發 洩 過 後 , 被 告 就 當 沒 事 發 生 過 一 樣 。 雖 然 女 兒 身 上 傷 勢 非 輕 , 但 身 為 父 母 的 卻 從 沒 想 過 要 帶 她 求 醫 , 原 因 可 能 是 為 了 隱 瞞 真 相 , 也 可 能 是 他 們 根 本 沒 將 女 兒 的 健 康 放 在 心 上 。
不 過 , 隨 着 日 子 一 天 一 天 過 去 , 女 童 身 上 的 多 個 傷 口 非 但 沒 有 癒 合 , 更 有 惡 化 的 迹 象 。 被 告 見 女 兒 情 況 沒 有 好 轉 , 怕 事 情 鬧 大 , 迫 於 無 奈 只 好 帶 她 求 診 。 醫 生 甫 檢 查 女 童 傷 勢 , 便 大 吃 一 驚 , 先 要 她 留 醫 診 治 , 然 後 連 忙 通 知 社 工 , 並 報 警 求 助 。
根 據 診 療 報 告 , 女 童 除 營 養 不 良 外 , 身 上 多 處 出 現 不 同 程 度 的 傷 勢 , 屁 股 更 疑 曾 遭 毒 打 , 遺 留 一 大 片 瘀 痕 , 顏 色 瘀 黑 得 與 燒 傷 的 皮 膚 無 異 。 而 更 嚴 重 的 是 , 女 童 的 手 疑 被 綁 得 太 久 及 太 大 力 , 其 中 一 隻 手 接 近 壞 死 狀 態 , 恐 有 殘 廢 之 虞 。


官 質 疑 應 更 高 法 院 審 理

署 任 主 任 裁 判 官 胡 雅 文 昨 日 閱 畢 案 情 後 , 兩 度 追 問 控 方 何 以 本 案 會 在 裁 判 法 院 審 理 , 而 非 轉 解 更 高 級 別 的 法 院 ; 主 控 官 回 應 稱 , 律 政 司 已 提 供 法 律 意 見 , 並 無 要 求 將 案 件 提 交 可 判 更 重 刑 期 的 法 院 處 理 。 裁 判 官 得 悉 後 , 面 露 不 以 為 然 的 神 情 。
根 據 《 侵 害 人 身 罪 條 例 》 , 干 犯 對 他 人 身 體 加 以 嚴 重 傷 害 罪 名 ,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判 監 三 年 , 而 觸 犯 虐 兒 罪 更 可 判 囚 高 達 十 年 。 不 過 , 如 果 案 件 在 裁 判 法 院 審 理 的 話 , 判 刑 上 限 僅 為 監 禁 兩 年 。
案 件 編 號 : KTCC2282/09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賭 王 豪 擲 1 億 捧 超 儀 拍 三 級 片

親情與關愛作為父母真不容易,而拍電影為父的至今能鼎力相助,可說關懷備至。一世人生兒育女這是因快樂而生,盡可能做到快樂生而得快樂活。看些情緒者不禁使人垂淚!快樂生而使痛苦活!… 這是違背了人性的責任,可說是沒人性才會使人活在痛苦中!沒本事就不要生兒育女免他們活在痛苦中!而生兒育女在這個電腦化的世界,人的疏離越行越遠!… 要生兒育女不要希望回報,這是有點妄想的,有點孝心以是萬幸!… 在這裡祝願快樂的人生,生出快樂的人兒!


賭 王 豪 擲 1 億 捧 超 儀 拍 三 級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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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繁 忙 的 賭 王 何 鴻 燊 雖 然 子 女 眾 多 , 平 日 沒 有 太 多 時 間 共 敍 天 倫 , 但 他 對 子 女 追 求的 理 想 十 分 支 持 , 如 女 兒 何 超 儀 對 演 戲 充 滿 熱 誠 , 愛 女 情 切 的 賭 王 便 豪 擲 1 億 元 ,支 持 愛 女 自 行 開 戲 。 超 儀 首 齣 開 拍 的 驚 慄 血 腥 三 級 片 , 找 來 彭 浩 翔 任 導 演 , 擔 演 女主 角 的 超 儀 是 個 殺 人 女 魔 頭 , 全 片 斷 手 斷 腳 橫 飛 , 超 級 暴 力 血 腥 。

賭 王 何 鴻 燊 旗 下 雖 然 有 很 多 生 意 , 但 女 兒 何 超 儀 卻 不 愛 從 商 , 只 醉 心 電 影 , 入 行 之 初 雖 被 父 母 反 對 , 但 多 年 來 明 白 女 兒 對 演 戲 的 熱 誠 後 , 賭 王 早 已 改 觀 , 去 年 更 打 本 協 助 超 儀 圓 夢 。 賭 王 這 次 出 資 1 億 元 支 持 超 儀 自 行 開 戲 , 預 計 一 年 約 開 拍 三 齣 電 影 , 首 部 驚 慄 血 腥 三 級 片 《 維 多 利 亞 壹 號 》 , 找 來 彭 浩 翔 執 導 , 擔 任 女 主 角 的 超 儀 , 在 片 中 是 個 變 態 殺 人 女 狂 魔 , 男 演 員 則 有 陳 奕 迅 ( Eason ) 、 麥 浚 龍 ( Juno ) 、 周 俊 偉 及 曾 國 祥 等 , 成 本 約 2,000 萬 , 預 計 今 年 10 月 中 上 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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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面 傷 痕 血 迹 的 Juno , 與 超 儀 一 起 躺 在 死 人 堆 中 , 加 添 幾 分 恐 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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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了 替 超 儀 圓 夢 , 賭 王 出 資 1 億 元 讓 女 兒 開 戲 。 資 料 圖 片


「 向 來 支 持 仔 女 創 業 」

《 維 多 利 亞 壹 號 》 日 前 在 清 水 灣 片 廠 拍 攝 宣 傳 海 報 , 只 見 一 班 演 員 滿 身 傷 口 , 睡 在 一 個 堆 滿 垃 圾 的 佈 景 上 , 有 些 性 感 女 郎 只 穿 着 胸 圍 和 內 褲 進 進 出 出 , 令 Juno 和 周 俊 偉 等 男 士 頗 為 尷 尬 。
至 於 身 為 老 闆 的 超 儀 , 在 現 場 每 事 親 力 親 為 , 她 說 : 「 其 實 第 一 次 做 老 闆 真 係 好 緊 張 , 因 為 錢 係 爹 哋 攞 出 嚟 , 佢 向 來 好 支 持 仔 女 創 業 , 佢 知 道 我 同 子 聰 都 醉 心 拍 戲 , 為 咗 完 成 我 哋 夢 想 , 佢 投 資 咗 一 筆 錢 畀 我 哋 開 公 司 , 而 且 從 不 過 問 我 哋 拍 乜 嘢 戲 。 爹 哋 話 自 己 唔 識 拍 戲 , 所 以 一 直 想 投 資 都 唔 敢 掂 ,  家 我 哋 話 有 興 趣 搞 , 佢 就 好 信 任 我 同 子 聰 , 叫 我 哋 兩 個 放 膽 去 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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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 儀 老 公 陳 子 聰 擔 任 新 片 監 製 , 在 拍 攝 現 場 拿 着 斷 腳 玩 得 不 亦 樂 乎 。 旁 為 攝 影 師 Wing Shy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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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 豪 情 》 後 , 超 儀 和 陳 奕 迅 再 次 攜 手 合 作 拍 三 級 片 。 《 豪 情 》 劇 照


外 國 片 商 斟 洽 版 權

超 儀 謂 不 想 公 開 父 親 投 資 了 多 少 錢 給 她 , 但 笑 言 足 夠 她 拍 幾 部 戲 , 她 說 : 「 雖 然 爹 哋 冇 話 過 一 定 要 賺 錢 , 但 我 哋 都 唔 想 蝕 本 , 所 以 開 戲 會 計 晒 數 , 搞 得 好 小 心 。 好 似 呢 部 講 殺 人 女 魔 頭 戲 , 因 為 超 暴 力 血 腥 , 我 同 導 演 商 量 過 後 , 決 定 唔 要 內 地 市 場 , 主 打 歐 美 市 場 , 早 排 有 批 外 國 發 行 商 嚟 探 班 , 對 呢 部 戲 好 有 興 趣 , 已 經 傾 緊 買 版 權 嘅 事 , 對 啱 啱 創 業 嘅 我 嚟 講 , 當 然 係 好 鼓 舞 啦 ! 」
今 次 能 開 拍 這 部 驚 慄 血 腥 片 , 超 儀 表 示 要 感 謝 Juno , 她 說 : 「 呢 部 戲 原 本 係 Juno 投 資 開 拍 , 但 我 睇 完 個 劇 本 好 鬼 鍾 意 , 就 叫 佢 讓 畀 我 做 , 佢 好 好 人 就 讓 畀 我 , 所 以 我 就 叫 佢 參 演 其 中 一 個 角 色 , 而 連 凱 會 幫 呢 部 戲 做 特 技 化 妝 , 佢 以 前 喺 美 國 係 修 呢 科 ,  家 終 於 有 用 武 之 地 啦 ! 部 戲 個 戲 名 會 再 改 , 因 為 我 覺 得 《 維 多 利 亞 壹 號 》 唔 係 咁 啱 部 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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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在 美 國 修 讀 特 技 化 妝 的 連 凱 , 在 拍 攝 現 場 聚 精 會 神 為 演 員 補 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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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演 彭 浩 翔 ( 左 ) 親 身 為 拍 攝 海 報 試 位 。


Juno 血 漿 濺 眼 生 瘡

此 外 , Juno 昨 日 架 上 墨 鏡 到 商 台 接 受 訪 問 , 他 表 示 近 日 忙 於 拍 攝 彭 浩 翔 執 導 的 新 戲 , 再 過 數 天 便 可 完 成 , 又 透 露 拍 攝 期 間 遇 上 小 意 外 , 他 說 : 「 我 俾 啲 道 具 血 整 到 左 眼 , 因 為 啲 血 黐 咗 落 我 左 眼 眼 皮 , 搞 到 我 生 咗 粒 眼 瘡 , 醫 生 話 要 做 手 術 同 休 息 一 個 禮 拜 , 但 係 我 就 未 度 到 期 , 所 以  家 隻 眼 仲 有 啲 腫 。 」
Juno 笑 言 與 彭 浩 翔 已 是 第 二 次 合 作 , 他 對 導 演 十 分 信 任 , 又 形 容 《 維 多 利 亞 壹 號 》 是 一 齣 尺 度 很 「 厲 害 」 的 勵 志 片 , 並 透 露 他 與 何 超 儀 有 不 少 對 手 戲 。
現 年 25 歲 的 Juno 笑 言 人 生 已 過 了 四 分 一 個 世 紀 , 所 以 希 望 在 未 來 的 日 子 可 以 一 償 做 導 演 的 心 願 , 被 問 到 會 否 為 緋 聞 女 友 鍾 欣 桐 ( 阿 嬌 ) 度 身 訂 做 一 個 角 色 開 戲 時 , Juno 就 說 : 「 暫 時 冇 可 能 講 咁 detail , 因 為 有 好 多 嘢 要 計 劃 , 不 過 等 我 做 完 處 男 導 演 之 後 , 先 會 諗 成 家 立 室 嘅 問 題 。 」
採 訪 、 攝 影 : 藍 文 浩 、 張 俊 銘 、 陳 俊 強


娛 樂 資 料 庫 : 前 衞 淑 女 vs 怪 雞 導 演

何 超 儀 投 資 開 戲 第 一 炮 , 找 來 導 演 彭 浩 翔 合 作 , 兩 人 同 樣 愛 走 偏 鋒 及 挑 戰 尺 度 , 可 謂 最 佳 拍 檔 。 超 儀 03 年 在 電 影 《 豪 情 》 中 , 扮 演 按 摩 女 郎 趙 啷 啷 , 奪 得 金 像 獎 最 佳 女 配 角 , 翌 年 接 拍 《 蝴 蝶 》 ( 左 圖 ) 再 作 大 膽 新 嘗 試 , 與 內 地 女 演 員 田 原 扮 演 同 性 戀 人 , 二 人 更 有 多 場 大 膽 親 熱 戲 。
至 於 智 商 聲 稱 高 達 135 的 彭 浩 翔 , 過 往 曾 拍 過 不 少 怪 雞 作 品 , 當 中 不 乏 裸 露 及 暴 力 電 影 , 如 05 年 拍 攝 以 大 學 生 拍 AV 為 題 材 的 《 AV 》 ( 右 圖 ) , 還 邀 得 日 本 AV 女 優 天 宮 真 奈 美 裸 露 演 出 , 其 後 執 導 的 《 出 埃 及 記 》 題 材 暴 力 , 全 片 更 充 斥 粗 口 對 白 , 至 近 期 的 《 破 事 兒 》 , 內 容 也 涉 及 性 的 題 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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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你 知 : 內 地 高 幹 濫 權 捧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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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 王 何 鴻 燊 打 本 1 億 給 愛 女 超 儀 開 戲 , 其 實 富 豪 權 貴 捧 愛 女 的 例 子 不 少 , 其 中 最 經 典 的 , 要 數 深 圳 市 委 常 委 李 意 珍 。 李 意 珍 於 04 年 擔 任 深 圳 主 管 文 教 、 宣 傳 的 市 委 副 書 記 期 間 , 其 女 兒 李 倩 妮 名 下 的 影 視 文 化 公 司 , 斥 資 2,100 萬 元 人 民 幣 拍 攝 《 時 差 7 小 時 》 , 由 李 倩 妮 和 陳 冠 希 擔 綱 , 該 片 在 內 地 上 映 兩 天 , 李 意 珍 竟 透 過 深 圳 市 委 組 織 部 及 教 育 局 等 下 發 文 件 , 要 求 全 市 中 學 生 購 票 入 場 觀 看 。 李 意 珍 事 後 雖 被 家 長 質 疑 濫 權 , 但 深 圳 市 委 僅 對 他 作 嚴 厲 批 評 , 未 有 實 質 處 分 。

雷曼迷債凱基原價回購 & 部 份 雷 曼 迷 債 抵 押 品 料 價 值 還 原

凱基原價回購迷債

2009/04/06 來源:on.cc

凱基證券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同意向客戶回購雷曼迷債。 資料圖片

專案組報道 證監會就凱基證券對客戶銷售雷曼迷債作出譴責,而凱基證券在不承認任何責任下,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將以原價向客戶全數回購未到期的雷曼迷你債券。凱基證券 曾向五名客戶銷售迷債,當中沒有專業投資者,涉及的總額估計約一百六十萬港元。證監會對凱基的決定表示讚許。這是繼新鴻基金融後,本港第二間金融機構決定 向客戶回購迷債。

證監完成調查後譴責

證監會完成對凱基證券有關銷售雷曼迷債的調查,並作出譴責。證監會表示,關注到凱基證券在審核和評估雷曼迷債的性質和風險時,所落實的措施是否足夠、向銷售人員提供的培訓及指引是否能確保他們理解產品的性質和風險、及凱基證券有否給予客戶投資意見及將有關建議備存紀錄。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回購協議令客戶得到補償,凱基證券亦保證有關問題日後不會重演,他讚許凱基證券作出自願回購的決定。

凱基證券於○七年十一月至○八年五月,為雷曼迷債系列34、35及36的分銷商。凱基證券亞洲營運總裁鄺民彬表示,為了讓客戶盡快解決問題,加上同業新鴻基金融的先例,公司遂配合監管機構的做法自願回購債券。他又稱,凱基已進行內部檢討,改善公司服務。

金管局被轟拖慢調查

雷曼苦主大聯盟發言人陳光譽稱是意料之內的 喜事,證明雷曼產品的不良銷售是一個普遍性、系統性的問題,證券行是直接受證監會調查,所以進度較快,而且證監會的罰則較有阻嚇性。他稱銀行推銷迷債的調 查進度卻被金管局拖慢,目前只有百分之二投訴轉交證監會調查,他批評金管局調查怠慢間接令銀行態度強硬。


部 份 雷 曼 迷 債 抵 押 品 料 價 值 還 原

【 本 報 訊 】 佔 雷 曼 迷 債 總 額 達 八 成 中 最 主 要 部 份 的 系 列 , 其 抵 押 品 價 值 有 突 破 性 正 面 發 展 。 消 息 透 露 , 這 些 與 雷 曼 美 元 流 動 基 金 ( Lehman US Dollar Liquidity Fund , 下 稱 流 動 基 金 ) 作 為 相 關 抵 押 品 的 15 個 迷 債 系 列 , 銷 售 行 經 信 託 人 滙 豐 信 託 ( 美 國 ) 通 知 後 , 已 於 上 周 向 相 關 迷 債 持 有 人 發 信 , 指 涉 及 流 動 基 金 內 四 成 抵 押 品 資 產 , 已 到 期 贖 回 , 並 已 按 原 本 價 值 100% 變 現 。 其 餘 六 成 抵 押 品 資 產 , 料 在 年 中 前 亦 陸 續 到 期 贖 回 , 相 信 可 獲 百 分 百 價 值 還 原 。
不 過 , 鑑 於 美 國 法 律 挑 戰 未 清 除 , 變 現 金 額 未 能 分 派 予 苦 主 「 落 袋 」 , 託 管 行 紐 約 梅 隆 銀 行 只 好 暫 時 將 之 再 投 資 於 1 個 月 期 美 國 國 庫 票 據 上 。 簡 言 之 , 有 關 抵 押 品 已 從 雷 曼 間 接 相 關 資 產 , 轉 為 等 同 現 金 、 流 通 性 高 及 風 險 極 低 的 國 債 級 資 產 。

轉 移 至 安 全 投 資 工 具

此 乃 去 年 第 三 季 迷 債 出 事 後 , 首 次 有 迷 債 系 列 到 期 贖 回 , 部 份 抵 押 品 價 值 真 正 「 解 封 」 並 百 分 百 還 原 , 監 管 機 構 及 銀 行 界 均 認 為 , 這 發 展 具 積 極 意 義 , 投 資 者 毋 須 再 擔 心 市 場 惡 化 , 令 抵 押 品 價 值 「 蒸 發 」 。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副 局 長 梁 鳳 儀 接 受 查 詢 時 說 , 有 關 發 展 標 誌 着 迷 債 抵 押 品 價 值 獲 得 保 存 , 債 券 持 有 人 可 清 晰 知 道 , 託 管 人 已 將 抵 押 品 價 值 , 轉 移 至 極 安 全 的 投 資 工 具 上 , 當 然 尚 待 法 律 障 礙 清 除 , 債 券 持 有 人 才 有 望 獲 分 派 資 產 , 她 相 信 , 各 方 正 致 力 尋 求 解 決 辦 法 。
迷 債 信 託 人 、 滙 豐 銀 行 發 言 人 回 應 時 確 認 , 已 致 函 相 關 銷 售 行 , 通 知 以 流 動 基 金 為 抵 押 品 的 相 關 迷 債 系 列 , 四 成 價 值 已 贖 回 , 但 因 法 律 程 序 尚 未 解 決 , 故 紐 約 梅 隆 銀 行 不 可 能 分 派 抵 押 品 變 現 後 的 價 值 。 至 於 資 金 投 放 國 庫 票 據 上 , 她 指 有 關 工 具 信 貸 風 險 最 低 。
根 據 滙 豐 3 月 18 日 發 出 函 件 , 以 流 動 基 金 為 抵 押 品 並 已 部 份 贖 回 的 迷 債 系 列 , 包 括 系 列 19 、 22 、 23 、 25 、 26 至 36 , 有 關 資 產 類 同 貨 幣 基 金 , 因 雷 曼 只 屬 安 排 行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抵 押 品 並 無 直 接 牽 涉 雷 曼 債 券 或 美 國 債 保 商 MBIA 票 據 , 故 一 直 是 迷 債 中 估 值 最 高 部 份 。 據 悉 , 政 府 去 年 倡 議 但 及 後 被 迫 擱 置 的 回 購 方 案 , 當 局 料 八 成 苦 主 可 取 回 六 、 七 成 本 金 , 便 是 建 基 於 這 部 份 抵 押 品 市 值 推 算 。
雷 曼 苦 主 大 聯 盟 召 集 人 陳 光 譽 稱 , 將 用 作 投 資 國 庫 債 劵 的 資 產 屬 糊 塗 賬 , 當 日 購 買 迷 債 的 計 劃 及 發 行 章 程 , 未 有 提 及 紐 約 梅 隆 銀 行 跟 迷 債 的 關 係 。 他 指 大 聯 盟 已 呼 籲 苦 主 , 向 各 自 所 屬 銷 售 銀 行 提 出 書 面 質 詢 , 要 求 作 出 交 代 。

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蛇吞象的勝利者…亞街盡享美人恩…之完結篇 4/23 - 5月11日之判詞

這次判案法官們都做到公平、公正維持法律對大多數人的公平對待,並不似首輪判決之無理取鬧小股東連申訴機會都全無,使得法律不外乎錢權交貿使社會為之震動大粒法官之一面倒似有偏私之嫌。

香港法律尤其公眾層面是要做到真的公平、公正才合符公眾的要求。否則必然反彈的。


【電盈風波】法官:小股東受不平等對待,大部分贊成者均為新股東
(經濟通)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10:32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法官羅傑志於上訴案判詞中表示,電盈(00008)獨立股東遭到不公平對待,於公司股價處歷史低位時,遭大股東提出私有化,但聯合提出私有化要約各方則可或獲發股息。

他又指,是次私有化反對一方,絕多數為長期股東,於859名反對者中佔829名,相反投贊成票的1404人中有940人於第一次私有化法院會議後才購入股票,1288人則於私有化建議公布後才成為股東,因此投票存在操控的機會可能性較高。

他又指,於過程中連串巧合事件,令他懷疑究竟於投票中盈拓副主席袁天凡有多大影響力,以及其有多大程度參與於富通保險區域總監林孝華發放電盈股份一事上,不相信袁天凡所指自己不涉其中。

法官續質疑林孝華急於在第二次法院會議進行前,派發500手電盈股份予富通保險經紀之做法及背後動機,而該些經紀,需於股東會上投贊成票。(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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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判決絕無偏私能引用116章條例中的法定要求已隱含給予法院判決基礎,於發現任何型式的操控行為時,不給予大多數者同樣的權衡比重。


【電盈風波】法官:拆票非公平反映股東利益,證監暫無需再發指引
(經濟通)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10:24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法官林文瀚於上訴案判詞中指,雖然電盈(00008)一方指拆票並非不合法,但其所提交之案例並不適用於是次私有化事件,因該些案例與是次上訴庭根據公司條例第166章運用酌情權之做法無關。

他指出,證供顯示是次私有化投票可能存在操控,因此法庭不能給予投票的大多數意向正常地權衡比重。

他續指,不見得私有化計劃有任何良好的原因,亦都很難理解股東為何會視現時為良好時機將於電盈股份投資套現,因私有化正值市況低迷之時,故他不認為,有關私有化計劃公平反映整體股東利益。

他表示,公司條例166章就反對「拆票」本身已有所暗示,條例中的法定要求已隱含給予法院判決基礎,於發現任何型式的操控行為時,不給予大多數者同樣的權衡比重。

因此他認為,證監無需要為此就公司條例要求人頭票及股權票兩者同時通過一決議的要求,向市場進一步發出任何指引。(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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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就電盈私有化上訴得直 2009/4/22

不自由毋寧死,如果連人說話的自由都沒有的話同啞巴有什麼分別?… 人人生來自由和平等;每個人履行其義務。權利促進個人自由,義務則表達這種自由的尊嚴。有自由才能彰顯公平、公正的社會制度有言論自由才可發聾振聵。David Webb不畏權勢成了打虎雄。… 任何地域只要有不畏權勢的人能發聲振聵那些陰險奸詐不平的惡事才可得昭雪。

證監為香港金融制度進一步造出平等公義監管能力。… 而小股東們就在這不平等的制度上前仆後繼,義無反顧地淚灑當場,成了這不平等的英雄。幕後功神者齊家治國平天下也。香港七百萬人因而有了更好的金融制度!… 此後亦不會有同樣種票壓榨欺淩自私的私有化了。

法庭的三位法官最終理行了法治的精神,審度小股東的得失平等,而使小股東得以重新擁有這未完的夢想,平等、公正,公義得以癉惡彰善。香港金融法治上進一步得到改善。

中國人權宣言
第七條、 人人生而自由。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人人有權為之。未經法律的正當程序,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美洲人權宣言
序言確認,在尊嚴和權利方面,人人生來自由和平等;每個人履行其義務,是一切人的權利的前提;權利和義務在人類的全部社會和政治活動中是相互關聯的;權利促進個人由,義務則表達這種自由的尊嚴。

金錢搵唔晒,仁義最難存。行善會積福,逼窮賤莫甚。

整件事從朱子格言可看出要私有化者的心績:
勿營華屋,勿謀良田。三姑六婆,實淫盜之媒; 婢美妾嬌,非閨房之福。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子孫雖愚,經書不可不讀。居身務期儉約;教子要有義方。莫貪意外之財,莫飲 過量之酒。與肩挑貿易,毋佔便宜;見窮苦親鄰,須加溫恤。刻薄成家,理無久享。重貲財,薄父母,不成人子。輕聽發言,安知非人之譖愬?當忍耐三思;因事相爭,焉知非我之不是?

朱子格言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既昏便息,關鎖門戶,必親自檢點。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宜 未雨而繆謀,毋臨渴而掘井。自奉必須儉約,宴客切勿留連。器具質而潔,瓦缶勝金玉;飲食約而精,園蔬愈珍饈。勿營華屋,勿謀田。三姑六婆,實淫盜之媒; 婢美妾嬌,非閨房之福。童僕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豔妝。

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子孫雖愚,經書不可不讀。居身務期儉約;教子要有義方。莫貪意外之財,莫飲 過量之酒。與肩挑貿易,毋佔便宜;見窮苦親鄰,須加溫恤。刻薄成
家,理無久享;倫常乖舛,立見消亡。兄弟叔姪,須分多潤寡;長幼內外,宜法肅辭嚴。聽婦 言,乖骨肉,豈是丈夫?重貲財,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擇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計厚奩。見富貴而生諂容者,最可恥;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賤莫甚。 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處世戒多言,言多必失。勿恃勢力而凌逼孤寡;毋貪口腹而恣殺牲禽。乖僻自是,悔誤必多,頹惰自甘,家道難成。狎暱惡少,久必受其 累;屈志老成,急則可相依。輕聽發言,安知非人之譖愬?當忍耐三思;因事相爭,焉知非我之不是?須平心想。施惠無念,受恩莫忘。凡事當留餘地,得意不宜 再往。人有喜慶,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禍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見色而起淫心,報在妻女;匿怨而用暗箭,禍延子孫。家 門和順,雖饔餐不繼,亦有餘歡;國課早完,即囊橐無餘,自得至樂,讀書志在聖賢,非徒科第;為官心存君國,豈計身家?守分安命,順時聽天。為人若此,庶乎 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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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吞象的勝利者...亞街盡享美人恩
2009/4/22

袁 天 凡 不 知 秘 書 派 表 格   官 斥 匪 夷 所 思 電 盈 大 股 東 代 表 回 應 : 自 己 有 時 也 不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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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 訊 】 電 訊 盈 科 私 有 化 上 訴 庭 聆 訊 第 五 天 。 電 盈 母 公 司 盈 科 拓 展 副 主 席 袁 天 凡 是否 與 富 通 保 險 區 域 總 監 林 孝 華 合 謀 種 票 , 林 氏 胞 妹 兼 秘 書 林 孝 玉 向 袁 氏 秘 書 Lesley Wai 取 得 大 量 投 票 表 格 正 是 關 鍵 。 電 盈 大 股 東 代 表 律 師 余 若 海 , 昨 首 次 發言 力 證 四 人 關 係 不 深 。 當 他 聲 稱 袁 氏 不 知 秘 書 「 派 表 格 」 一 事 , 法 官 羅 傑 志 以 「 unbelievable 」 ( 匪 夷 所 思 ) 狠 批 。 余 氏 回 應 稱 , 他 有 時 也 不 知 自 己 秘 書 做 甚 麼。 記 者 : 羅 嘉 銘

聆訊 昨 早 先 有 三 名 小 股 東 陳 詞 , 其 後 是 盈 拓 代 表 律 師 張 健 利 , 下 午 3 時 52 分 才 輪 到代 表 電 盈 大 股 東 的 余 若 海 發 言 。 他 強 調 , 無 證 據 顯 示 袁 天 凡 和 林 孝 華 作 供 時 講 大 話, 何 況 證 監 沒 有 邀 請 袁 天 凡 上 庭 作 證 , 不 能 假 設 袁 氏 證 供 不 可 信 。 羅 傑 志 隨 即 回 應指 , 他 擔 任 法 官 的 第 二 年 , 已 清 楚 知 道 若 無 足 夠 證 據 傳 召 證 人 , 是 無 希 望 的 行 為 。

派 股 票 出 於 花 紅 性 質

證監 會 代 表 律 師 上 周 陳 詞 時 , 披 露 袁 天 凡 及 林 孝 華 關 係 甚 篤 , 以 及 林 孝 玉 與 Lesley Wai 如 何 接 洽 的 過 程 。 不 過 , 余 若 海 昨 日 庭 上 提 及 四 人 的 關 係 時 , 卻 講 出 另 一 個 版本 。
他 指 , 林 孝 玉 與 Lesley Wai 兩 人 本 不 相 識 , 並 非 Lesley 主 動 聯 繫 。 他重 申 , 林 孝 華 派 發 電 盈 股 票 予 旗 下 逾 500 名 富 通 保 險 經 紀 , 是 出 於 花 紅 性 質 , 林 孝玉 是 與 林 孝 華 旗 下 數 名 分 組 主 管 商 量 後 , 才 決 定 拿 取 投 票 表 格 , 屬 於 方 便 經 紀 自 決投 票 的 意 願 。
余 若 海 續 稱 , 林 孝 玉 是 先 聯 絡 落 盤 的 新 邦 證 券 職 員 June Lee 取表 , 但 June 稱 沒 有 表 格 , 建 議 找 Lesley , Lesley 解 釋 表 格 可 於 網 上 下 載 , 因 林孝 玉 怕 麻 煩 , Lesley 自 感 沒 理 由 拒 絕 而 按 她 要 求 代 勞 複 印 。 余 若 海 批 評 , 派 表 一事 平 常 , 證 監 小 題 大 做 。
他 又 稱 , 上 訴 庭 開 審 前 , 證 監 未 找 到 Lesley 作 供 ,因 她 是 瑜 伽 狂 熱 分 子 , 放 大 假 不 想 被 騷 擾 。 談 到 涉 案 主 角 袁 天 凡 和 林 孝 華 的 交 情 ,余 若 海 稱 , 兩 人 不 熟 稔 , 因 非 上 司 與 下 屬 關 係 , 1 月 9 日 林 氏 落 盤 買 電 盈 前 的 通 話, 主 要 涉 及 「 管 理 層 收 購 」 富 通 保 險 。

法 官 不 認 同 自 由 拆 股

「拆 股 種 票 」 是 昨 日 聆 訊 另 一 焦 點 , 盈 拓 代 表 律 師 張 健 利 經 三 名 法 官 提 問 仍 未 能 交 代電 盈 私 有 化 動 機 , 之 後 他 轉 述 法 律 觀 點 , 重 申 「 拆 股 」 屬 自 由 合 法 , 因 任 何 人 也 有轉 讓 股 份 權 利 , 登 記 在 股 東 名 冊 即 有 權 投 票 。 他 認 為 , 若 不 許 「 拆 股 」 , 監 管 機 構應 自 行 修 訂 法 例 , 法 院 若 行 使 酌 情 權 , 亦 不 應 干 預 市 場 運 作 。
法 官 羅 傑 志 並不 認 同 , 表 示 在 未 來 私 有 化 活 動 , 人 人 「 拆 股 」 市 場 便 一 片 混 亂 。 他 反 問 若 可 自 由轉 讓 股 份 , 是 否 代 表 甚 麼 都 可 做 , 要 求 澄 清 究 竟 甚 麼 可 做 及 不 可 做 。
張 氏 僅 答 , 任 何 合 法 及 正 常 的 行 為 均 是 容 許 。 另 一 法 官 鮑 晏 明 指 , 要 衡 量 人 頭 票 是 否 有 意 義 , 視 乎 拆 股 後 投 票 者 是 否 出 於 真 誠 投 票 。
聆 訊 今 早 10 時 繼 續 , 余 若 海 表 明 會 再 陳 詞 90 分 鐘 , 預 料 會 反 駁 有 關 金 利 豐 和 中 南 證 券 「 種 票 」 的 指 控 。

袁 天 凡 和 林 孝 華 究 竟 有 否 串 謀 種 票

爭 議 事 項 : 袁 氏 秘 書 Lesley Wai 的 角 色
證 監 會 已 呈 堂 的 佐 證 : 林 氏 胞 妹 林 孝 玉 致 電 Lesley 取 得 逾 500 份 授 權 投 票 表 格
電 盈 大 股 東 律 師 反 駁 : 林 孝 玉 「 搭 上 搭 」 才 聯 繫 到 Lesley , Lesley 建 議 網 上 下 載 表 格 , 林 孝 玉 怕 麻 煩 要 求 代 做 , Lesley 才 答 應

爭 議 事 項 : 為 何 無 法 聯 絡 Lesley Wai 在 開 審 前 作 供
證 監 會 已 呈 堂 的 佐 證 : 2 月 18 日 起 放 大 假 至 4 月 9 日 止 , 在 香 港 和 加 拿 大 也 無 法 找 到 她
電 盈 大 股 東 律 師 反 駁 : 她 是 瑜 伽 狂 熱 分 子 , 放 大 假 不 想 別 人 騷 擾

爭 議 事 項 : 收 回 投 票 表 格 效 率 超 乎 想 像
證 監 會 已 呈 堂 的 佐 證 : 1 月 19 日 一 天 內 收 回 全 數 近 500 份 富 通 經 紀 表 格
電 盈 大 股 東 律 師 反 駁 : 該 天 只 是 最 後 收 表 日 子 , 何 況 沒 有 因 催 促 交 表 而 繳 交 額 外 行 政 費

爭 議 事 項 : 袁 林 兩 人 電 話 來 往 頻 密
證 監 會 已 呈 堂 的 佐 證 : 12 月 30 日 私 有 化 會 議 後 有 袁 林 通 話 紀 錄 。 1 月 9 日 林 氏 午 市 落 盤 買 電 盈 , 但 兩 人 早 上 有 多 次 通 電
電 盈 大 股 東 律 師 反 駁 : 12 月 底 那 次 通 話 , 距 離 會 議 完 結 近 4 小 時 。 1 月 9 日 通 電 , 內 容 是 涉 及 「 買 回 」 富 通 保 險

爭 議 事 項 : 袁 林 在 公 在 私 關 係 甚 深
證 監 會 已 呈 堂 的 佐 證 : 兩 人 94 年 已 認 識 , 袁 是 林 多 年 上 司 , 經 常 到 觀 瀾 湖 打 高 球 , 今 年 年 初 七 亦 曾 飯 敍
電 盈 大 股 東 律 師 反 駁 : 以 上 司 下 屬 形 容 兩 人 關 係 不 當 , 因 林 氏 只 是 經 紀 而 非 富 通 職 員 , 何 況 袁 林 二 人 分 別 在 上 環 和 旺 角 辦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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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erJ
(2009-04-22 09:18) 0位網友推薦
在所有普通法管轄區內都不缺乏雄辯滔滔的律師人才,亦不缺學識深厚的法官,但就肯定少見像 Lord Denning 般的法官----學識豐富,為人正直,思想毫不僵化,能體察民情,亦敢於挑戰權威。希望我們也有類似的法官!
菜頭
(2009-04-22 09:01) 1位網友推薦
2 月 18 日 起 放 大 假 至 4 月 9 日 止

4 月 22 日 啦喎! 失蹤証人!
時光機
(2009-04-22 08:54) 0位網友推薦
圓生是褲X公司幕後老闆, 柳生只是幫圓生打工.
世事如奇, 局局新, 電視劇集, 即將上畫
shareholder
(2009-04-22 08:30) 1位網友推薦
"....她 是 瑜 伽 狂 熱 分 子..."

- shameless expla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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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文 瀚 質 疑 搶 佔 小 股 東 財 產

【本 報 訊 】 電 盈 私 有 化 聆 訊 昨 日 上 午 部 份 , 主 要 由 電 盈 大 股 東 盈 科 拓 展 的 代 表 律 師 張健 利 陳 詞 , 日 前 無 表 態 的 法 官 鮑 晏 明 亦 加 入 質 疑 盈 科 拓 展 私 有 化 的 動 機 及 理 據 何 在。 張 健 利 的 答 案 是 : 「 股 價 低 、 成 交 少 以 及 被 剔 出 恒 指 成 份 股 」 , 但 隨 即 被 法 官 羅傑 志 斥 為 「 解 釋 空 泛 」 , 另 一 法 官 林 文 瀚 就 不 厭 其 煩 一 再 提 醒 電 盈 及 盈 拓 律 師 團 ,聆 訊 進 行 了 五 日 , 他 們 仍 未 能 交 代 出 一 個 令 上 訴 庭 接 納 的 私 有 化 理 據 , 雖 然 私 有 化已 大 比 數 通 過 , 但 若 視 為 不 符 合 股 東 利 益 , 法 庭 有 權 否 決 。

似 迫 令 小 股 東 退 出

三位 法 官 輪 流 向 張 健 利 , 提 出 一 些 原 訟 庭 法 官 未 有 提 出 的 質 疑 , 包 括 為 何 不 採 用 全 面收 購 的 方 法 ? 私 有 化 作 價 為 何 以 一 個 最 低 的 股 價 ( 2008 年 10 月 13 日 的 收 市 價 2.75 元 ) 作 為 參 考 建 議 ? 大 股 東 聲 稱 私 有 化 是 為 了 協 助 電 盈 融 資 , 但 電 盈 透 過 旗下 公 司 今 年 1 月 已 取 得 72 億 元 銀 行 貸 款 , 因 此 融 資 困 難 的 說 法 是 否 成 立 ? 小 股 東一 直 不 滿 意 私 有 化 作 價 , 電 盈 方 面 的 專 家 有 否 就 此 提 出 意 見 ? 張 健 利 表 示 , 某 些 問題 須 請 示 盈 拓 後 才 可 回 答 , 但 有 些 問 題 連 證 監 會 都 不 曾 提 出 。
林 文 瀚 加 入 質疑 , 表 示 是 次 大 股 東 提 出 的 方 案 理 念 , 據 他 所 看 , 屬 搶 佔 小 股 東 財 產 。 據 香 港 法 例是 要 保 障 個 人 財 產 , 若 要 取 得 有 關 財 產 , 便 需 透 過 交 換 進 行 , 但 從 現 時 情 況 看 , 似乎 是 迫 令 小 股 東 退 出 。
他 續 稱 , 若 大 股 東 認 為 電 盈 未 來 經 營 環 境 更 差 , 便 應 在 文 件 中 說 明 , 讓 股 東 接 受 私 有 化 建 議 , 而 不 是 像 現 時 以 強 搶 方 式 迫 他 們 離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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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盈 去 年 純 利 倒 退 15% 評分: 4.0 (3人) 瀏覽人次: 2,300 回應: 1

【本 報 訊 】 遲 來 了 一 星 期 的 電 訊 盈 科 ( 008 ) 08 年 業 績 昨 晚 公 諸 於 世 , 去 年 純 利 12.72 億 元 , 倒 退 15.4% , 主 因 計 入 物 業 重 估 虧 損 約 4 億 元 、 投 資 減 值 撥 備 1.6 億元 , 以 及 吸 納 客 戶 成 本 上 漲 。 另 外 , 鑑 於 目 前 進 行 法 律 程 序 , 董 事 會 決 定 延 遲 考 慮末 期 息 , 是 自 04 年 中 期 重 新 派 息 後 , 長 情 小 股 東 暫 時 無 緣 收 息 。 電 盈 私 有 化 風 波未 平 , 公 司 方 面 未 有 召 開 記 者 會 講 解 業 績 ; 董 事 總 經 理 艾 維 朗 在 新 聞 稿 指 出 , 今 年須 審 慎 控 制 開 支 , 按 先 後 緩 急 投 放 資 源 ; 去 年 資 本 開 支 為 33.4 億 元 。

盈 大 收 益 尚 未 計 入

值得 注 意 是 , 旗 下 盈 大 地 產 ( 432 ) 與 港 府 今 年 2 月 收 取 數 碼 港 計 劃 第 10 次 合 共 56 億 元 收 益 , 當 中 盈 大 佔 19.87 億 元 , 換 言 之 , 母 公 司 電 盈 去 年 業 績 尚 未 計 入 應 佔 金額 。
電 盈 去 年 營 業 額 增 加 34.7% 至 319.5 億 元 , 主 因 盈 大 貝 沙 灣 六 期 住 宅 項目 於 11 月 開 始 入 賬 。 扣 除 利 息 、 稅 項 、 折 舊 及 攤 銷 前 盈 利 ( EBITDA ) 升 9.4% 至 79.8 億 元 ; 剔 除 盈 大 貢 獻 的 核 心 EBITDA 增 3.2% 至 67.14 億 元 。
電 盈 四 個 主營 業 務 續 有 改 善 , 即 使 電 視 業 務 ( 包 括 NOW 寬 頻 電 視 ) 尚 未 達 收 支 平 衡 , 但 去 年 虧損 已 由 07 年 1.57 億 元 收 窄 至 8300 萬 元 。 截 至 去 年 底 , 電 盈 債 務 淨 額 228.13 億 元; 手 持 現 金 大 增 1.5 倍 至 92.8 億 元 。 負 債 比 率 按 年 升 7 個 百 分 點 至 57% 。 另 外 ,盈 大 去 年 純 利 跌 34.6% 至 5.13 億 元 , 不 派 末 期 息 。

shareholder
(2009-04-22 07:28) 0位網友推薦
(1) "主 因 計 入 物 業 重 估 虧 損 約 4 億 元 、 投 資 減 主 因 計 入 物 業 重 估 虧 損 約 4 億 元 、 投 資 減 值 撥 備 1.6 億 元 " -

No explanation is provided by PCCW as to what these 約 5.67投 資 減 值 撥 備 represent !

(2) "值 得 注 意 是 , 旗 下 盈 大 地 產 ( 432 ) 與 港 府 今 年 2 月 收 取 數 碼 港 計 劃 第 10 次 合 共 56 億 元 收 益 , 當 中 盈 大 佔 19.87 億 元 , 換 言 之 , 母 公 司 電 盈 去 年 業 績 尚未 計 入 應 佔 金 額 "

PCCW deliberately understated the group profits in 2008 by (1) & (2) to create the illusion that there is a drop in profit of 15% - creative accounting has a new meaning !!!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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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 有 化 上 訴 聆 訊   小 股 東 庭 上 再 流 淚法 官 直 斥 電 盈 大 股 東 離 譜 2009/4/22


上 訴 庭 法 官 質 疑 電 盈 大 股 東 私 有 化 的 動 機 , 惟 電 盈 一 方 在 四 日 聆 訊 後 仍 未 能 給 予 令 人 滿 意 的 答 案 ; 圖 為 銅 鑼 灣 的 電 盈 中 心 。

【本 報 訊 】 電 訊 盈 科 私 有 化 上 訴 聆 訊 進 入 第 四 日 , 劇 情 可 謂 峯 迴 路 轉 。 當 電 盈 律 師 辯稱 私 有 化 本 身 並 無 不 妥 , 以 及 4.5 元 是 給 予 小 股 東 套 現 的 好 機 會 , 即 惹 來 兩 位 主 審法 官 「 狂 轟 」 。 上 訴 庭 法 官 直 斥 大 股 東 在 私 有 化 後 , 獲 派 發 巨 額 股 息 是 「 outrageous ( 離 譜 的 ) 」 ; 相 反 , 電 盈 股 價 由 120 蚊 跌 到 「 渣 都 冇 」 , 小 股 東 遭遇 是 「 pathetic ( 可 悲 的 ) 」 , 有 小 股 東 聞 言 即 時 淚 灑 當 場 。 記 者 : 何 凱 兒 、 羅嘉 銘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Michael Todd 昨 日 在 庭 上 反 覆 重 申 , 私 有 化 的 理 據 是 給 予 小 股 東 套 現 的 機 會 ; 上 訴 庭 副 庭 長 羅 傑 志 質 疑 , 4.5 元 作 價 是 一 個 獨 立 小 股 東 不 想 接 受 的 底 價 ( bottom price ) 。
羅 傑 志 又 稱 , 他 想 了 數 日 , 也 想 不 到 為 甚 麼 大 股 東 要 將 公 司 私 有 化 , 亦 看 不 到 對 公 司 有 何 好 處 。 以 他 個 人 推 斷 , 唯 一 比 較 好 的 理 由 , 或 許 是 與 大 股 東 兩 三 年 前 未 獲 准 將 公 司 出 售 予 外 資 有 關 ; 另 外 大 股 東 或 許 想 將 公 司 「 移 民 」 到 新 加 坡 上 市 。 對 於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的 解 釋 , 羅 官 回 應 稱 : 「 對 不 起 , 我 看 不 到 你 有 任 何 理 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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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羅 傑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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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林 文 瀚


官 指 小 股 東 遭 遇 「 可 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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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盈 主 席 李 澤 楷

他 又 批 評 , 大 股 東 利 用 過 渡 貸 款 支 付 私 有 化 代 價 , 完 成 後 可 獲 巨 額 股 息 淨 賺 20 億 元 , 但 小 股 東 由 香 港 電 訊 時 代 以 畢 生 積 蓄 投 資 , 股 價 卻 由 120 元 ( 五 合 一 前 ) 跌 至 現 在 近 乎 一 無 所 有 , 實 是 非 常 可 悲 。
對 於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提 出 「 私 有 化 本 身 並 無 不 妥 ( nothing wrong ) 」 的 論 據 , 羅 傑 志 和 另 一 主 審 法 官 林 文 瀚 提 出 質 疑 。 法 官 質 疑 拆 票 有 否 被 濫 用 ,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無 正 面 回 應 , 只 強 調 拆 細 股 份 後 , 透 過 代 理 人 身 份 投 票 的 股 東 , 其 利 益 所 在 不 同 , 他 們 投 票 時 沒 有 一 般 持 有 股 份 的 投 票 人 面 對 的 風 險 。
羅 傑 志 就 拆 票 一 事 , 質 疑 「 送 股 份 給 人 引 人 投 票 」 和 「 給 錢 人 叫 人 投 票 」 , 兩 者 有 何 分 別 ; 電 盈 律 師 無 正 面 回 應 , 只 重 申 沒 有 證 據 顯 示 這 些 人 因 其 他 利 益 而 投 票 。 不 過 , 羅 傑 志 強 調 , 電 盈 律 師 有 責 任 說 服 上 訴 庭 , 相 信 兩 種 做 法 是 有 分 別 。
他 又 質 疑 4.5 元 的 私 有 化 作 價 , 是 否 如 電 盈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Rothschild 所 指 的 「 合 理 」 , 羅 傑 志 說 : 「 似 乎 並 不 是 所 有 人 都 認 同 這 個 說 法 」 。 他 更 舉 例 指 , 兩 家 證 券 行 中 銀 國 際 及 摩 根 士 丹 利 均 不 同 意 , 當 中 大 摩 給 予 電 盈 的 目 標 價 高 達 5.5 元 。
另 一 主 審 法 官 林 文 瀚 亦 對 電 盈 私 有 化 的 動 機 有 保 留 。 他 指 出 , 無 論 是 電 盈 還 是 昔 日 的 香 港 電 訊 , 對 香 港 而 言 , 是 一 間 很 特 別 及 高 度 受 人 尊 重 的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 小 股 東 對 它 還 存 有 希 望 , 認 為 股 價 可 以 回 升 。


「 如 收 舊 樓 迫 走 小 業 主 」

他 質 疑 電 盈 大 股 東 的 做 法 , 是 不 想 小 股 東 繼 續 參 與 公 司 的 發 展 , 猶 如 「 收 購 舊 樓 九 成 業 權 後 , 迫 走 其 他 業 主 般 , 迫 走 ( squeeze out ) 小 股 東 , 形 同 沒 收 ( expropriation ) 他 們 的 利 益 」 。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重 申 , 每 名 股 東 投 票 的 原 因 不 同 , 但 他 們 的 權 利 是 相 等 的 , 都 是 為 自 己 的 利 益 投 票 。 至 於 有 人 提 出 回 購 股 份 的 承 諾 , 他 指 , 無 證 據 證 明 回 購 承 諾 被 操 控 。
聆 訊 將 於 今 日 上 午 10 時 繼 續 , 按 程 序 先 由 兩 至 三 名 小 股 東 陳 詞 , 之 後 輪 到 盈 科 拓 展 代 表 律 師 。


上 訴 庭 六 大 質 疑

‧ 大 股 東 為 何 要 私 有 化 ? 動 機 何 在 ?
‧ 4.5 元 的 私 有 化 作 價 是 否 太 低 ?
‧ 私 有 化 是 否 想 將 小 股 東 迫 走 ?
‧ 為 何 大 股 東 在 私 有 化 後 可 獲 取 巨 額 利 息 收 入 ?
‧ 拆 票 有 否 被 濫 用 ?
‧ 「 送 股 份 給 人 引 人 投 票 」 和 「 給 錢 人 叫 人 投 票 」 有 何 分 別 ?
資 料 來 源 : 庭 上 陳 詞


電 盈 私 有 化 投 票 紀 錄

入 場 人 數 : 667
投 票 人 數 : 531
流 失 人 數 : 136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證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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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股 東 感 謝 法 官   稱 尊 重 判 決



對 於 上 訴 庭 法 官 昨 日 以 不 同 角 度 質 疑 私 有 化 , 梁 國 強 ( 箭 嘴 示 ) 相 信 案 情 會 「 峯 迴 路 轉 」 。 梁 鑑 章 攝

【本 報 訊 】 五 名 電 盈 小 股 東 上 周 六 在 上 訴 庭 聆 訊 作 出 淚 的 控 訴 後 , 昨 天 聆 訊 時 因 主 審法 官 羅 傑 志 說 「 股 價 由 逾 120 元 到 渣 都 冇 , 餘 生 變 得 一 無 所 有 」 , 一 名 年 逾 50 歲的 小 股 東 葉 女 士 霎 時 感 觸 , 啜 泣 當 場 。 她 今 日 或 連 同 其 餘 兩 至 三 名 小 股 東 陳 詞 。

電 盈 大 狀 提 早 發 言

昨天 聆 訊 原 先 由 電 盈 小 股 東 繼 續 陳 詞 , 才 到 電 盈 和 盈 拓 兩 名 一 致 人 士 。 不 過 , 代 表 電盈 的 英 國 御 用 大 律 師 Michael Todd 甫 開 庭 時 稱 , 昨 晚 需 乘 飛 機 返 英 , 請 法 官 讓 他提 早 發 言 。 最 終 他 亦 獲 准 在 小 股 東 大 聯 盟 副 召 集 人 譚 玉 娟 陳 詞 後 , 中 午 休 庭 前 發 言 40 分 鐘 , 午 後 他 亦 用 盡 兩 小 時 的 聆 訊 時 間 。 午 後 開 庭 不 久 , 法 官 突 然 休 庭 , 但 沒有 解 釋 原 因 。

小 股 東 望 公 義 彰 顯

電盈 小 股 東 大 聯 盟 召 集 人 梁 國 強 昨 日 聽 審 後 表 示 , 對 於 2 月 4 日 私 有 化 股 東 會 「 人 頭票 」 差 異 的 問 題 , 電 盈 律 師 在 庭 上 支 吾 以 對 , 相 信 案 情 一 定 峯 迴 路 轉 。 他 感 謝 三 名上 訴 庭 法 官 有 考 慮 小 股 東 意 見 , 並 向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提 出 多 項 質 疑 。
他 續 稱 , 小 股 東 勝 敗 不 重 要 , 最 希 望 公 義 獲 得 彰 顯 , 他 沒 有 評 論 對 推 翻 原 訟 庭 裁 決 是 否 更 有 信 心 , 但 無 論 如 何 也 尊 重 上 訴 庭 的 定 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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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股 民 : 強 搶 小 股 東 資 產


譚 玉 娟 昨 以 自 己 整 理 的 土 地 註 冊 處 登 記 資 料 , 「 力 證 」 電 盈 嚴 重 低 估 資 產 價 值 。 資 料 圖 片

【本 報 訊 】 電 盈 小 股 東 昨 在 庭 上 陳 詞 , 「 做 足 功 課 」 之 餘 亦 賺 人 熱 淚 。 電 盈 小 股 東 大聯 盟 副 召 集 人 譚 玉 娟 在 補 充 陳 詞 時 表 示 , 電 盈 資 產 被 嚴 重 低 估 , 她 呈 交 就 鄰 近 電 盈主 要 物 業 所 進 行 的 土 地 註 冊 處 登 記 資 料 , 指 她 所 查 到 的 物 業 , 面 積 均 比 電 盈 機 樓 小很 多 , 但 估 價 卻 較 高 , 她 懷 疑 電 盈 估 價 並 未 跟 貼 市 場 。 譚 又 指 , 電 盈 旗 下 的 上 環 高陞 街 盈 峰 一 號 項 目 已 售 罄 , 相 信 會 在 08 年 度 業 績 入 賬 。

質 疑 故 意 㩒 低 股 價

譚玉 娟 批 評 電 盈 「 上 下 其 手 」 , 用 專 業 人 士 將 股 價 㩒 低 , 是 「 強 搶 小 股 東 資 產 」 , 她不 同 意 原 訟 法 官 指 私 有 化 是 予 小 股 東 機 會 套 利 , 因 法 官 不 明 白 股 價 未 能 反 映 實 際 價值 , 而 部 份 資 產 已 高 於 每 股 私 有 化 作 價 4.5 元 , 「 我 哋 買 咗 電 盈 唔 打 算 賣 , 冇 做 拆票 等 犯 法 嘢 , 有 人 貪 婪 資 產 才 做 出 不 法 勾 當 」 , 她 希 望 上 訴 庭 公 平 判 決 。
至於 大 聯 盟 召 集 人 梁 國 強 上 周 六 提 出 , 2 月 4 日 私 有 化 法 院 會 議 「 疲 勞 轟 炸 」 , 令 小股 東 提 早 離 場 沒 有 投 票 ,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Michael Todd 引 述 中 央 登 記 的 數 據 指 出 ,當 天 667 名 股 東 下 午 2 時 出 席 私 有 化 法 院 會 議 , 但 僅 531 人 在 5 時 就 私 有 化 投 票 ,即 有 136 人 流 失 。 主 審 法 官 羅 傑 志 即 批 評 投 票 時 間 長 , 但 電 盈 代 表 律 師 辯 稱 是 由 於有 股 東 臨 時 提 出 押 後 會 議 所 累 。

否 認 隱 藏 部 份 內 容

對於 代 表 兩 名 小 股 東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馮 華 健 曾 提 及 , 私 有 化 部 份 內 容 遭 隱 藏 , 電 盈 代 表律 師 則 稱 有 關 內 容 可 見 附 註 , 電 盈 已 透 過 通 告 和 報 章 廣 告 公 開 內 容 , 相 信 小 股 東 會注 意 到 。
昨 日 聆 訊 尾 聲 , 上 訴 庭 進 一 步 要 求 電 盈 呈 交 2 月 私 有 化 股 東 特 別 大會 的 出 席 人 數 , Todd 指 無 法 交 出 , 不 過 代 表 證 監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潘 松 輝 則 反 駁 , 指證 監 資 料 顯 示 有 10 人 投 票 贊 成 , 230 人 投 反 對 票 。 電 盈 對 此 有 保 留 , 雙 方 今 天 會澄 清 。

電 盈 資 產 估 值 或 過 低

部 份 電 盈 物 業 估 值 ( 去 年 10 月 ) -- 銅 鑼 灣 禮 頓 道 38 號 電 訊 大 廈 : 4 億 元
小 股 東 查 出 鄰 近 面 積 較 細 項 目 最 近 成 交 -- 羅 素 街 54 號 及 56 號 兩 間 舖 : 近 4 億 元

部 份 電 盈 物 業 估 值 ( 去 年 10 月 ) -- 旺 角 弼 街 37 號 電 話 機 樓 : 2960 萬 元
小 股 東 查 出 鄰 近 面 積 較 細 項 目 最 近 成 交 -- 上 海 街 152 號 及 154 號 全 幢 物 業 成 交 : 3638 萬 元

資 料 來 源 : 電 盈 去 年 12 月 6 日 刊 發 的 私 有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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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老股東賴以收息甚或賴以過活的電訊股票如今變成一殼眼淚的淚巾,每一股連買個菠蘿包都買唔到,這種傷心事藏在心內難以形容。

因 今次電盈種票事件,一些有勇氣的小股東站出來為公義希望取回公平公正,事情至今以有進步,正所謂算輸猶榮,這一仗為公義之戰也許更使香港金融事業變得從黑 暗走進光明。一個隨便可弄虛作假的投票制度希望可在事件後得到公平公正。… 正義的小股東們如能戰勝黑暗無疑為港爭光,這仗可說是大快人心正大光明使香港脫暗。

正如城大的曾淵滄教授寧可拿來貼牆紙也不賣,這種心情是要作為一警剔。… … 「蔓草難圖,除惡務盡。」‘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 香港如要成為真正的金融中心,先要正本,免蔓草叢生。


香港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副教授曾淵滄指出,是次裁決反映私有化「人頭票」表決制度過時,易被用作「種票」,認為有關做法並不公平,建議取消。他又說,若小股民認為在電盈復牌後出售持有的股份有利可圖,可選擇售出股票,但由於證監已決定上訴,因此事件仍存變數。

作為一個電盈股份持有人,曾淵滄坦言對法庭裁決感失望,但他並不打算出售所持股份。「希望當作教訓,提醒自己,無一間公司嘅股份,值得長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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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孝玉同時預備從袁天凡秘書Lesley Wai,獲得五百至六百份投票委託書,在分發電盈股份後,隨即收回簽妥的投票委託書 ............ 事實無可否認的。

然而羅傑志認為 股東各有自己利益,但享有相同權利。… 但明顯今次祇有大股東拆票 … 而小股東並沒有拆票。這是何等的不公平? … 因此小股東也要求公平對待,拆票。

小股東代表律師馮華健就質疑,林孝玉為何要從袁天凡的秘書拿取投票委託書,這不禁令人懷疑操控問題。.................... 事實令人無驚訝,令人不敢置信。

潘松輝列舉多個案例,認為遇有不公平情況,法庭可運用酌情權否決私有化。............... 香港七百萬人都想從這案例得到公平、公正的結果!

馮華健表示,部分贊成私有化的股東,獲得相當於作價四點五元的回購保證,反映股東的利益不一致。......... 既然利益不一致當然是不公平。

潘松輝指出,對於富裕股東而言,私有化只是讓他們重新投資的機會,但很多小股東都是多年前買下股份,可能作為教育基金,但最終只餘二、三萬元之數,這解釋為何仍有眾多小股東不希望私有化獲得通過的原因。........................... 小股東一向對李家投下信任的一票,一個如長江等之公司都向小股東負責,股票價值只有為股東帶來溢利,因此小股東還是有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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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質疑電盈有組織拆票
(星島)4月18日 星期六 06:30

(綜合報道)

(星 島日報 報道)電盈(008)私有化上訴聆訊進入第二日,證監會 代表律師潘松輝繼續陳詞時形容,獲發電盈股份花紅的富通保險經紀,其投票委託書竟可一日內被收回,反映這次拆票是有組織行動。主審法官羅傑志 認為,於一日內完成收集委託書,有點像派利是,令人費解。聆訊將於今日上午繼續。

  電盈昨日繼續停牌,由於上訴聆訊未知何時完結,估計無論誰勝誰負,上訴至終審法院 的機會甚濃,電盈與證監會拉鋸戰隨時「加時」,市場人士認為,電盈長時間停牌不利股東利益。電盈董事總經理艾維朗昨仍親身出庭,聆訊結束後亦無作出任何評論。

   潘松輝昨日用盡整個上午進行陳詞,他指出,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監林孝華,派發電盈股份作為花紅,其胞妹林孝玉同時預備從袁天凡秘書Lesley Wai,獲得五百至六百份投票委託書,在分發電盈股份後,隨即收回簽妥的投票委託書。羅傑志形容,林孝玉於一日內完成收集委託書,有點像派利是,令人費 解。潘松輝就表示,這正好證明這次拆票是有組織的行動。

  證監會周三成功聯絡作為關鍵證人的Lesley Wai,然而潘松輝直至陳詞完畢,都沒有交代Lesley Wai的口供。小股東代表律師馮華健就質疑,林孝玉為何要從袁天凡的秘書拿取投票委託書,這不禁令人懷疑操控問題。

  潘松輝列舉多個案例,認為遇有不公平情況,法庭可運用酌情權否決私有化。馮華健表示,部分贊成私有化的股東,獲得相當於作價四點五元的回購保證,反映股東的利益不一致。

  然而羅傑志認為,長期投資者希望維持電盈上市地位,而贊成私有化者在乎短期獲利,他認為套利活動並無問題,股東各有自己利益,但享有相同權利。

  潘松輝又表示,證監會在調查時遇到不少限制,例如林孝華既非持牌經紀,亦非董事,而電盈母公司盈拓為新加坡 上市公司,超出證監會的管轄範圍,均限制證監會的調查工作。

   原訴法官關淑馨在判詞中稱,這次私有化建議給予股東在惡劣市況下套現的機會,有關建議亦獲得獨立財務顧問支持,認為私有化作價有合理溢價。不過,潘松輝 指出,對於富裕股東而言,私有化只是讓他們重新投資的機會,但很多小股東都是多年前買下股份,可能作為教育基金,但最終只餘二、三萬元之數,這解釋為何仍 有眾多小股東不希望私有化獲得通過的原因。

---------------------------------2009/4/18
正如陳先生所表達的疑惑,遊戲規則是要遵守的。何況李家錢傾香港這種過份謀利做法似乎有損李家的威嚴!真難以想像出些x事。

銀 行 指 小 股 東 無 得 投 票 ....... 無得小股東投票何來公平?!…如果這判案同意銀行這樣做法…的股票搵鬼去買都得了?!… 但為何一手可投票?

譚 玉 娟 又 指 , 電 盈 有 大 量 資 產 , 包 括 79 個 物 業 , 但 給 予 該 等 物 業 極 低 的 估 值 。......... 靠壓低物業估值而作出極低的收購價,簡直如:盜似賊與又偷和搶有什麼分別?!



電 盈 私 有 化 上 訴   今 續 聆 訊 半 日 小 股 東 促 重 新 投 票 讓 散 戶 種 票


電 盈 小 股 東 大 聯 盟 成 員 昨 在 聽 審 後 讚 揚 上 訴 法 官 「 肯 聽 我 哋 意 見 」 , 對 證 監 上 訴 得 直 感 樂 觀 。   凌 樹 輝 攝

【 本 報 訊 】 電 訊 盈 科 私 有 化 上 訴 聆 訊 進 入 第 二 日 , 電 盈 小 股 東 首 次 在 庭 上 表 達 對 電 盈 私 有 化 的 不 滿 。 兩 名 作 供 的 小 股 東 不 約 而 同 要 求 上 訴 庭 , 推 翻 原 訟 庭 批 准 電 盈 私 有 化 的 裁 決 , 以 及 頒 令 重 新 投 票 , 讓 反 對 私 有 化 的 散 戶 也 可 以 「 種 票 」 , 重 寫 賽 果 。 聆 訊 今 日 繼 續 。
電 盈 小 股 東 大 聯 盟 成 員 之 一 的 陳 鵬 程 作 供 時 表 示 , 2 月 電 盈 私 有 化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遇 到 不 公 平 對 待 。 他 指 , 當 日 投 票 過 程 混 亂 , 令 他 無 法 投 票 , 及 後 雖 然 中 央 證 券 過 戶 處 的 代 表 鄭 小 姐 已 致 電 向 他 道 歉 , 「 但 有 組 織 的 人 就 利 用 佢 哋 嘅 專 業 知 識 分 拆 人 頭 , 對 投 反 對 票 嘅 人 唔 公 平 」 。

電 盈 所 持 物 業 估 值 極 低


zoom

代 表 數 名 電 盈 小 股 東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馮 華 健 ( 右 ) 在 上 訴 庭 重 申 , 電 盈 「 種 票 疑 雲 」 剝 削 小 股 東 在 私 有 化 公 平 投 票 的 權 利 。   李 潤 芳 攝

83 年 起 做 股 票 經 紀 和 出 市 代 表 十 多 年 的 陳 鵬 程 續 稱 , 他 很 清 楚 遊 戲 規 則 , 每 個 市 場 參 與 者 亦 一 樣 ; 他 舉 例 稱 , 王 氏 港 建 試 過 兩 次 私 有 化 , 兩 次 都 因 「 人 頭 票 」 過 半 數 反 對 而 遭 否 決 , 「 個 老 闆 激 到 紮 紮 跳 」 。 此 外 , 愛 美 高 92 年 私 有 化 華 人 置 業 亦 因 分 拆 股 份 問 題 而 遭 證 監 會 調 查 , 最 後 愛 美 高 自 行 撤 銷 私 有 化 , 「 因 為 佢 知 道 要 遵 守 遊 戲 規 則 同 證 監 指 引 」 。
他 強 調 , 若 電 盈 私 有 化 通 過 , 會 嚴 重 摧 毀 遊 戲 規 則 , 「 我 希 望 法 庭 考 慮 , 如 果 種 票 無 問 題 , 就 頒 令 重 新 投 票 , 等 我 哋 呢 班 反 對 嘅 股 東 都 可 以 種 票 」 。
第 二 位 陳 詞 的 電 盈 小 股 東 大 聯 盟 副 召 集 人 譚 玉 娟 質 疑 , 電 盈 私 有 化 是 「 錢 作 怪 同 埋 有 人 貪 婪 、 以 權 謀 私 、 龐 大 利 潤 下 見 財 心 起 」 。
譚 玉 娟 又 指 , 電 盈 有 大 量 資 產 , 包 括 79 個 物 業 , 但 給 予 該 等 物 業 極 低 的 估 值 。 根 據 私 有 化 文 件 , 旺 角 弼 街 37 號 的 物 業 , 在 去 年 10 月 底 的 估 值 只 得 2,900 萬 元 , 「 旺 角 一 間 舖 都 唔 止 」 , 另 銅 鑼 灣 禮 頓 道 東 區 電 訊 大 樓 , 「 估 值 只 得 4.6 億 , 我 朋 友 銅 鑼 灣 間 舖 700 呎 都 賣 到 一 億 二 , 無 可 能 估 價 會 低 成 咁 」 。

銀 行 指 小 股 東 無 得 投 票

她 續 稱 , 電 盈 業 務 多 元 化 , 「 有 國 際 電 話 、 互 聯 網 , 多 媒 體 平 台 同 埋 香 港 、 大 陸 2G 、 3G 」 , 在 龐 大 資 產 誘 惑 下 , 「 董 事 局 先 利 用 法 律 精 英 、 會 計 銀 行 專 家 、 國 際 投 資 專 家 同 埋 證 券 商 合 謀 掠 奪 我 哋 嘅 資 產 」 。
她 亦 投 訴 , 若 小 股 東 因 並 非 以 自 己 名 義 持 有 電 盈 股 票 , 是 無 法 在 股 東 會 上 投 票 , 她 致 電 經 紀 行 查 詢 時 , 所 得 回 覆 是 「 你 哋 啲 股 份 太 少 , 人 哋 大 股 東 話 事 」 。 至 於 向 小 股 東 表 示 「 無 得 投 票 」 的 , 她 指 包 括 結 好 證 券 、 南 洋 商 業 銀 行 、 中 銀 及 渣 打 。
主 審 的 上 訴 庭 副 庭 長 羅 傑 志 強 調 , 不 會 阻 止 任 何 人 發 言 , 因 案 件 特 別 且 涉 及 重 大 公 眾 利 益 , 決 定 今 日 召 開 半 日 聆 訊 , 至 少 讓 其 餘 6 名 已 呈 交 誓 章 的 電 盈 小 股 東 在 今 日 陳 詞 。


證 監 調 查 受 掣 肘 被 指 「 無 牙 」

【本 報 訊 】 外 界 普 遍 期 待 電 盈 私 有 化 上 訴 聆 訊 中 , 披 露 關 鍵 人 物 、 電 盈 大 股 東 盈 科 拓展 副 主 席 袁 天 凡 的 秘 書 Lesley Wai 遭 證 監 會 查 問 的 內 容 , 但 代 表 證 監 的 資 深 大 律師 潘 松 輝 只 輕 描 淡 寫 指 , Lesley Wai 只 向 證 監 承 認 , 富 通 保 險 區 域 總 監 林 孝 華 胞妹 林 孝 玉 ( 譯 音 ) , 透 過 她 索 取 500 至 600 份 電 盈 股 東 會 投 票 授 權 表 格 , 內 容 與 林孝 玉 所 說 一 致 。

望 酌 情 否 決 私 有 化

潘氏 重 申 , 林 孝 華 過 往 十 年 並 無 買 入 電 盈 , 負 責 收 集 授 權 表 格 的 新 邦 證 券 也 極 少 光 顧, 令 人 質 疑 林 孝 玉 竟 可 一 天 內 成 功 收 集 部 份 表 格 。 法 官 羅 傑 志 對 此 也 感 費 解 , 形 容「 這 並 非 派 500 封 新 年 利 是 般 簡 單 , 不 明 白 為 何 能 夠 這 樣 做 」 , 潘 松 輝 稱 , 這 已 可佐 證 電 盈 「 種 票 」 是 相 當 有 組 織 的 行 動 , 但 他 承 認 種 票 無 疑 在 港 是 合 法 , 只 希 望 法官 以 保 障 小 投 資 者 的 立 法 原 意 為 由 , 酌 情 否 決 電 盈 私 有 化 。
此 外 , 潘 松 輝 以「 toothless ( 無 牙 ) 」 形 容 證 監 調 查 時 受 到 諸 多 掣 肘 , 尤 其 盈 拓 是 新 加 坡 而 非 香港 上 市 公 司 。 他 稱 , 本 港 普 通 法 體 制 令 法 院 沒 有 調 查 職 責 , 雖 然 證 監 已 如 維 護 本 港金 融 體 系 的 警 察 , 但 至 少 要 有 理 據 支 持 才 可 就 爭 議 事 件 介 入 調 查 , 無 可 能 每 個 涉 案人 士 或 每 個 通 訊 紀 錄 也 追 蹤 。
至 於 涉 嫌 「 種 票 」 的 新 增 電 盈 股 東 與 長 期 投 資者 , 就 私 有 化 利 益 「 不 對 等 」 的 爭 議 , 羅 傑 志 對 此 認 同 , 認 為 長 揸 者 當 然 希 望 電 盈能 繼 續 上 市 ; 贊 同 私 有 化 的 短 期 投 資 者 則 在 乎 短 期 獲 利 。 他 強 調 , 短 線 炒 私 有 化 套戥 本 身 屬 合 法 , 惟 長 短 線 投 資 者 也 有 相 同 權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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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盈 去 信 證 監 澄 清 法 官 人 選
電 盈 主 席 李 澤 楷
  (星島日報報道)電訊盈科(008)私有化的上訴聆訊,將在下周四(四月十六日)召開。根據本報取得的一封信件,其中一名上訴庭法官羅傑志,卻原來早與電盈主席李澤楷相識,羅傑志法官曾經因為「網上行」的上網服務問題,而直接致函李澤楷以及通電話。

  電盈大股東盈科拓展去信證監會,查詢證監會以及其他有關人士是否反對羅傑志法官參與上訴聆訊。證監會發言人表示,不評論上述事件。

  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認為,羅傑志法官應該自行退出電盈的上訴聆訊,因為電盈私有化是萬眾矚目的事件,不論上訴庭如何判決,都會引起廣泛討論,羅傑志法官不參與這宗聆訴,便可避免公眾出現不必要的疑慮。

  早前羅傑志法官已經在
法庭上披露,他是電盈非執董霍德的朋友,證監會的代表律師當時表示,不會因此而反對羅傑志法官審理上訴聆訊。

  不過,根據一封由盈科拓展發予證監會以及有關人士的信件,按照李澤楷的記憶所及,在〇一年九月的一個派對,以及〇七年三月的一次晚飯聚會,曾與羅傑志法官會面,而在這兩次社交聚會,皆有其他人士在場。另在〇七年九月,羅傑志法官曾經寫信給李澤楷,查詢有關「網上行」的上網服務問題,兩人在同年十月亦有通電話,再度談及上網服務之事。盈科拓展的律師在信件中指出,基於上述事件,相信不足以構成反對羅傑志法官審理電盈私有化聆訊的理由。

  據了解,電盈發出這封信給證監會以及其他有關人士,是希望在聆訊開始前清除爭拗,以免延誤私有化。

  另一方面,向證監會投訴電盈私有化「種票」的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高等法院日前就電盈私有化的判決不合理,證監會有強烈理據作出上訴。他呼籲政府盡快修改《公司條例》中有關「數人頭」的規定,否則像電盈的風波將陸續有來。他不認同法官認為套利活動在港活躍的說法,他指之前的十五宗私有化交易,都沒有拆票情況。

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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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onestperson
#15
發表於 2009-3-9 09:40 資料 短消息
SCMP 上星期三報導, 政府已經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證實直到2008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政府已從貝沙灣項目累積收到一百八十億盈利分帳. 按比例, PCCW 應該已經從貝沙灣項目收到七十七億盈利分帳! 推算其中四十多億盈利, PCCW必須在2008業績入帳, 因此08年會比07年勁賺至少兩, 三倍!
為什麼PCCW在2009年一月至 二月間沒有向小股東透露? 法律上是否牽涉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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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街都說得岩(白痴),對亞街耒講,所有人在他心目中都(白痴),到匯豐請願無疑是中了這句(xx),他老豆是匯豐董事,正所謂唔睇僧面都睇佛面加上08年入賬的幾拾億仲唔急急腳私有化左佢還會益的股東嗎?私有化他根本就不用化錢因全部都是電訊的錢和股東的血汗錢。正所謂『偷龍轉鳳佢最叻,監人賴後更乜強』。

這次還看證監是否大細超對『大劉、亞街』同樣涉嫌種票有否不同看待 … 但亞街比大劉叻百倍因每股得番幾毛,玩了小股東成十年、大劉一年而已!



電盈小股東請願 盼匯豐拒助融資 2009年4月8日

【明報專訊】電盈小股東不滿私有化獲法庭批准,昨日到中環匯豐銀行總行請願,要求匯豐不要跟盈科拓展等商討融資安排。根據原定安排,匯豐會提供一筆貸款予盈拓,於4月23日完成私有化計劃。由於私有化仍待上訴庭裁決,盈拓等要跟匯豐修訂貸款條款。小股東指出,匯豐供股獲港人熱烈支持,作為港人支持的銀行,不應跟涉及種票的電盈作「不道德的私有化交易」。

有銀行業人士估計,匯豐十分注重聲譽及社區關係,相信該行在考慮是否延長予電盈大股東盈拓的過渡貸款時,可能會考慮對銀行聲譽帶來的影響。

(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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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吞象的勝利者…亞街盡享美人恩,正所謂:軟玉溫馨抱滿懷,千風化雨誰無死。知人口面不知心,郭在錢權法無存。


證監事實變成冤,何謂法律蕩無存。小東有冤無路訴,世間道德歿一員。大粒什麼都無知,錢權效應應通天。

蛇吞象…反映大千世界老千之能言善變、金錢之效應…由美國毒資產,產生的衍生工具毒害全球哪些製毒者都逍遙法外還可坐享其成可見一斑。

亞街的決心在錢權世界裡所有接觸股市的小股民都是被害者,因法律站在金錢上、金錢比道德高尚得連男女都不分的,因此大多女性重操故業都也是為金錢!

...........投入股市帶眼識人...........買股票要買人格明知他是老千你還要去買他的股票,這是你的不幸誰叫你買,買它就是鋤弱扶強他仲唔眉飛色舞(xx)?!

…地域之不同,明知而不犯,與明知而故犯者其罪可誅也。


法官認為電話或短信屬於不實證據,所以證據不足…其實虛擬的世界有什麼是真的呢…關系、金錢最真,有錢使得鬼推磨,莫講是人就算鬼都要去推磨,這是人世間必然道理法院沒有責任決定私有化的投票是如何進行的....話之你道德在那…法官相信多數小股東是真誠地投票....哪八百多票簡直是多餘不計在內…法官亦指出,證監會所指的「種票」疑雲,證據的來源為電話或短信,證據不足…所有電訊上電腦上舉凡用電都可證據不足論…這位法官真仁慈!

被證監會調查,而袁天凡的舊部、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承認於今年1月買了50萬股電盈股票,送給下屬作花紅。… 如今富通總裁否認是富通送出電盈股票每人一手可砌抵小股東,哪些人全是自顧人士與他們是無關的。… … 從此以後做市舉凡須要抗衡的小股東可將股份拆細至一手去投票抗爭力可達無窮大。

調查又揭發5家證券行鼓勵員工買電盈股票。證監認為事件有串謀操控嫌疑,有人濫用法律,並不道德。…… 有企圖操控。這些企圖操控、濫用法律難道完全無關法律上道德人情
?… 如這可成立,香港還有法律、道德之可言嗎?法律理應維護大多數受害者而不是維護不道德的錢權者!


同樣事件上個官判案有否看前瞻性案例?… 「愛美高事件,其中491名股東,於私有化建議公布前並非華置股東;而214名投反對票的股東當中,僅有一名股東是只持一手股份。」「過去無股票而忽然做了一手股票股東而又授權予某人行使投票權」這種行為今次這個官說唔關他們的事,這麼說話之欺詐、行騙社會大亂也與法例無關,要法庭幹麼!既然法庭不能的事政府當要立例立法才可平息這社會的紛爭,而這紛爭是小股東任由大股東任意魚肉、任意擺佈由拾幾元到了現今的幾毛錢,拾年將近這幾毛錢可買個包嗎?多數老股東祇有一個希望電盈良心發現像得信佳哪樣起死回生反正沒希望中的一種得著,信他就信到底,但忽然死亡死得不明不白,報少小仇可以嗎?= 升番高些先好嗎,幾毛錢連買個包都買不到!



「忽然股東」投票 華置私有曾遭叫停
【明報專訊】因「有人」涉嫌影響獨立股東投票,令私有化計劃最終被監管當局叫停原來早有前科,例如1992年愛美高私有化華置(0127)的個案。

換股「無肉食」 小股東反對

1991年,劉鑾雄為大股東的愛美高提出以發新股方式,用1股愛美高新股換取2股華置股份,以達成私有化。由於小股東得益無多,故議案提出以來一直遭反對。幾經擾攘,至92年2月10日獨立股東會卻表決通過私有化,小股東後來多番向證監投訴投票不公,更曾到當時的港督府請願,要求協助。

證監及後展開調查,至4月初發表聲明,指當日會議投贊成票的644票當中,有527名僅持有一手股份,其中491名股東,於私有化建議公布前並非華置股東;而214名投反對票的股東當中,僅有一名股東是只持一手股份。同時調查結果顯示,「有一人」曾策劃將股份分拆成單一個買賣單位及購入單一個買賣單位股份,於527個投贊成票的一手股票當中,便有400個由該人作代表。

證監會旗下的收購及合併委員會認為華置私有化事件中,存在「有力的表面證據理由」,關乎股東會投票的公平性,故要求百慕達最高法院押後華置私有化,或反對計劃。而愛美高後來亦因而宣布撤回計劃,令擾攘一年多的華置私有化計劃最終告吹。


證監上訴澄清拆票合法性
(明報)4月6日 星期一 18:30

證監會 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他們就電盈私有化上訴,希望澄清分拆股票投票是否合法。

韋奕禮在記者會上表示,高等法院批准電盈私有化,證監會尊重法院的決定,但需澄清分拆投票的合法性,因他們認為分柝投票影響結果,這是不正確的,所以他們提出上訴。

他指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有足夠的透明度,讓人了解如何運作。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懷疑有人在電盈股東大會上「拆票」,影響結果,這是不正確的,對小股東不公平,他們需提出上訴,以澄清拆票的合法性。

被問及何時上訴,他表示,將盡快進行。

高院法官在上周三及周四,審訊兩日後決定今日裁決。而在審訊的過程中,揭發提出私有化電盈的盈拓副主席袁天凡,被證監會調查,而袁天凡的舊部、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承認於今年1月買了50萬股電盈股票,送給下屬作花紅,並收集他們投贊成票的授權書,涉及約500票。調查又揭發5家證券行鼓勵員工買電盈股票。證監認為事件有串謀操控嫌疑,有人濫用法律,並不道德。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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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7
香港號稱世界第三金融中心如讓種票行為繼續無止境擾攘下去,無疑使社會不斷重複不安,尤其在現時金融海嘯環境當中,令所有投資者人心惶惶,今天是你電盈可以任意種票明天會是那一間公司大模斯樣種票迫走小股東,臨近業績公布,往年所賺取也可偷雞落入大股東手上,而小股東死得不明不白…這個社會還有法理嗎?如此行為無疑是製造老千的溫床,任由老千作大、任由老千橫行法庭還幫上一把的勝地!… 香港是老千黃金遍地的樂園… 「送幾百手股票給幾百人而要拿回投票權去控制投票結果」這種行為都可容許…這是什麼法治的社會?這是隨便可操控的結果、任意魚肉別人的社會?!公平、公正公義去了那?

引用

蘋 論 : 種 票 問 題 不 能 輕 輕 放 過

在 證 監 會 提 出 緊 急 上訴 後 , 高 等 法 院 上 訴 庭 昨 天 傍 晚 決 定 暫 緩 執 行 批 准 電 訊 盈 科 私 有 化 的 判 決 , 待 下 周上 訴 庭 聆 訊 後 再 作 決 定 。 換 言 之 , 電 盈 私 有 化 的 進 程 將 會 再 押 後 。
我 們 認 為證 監 會 就 案 件 提 出 上 訴 是 應 該 及 合 理 的 做 法 , 這 樣 做 不 但 可 以 更 妥 善 保 障 小 股 東 的權 益 , 也 有 利 於 保 障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及 聲 譽 。
負 責 處 理 電 盈 私有 化 聆 訊 的 高 院 法 官 關 淑 馨 在 批 准 私 有 化 的 判 詞 中 表 示 , 法 院 沒 有 責 任 決 定 私 有 化的 投 票 如 何 進 行 , 本 港 法 例 也 沒 有 禁 止 分 拆 投 票 的 行 為 。 她 又 認 為 證 監 會 沒 有 足 夠證 據 證 實 盈 拓 副 主 席 袁 天 凡 與 富 通 保 險 高 層 林 孝 華 種 票 , 只 能 顯 示 他 們 有 這 樣 的 嫌疑 。
關 淑 馨 法 官 的 判 決 當 然 有 她 的 理 據 , 但 她 的 裁 決 卻 未 能 澄 清 及 處 理 電 盈 私 有 化 進 程 中 的 多 個 疑 點 , 反 而 引 發 更 多 問 題 。
第一 個 重 大 問 題 是 分 拆 投 票 或 被 稱 為 種 票 的 做 法 是 否 合 法 , 是 否 合 理 ,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純 粹 從 法 律 條 文 來 看 , 香 港 的 法 例 包 括 公 司 法 的 確 沒 有 條 文 禁 止 大 股 東 或 與 大 股東 有 關 連 人 士 透 過 類 似 拆 票 、 種 票 的 手 法 影 響 投 票 結 果 。 但 是 , 法 院 及 法 官 援 引 法律 處 理 案 件 時 不 可 能 只 看 法 律 的 條 文 、 字 眼 , 也 需 要 考 慮 立 法 原 意 及 法 律 精 神 。 公司 條 例 之 所 以 規 定 有 一 個 股 東 投 票 程 序 , 之 所 以 規 定 議 案 要 得 到 出 席 股 東 會 的 半 數股 東 同 意 , 就 是 要 保 障 股 東 特 別 是 小 股 東 的 權 益 , 讓 他 們 經 過 一 個 公 開 公 平 公 正 的程 序 決 定 公 司 的 前 途 , 決 定 手 上 的 投 資 該 如 何 處 理 。

若果 讓 公 司 大 股 東 或 管 理 層 利 用 本 身 的 龐 大 資 源 、 資 金 干 擾 投 票 過 程 , 或 借 用 有 密 切關 係 的 第 三 者 拆 票 或 種 票 , 整 個 投 票 過 程 便 會 被 扭 曲 , 投 票 程 序 便 偏 離 了 公 開 公 正公 平 的 原 則 , 股 東 特 別 是 小 股 東 的 利 益 便 得 不 到 有 效 保 障 。
正 因 為 關 淑 馨 法官 有 關 種 票 、 拆 票 的 裁 決 影 響 重 大 , 證 監 會 實 在 有 必 要 提 出 上 訴 , 以 澄 清 相 關 法 律觀 點 , 以 澄 清 種 票 行 為 是 否 合 法 。 若 果 有 需 要 的 話 , 證 監 會 更 應 向 終 審 庭 提 出 上 訴, 以 減 輕 公 眾 及 投 資 者 日 後 的 顧 慮 。
另 一 個 大 的 疑 問 是 盈 拓 副 主 席 袁 天 凡 先生 及 富 通 保 險 高 層 林 孝 華 先 生 在 事 件 中 的 角 色 。 從 證 監 會 調 查 所 得 , 在 電 盈 私 有 化過 程 中 兩 人 有 頻 密 的 電 話 、 短 訊 來 往 ; 此 後 林 孝 華 先 生 在 市 場 購 入 了 五 十 萬 股 電 盈股 票 分 送 給 幾 百 個 下 屬 , 令 他 們 在 電 盈 股 東 大 會 中 有 幾 百 票 , 足 以 左 右 股 東 大 會 的投 票 結 果 。 初 步 調 查 的 證 據 雖 未 能 確 定 兩 人 合 作 種 票 , 也 未 能 指 出 做 法 有 否 涉 及 利益 ; 但 從 時 間 上 的 配 合 , 部 署 的 細 緻 精 密 來 看 , 種 票 的 嫌 疑 相 當 大 。 若 果 法 院 未 能有 效 澄 清 , 證 監 會 便 有 需 要 進 一 步 調 查 , 以 確 定 有 沒 有 人 在 過 程 中 「 出 茅 招 」 甚 或涉 及 違 法 行 為 。 也 只 有 盡 力 追 查 種 票 疑 雲 , 才 能 防 止 小 股 東 成 為 任 人 宰 割 的 羔 羊 ,才 能 確 保 香 港 的 投 資 市 場 能 公 平 公 正 的 運 作 。
周 一 至 周 六 刊 出

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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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批准電盈私有化
(明報)4月6日 星期一 15:10

高等法院裁決,批准電盈私有化,法官在判詞中表示,相信多數小股東是真誠地投票。

電盈董事總經理艾維朗下午抵達高等法院,聽取裁決。高院法官關淑馨下午2時半頒下判詞,他認為大股東沒有強迫小股東投票,大多數小股東是真誠地投票,而法院沒有責任決定私有化的投票是如何進行的。

法官亦指出,證監會所指的「種票」疑雲,證據的來源為電話或短信,證據不足。有電盈小股東聞判後,感到不滿,暫未知道證監會會否提出上訴。

高院法官在上周三及四,審訊兩日後決定今日裁決。而在審訊的過程中,揭發提出私有化電盈的盈拓副主席袁天凡,被證監會調查,而袁天凡的舊部、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承認於今年1月買了50萬股電盈股票,送給下屬作花紅。調查又揭發5家證券行鼓勵員工買電盈股票。證監認為事件有串謀操控嫌疑,有人濫用法律,並不道德。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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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定過抬炸彈?有樣你看袁天凡胸有成竹的會心微笑.哪鬼鼠眼的眉開眼笑!猜:到底他在對誰會心微笑?

司徒富瑞決斷英明的也在微笑

引用
司徒富瑞稱富 通保險沒有參與購買及分派電盈股份予富通保險營業員。

袁天凡

指袁天凡與林孝華通訊僅屬懷疑
官點名有人「種票」
07/04/2009

【本報訊】電盈私有化法院聆訊中,爆出證監會懷疑盈拓副主席袁天凡及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監林孝華串謀種票,袁又涉嫌事先披露電盈會提高私有化作價,兩項指控備受市場關注。高院法官昨在判決中指,袁、林兩人並無「種票」,反而中南証券兼金江股東莊友堅、金利豐老闆朱李月華,以及實德證券經理馬金華和一名姓陳客戶有參與「種票」。

根據證監會指控,林孝華透過把五百手(共五十萬股)電盈股份,分予旗下五個組別主管,再由五人分發旗下保險代理及親友來進行「種票」,證監會指林其實是執行由袁天凡策劃的「種票」行動,又指林即使是為個人所持的一百九十萬股電盈利益尠想而「種票」,其解釋亦不合理,因即使私有化通過,林扣除「種票」付出的金錢後便幾乎冇賺。

官指林孝華派股極「揚」
法官則認為,不能完全否定林孝華純為讓下線員工獲利的講法。林本身亦無投票,他派股既不精巧亦不複雜,且在這個傳媒廣泛關注時刻,他做得極「揚」。法官認為,證監會的猜想未達到合理推論。

至於曾任盈科保險(現稱富通保險)前主席的袁天凡,證監會一直針對私有化計劃期間袁、林之間的電話通訊,但法官亦認為這些時間上的巧合,僅屬懷疑,證監的說法並無證據支持。

莊友堅與朱李月華「種票」
證監又收到持大批電盈股份的證人A告密,爆出袁天凡涉嫌事前向A透露電盈會提高私有化價錢。法官指,A曾對證監供稱袁說過「做人頭」,但其後又撤回口供;A又指袁曾說需要九成股東投贊成票,但法官認為以袁熟悉上市規則,無可能這樣說,因方案通過所需的其實是七成半股權同意;加上A一開始已表明會支持方案,袁無必要再透露私有化提價來慫恿A支持。

法官認為莊友堅和朱李月華有種票之嫌,法官指莊曾承認驅使其僱員、朋友及客戶去買電盈一手股來支持私有化,故裁定莊確有透過中南及金江等「種票」。

此外,電盈「種票」案涉及四百多票來自富通保險營業員,富通保險(亞洲)行政總裁司徒富瑞昨日表明,富通保險從來沒有參與購買及分派電盈股份予富通保險營業員或其他任何人士,他強調,管理層是於傳媒報道後,才獲悉有關事件。


【本報訊】主審法官關淑馨的判決令小股東失望,她在判詞中指出,相信大部分的股東的投票是出於「真誠」,加上香港法例並不禁止股東分拆股份投票,因此批准電盈的私有化計劃。不過,法庭雖判電盈得直,但相關堂費要由電盈支付。

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究竟會否同意通過一間公司的私有化方案?這是法院處理一般公司股本問題必然會發問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關淑馨直指在現時市況持續惡劣下,電盈大股東提出私有化,不失為小股東提供套現機會。

為小股東提供套現機會
雖然不少電盈小股東不忿他們原本每股價值百多元的電盈(前身香港電訊),在數年內大幅跌至現時只剩下數元的電盈股份;又不值大股東可以特別股息支付私有化款項。不過,法官認為在現時「爛市」下,私有化確實為小股東提供套現機會。法官引述獨立財務顧問指,四元五角的收購價有合理溢利,私有化條款亦對小股東公平及合理。

法官引用案例,指如果大多數人均贊成方案,大多數人的決定便成為主要指標,用來決定究竟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會否同樣作出相同決定。法官認為,既然大多數投贊成票的電盈小股東是真實為自己利益投票,並非為欺壓其他小眾,因此裁定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亦應跟從。

另外,在高院上訴庭昨日開審前,上訴庭法官羅傑志曾向證監會代表律師潘松輝表示,他本人是電盈董事霍德的好友,並向潘查詢證監會的上訴是否針對霍德在電盈私有化表決的處事方式,潘松輝表明證監會對霍德的處事方式並無意見,亦未有就羅傑志主審提出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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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喝停電盈私有化
證監死咬唔放 暫緩執行高院裁決

2009/04/07 來源:on.cc

韋奕禮表明,證監會提出上訴是要求澄清分拆股票是否合法。
艾維朗(左)昨聽取判決後離開法院。
電盈小股東黃先生離開法庭時宣讀致法官的信,直斥裁判不公。
法官判辭要點

備受公眾關注的電盈私有化方案,在爭議聲中昨獲高等法院通過,但種票風波仍有手尾!首次獲准介入私有化案的證監會已即時表明上訴,並要求法官關淑馨暫緩執 行電盈股份註銷,遭法官拒絕後更即時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庭緊急開庭後,終以「事件重大嚴重性」為由接納申請,而上訴則排期至本月十六日進行。面對訴訟結果 仍有變數,電盈私有化未必能如期於本月二十三日完成,電盈昨晚刊發通告,表示今日復牌,並會修訂私有化時間表,於上訴聆訊完成後公布。

證 監會提出上訴,主要是要求法庭澄清「分拆股票」在港是否合法的問題,法官關淑馨認為,如證監會釐清的是法律問題,便無理由阻撓電盈私有化,而私有化方案有 時間及股價上的迫切性。法官除批准電盈私有化,亦駁回證監會的暫緩申請。證監會即馬不停蹄,要求直接向上訴庭申請暫緩,因為按做法,法院作出判令後,電盈 最快可於今早九時半公司註冊處辦公後,登記該命令,屆時私有化便會正式生效。

促澄清分拆股票是否合法

上訴庭昨傍晚立即開庭聆訊,盈拓的代表律師反對暫緩執行私有化的其中一個主要理據,是盈拓為私有化而向匯豐所借入過百億元融資將受影響,盈拓的律師甚至指「本月十六日聆訊太遲,或令私有化壽終正寢」。

惟有關說法未獲上訴庭接納,證監會的律師更指,電盈強調私有化進程不能推遲,只是基於節省利息支出的考慮。盈拓先向匯豐進行融資,然後再向被私有化的電盈收取特別股息一百八十八億元償還融資,就是外界所指「免費私有化」的重點。證監會的申請最終獲上訴庭兩名法官接納。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法院判決後稱,提出上訴不是要影響電盈的私有化,而是要求澄清「分拆股票」在港是否合法的問題,及關注小股東利益是否得到充分反映,以及是否合乎公平原則。如上訴反映「拆票」在港並非不合法,則有可能需修改《公司條例》。

所謂分拆股票,源於公司進行私有化,須召開法院會議,除要有七成半股權同意及不多於一成股權反對,亦要獲過半數股東人數同意,才可通過私有化。現時引起「種票」疑雲的,就是要過半數股東「數人頭」安排,容許將股票分拆多手,增加數人頭時的勝算。

關淑馨昨在判詞中指,在港分拆股份轉手並無法例限制,亦非不普遍的行為。如香港要作出有關限制,應由監管機構經公開諮詢後,界定哪些是可准許或不准許的分拆股票行為,而由證監會要求法院去決定分拆股份是否容許是不公平及錯誤的。

要求檢討「數人頭票」安排

有份揭發「種票」疑雲的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坦言對判決失望,重申政府應取消《公司條例》中「數人頭票」的安排,因機制除違反每股一票原則,亦導致小股東擁有不均衡的投票比重。他更擔心日後或會令部分有意進行私有化的上市公司參照電盈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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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匯報

小股東:鑽「法律罅」

 電盈小股東大聯盟成員陳仲翔傍晚表示,《公司條例》第166條存在多時,不認為種票與證監法律上有失職有關,反而覺是「有人利用法律漏洞」,陳仲翔形容證監是事件中「做得不錯」。

 是次電盈的「種票」(證監稱之「拆票」)事件源出《公司條例》第166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除須獲得75%股權(不論親身或委託代表出席)支持,同時亦要得到超過一半在場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同意,因此當中可引致「部署拆票」行動,以確保私有化可得到足夠「人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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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批准私有化 電盈勝訴 證監上訴 上訴庭頒暫緩令 2009年4月7日

【明報專訊】電訊盈科私有化計劃昨午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不過,方案最終能否順利通過,尚要延至本月16日在上訴庭方可揭盅。證監會獲悉裁決後,立即提出上訴,並在高

院法官拒批下,成功於黃昏取得上訴庭發出暫緩令,再次「叫停」電盈執行私有化。

今復牌 私有化期限押後

上訴庭指出,批出暫緩令,是因此案「重要及嚴重」。電盈(0008)昨晚發出通告稱,已向聯交所申請於今日復牌,並須將私有化限期(原定4月23日)再度延期,新的私有化時間表

要另行通告。電盈的通告提醒投資者,由於聆訊延長,有需要將最後截止日延長至4月23日之後,因要取得各方(包括電盈、聯通,以及法院)同意,此外,收購方盈科拓展等亦要

與融資協議(籌集資金進行私有化)的貸款人(匯豐)協商,以修訂貸款條款。有消息人士指出,電盈一直不欲將私有化延期到4月23日以後,因為此舉可能「違反」若干借貸條款,

更有可能導致盈拓「借錢」不成,或要撤回私有化計劃。

不過,盈拓昨天也發出聲明,稱按理若貸款人同意,以及有關私有化的條款被各方接受,是次私有化可以完成。

高院法官關淑馨昨午2時半頒發書面判辭,裁定「種票」的小股東,包括富通保險經紀、5間證券行,均出於真誠投票。法庭沒有權力剔除分拆出的849張贊成票(見另稿),因此批

准私有化計劃。

「案件嚴重」 上訴庭批暫緩令

法官於3時15分會見各方律師時,證監會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官命令暫緩執行私有化計劃。但法官指電盈私有化計劃有時間限制,而證監的上訴是環繞法律理據,即使電盈啟動私

有化程序,證監也可上訴。證監立即就暫緩令被否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及法官郭美超在5時10分再開庭,潘松輝指電盈時間表是4月23日完成私有化,但協議也指出,「盈拓同意延遲任何日子」也可,因此暫緩執行私有化,並不

影響整個計劃。但盈拓指這會影響收購條件,「可能會取消收購計劃」。

「案件嚴重」 上訴庭批暫緩令

法官於3時15分會見各方律師時,證監會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官命令暫緩執行私有化計劃。但法官指電盈私有化計劃有時間限制,而證監的上訴是環繞法律理據,即使電盈啟動私

有化程序,證監也可上訴。證監立即就暫緩令被否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及法官郭美超在5時10分再開庭,潘松輝指電盈時間表是4月23日完成私有化,但協議也指出,「盈拓同意延遲任何日子」也可,因此暫緩執行私有化,並不

影響整個計劃。但盈拓指這會影響收購條件,「可能會取消收購計劃」。

下周四聆訊 證監促釐清拆票原則

電盈也指涉及匯豐的貸款,加上要照顧大多數支持私有化股東的利益,反對暫緩。電盈另一股東聯通稱,對私有化日期沒有意見。羅傑志於昨晚7時裁決,指基於涉及重要及嚴重

事項,所以批准暫緩令,並定於下周四舉行上訴聆訊。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稱,會要求上訴庭釐清「拆票」是否合法這原則問題。他認為是次裁決未能充分釐清有關問題,「對本港及保障小股東而言,這些論點涉及重要原則」。

他指證監並非反對電盈私有化,但有責任確保過程公平、公正。證監已經分析約6000個投票紀錄、訪問91人,及查閱2000份文件及電話、電腦紀錄。

按大律師湯家驊初步理解,法官認為單憑證監提交的環境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人有串謀意圖。證監如要提出上訴,或要提供更多有力資料證明串謀。以公民黨立法會議員立場

湯家驊贊同證監介入電盈私有化事件,亦希望港府修訂《公司條例》166條,避免再有人利用「數人頭」機制剝削小股東利益。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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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證明「拆票」非違法

成報 【記者周肇堂報道】電盈私有化案件的關鍵,是「拆票」安排究竟是否合法。有法律人士認為,是次裁決證明「拆票」並非違法,因此,若要保障小股東權益,就要對現行《公司條例》作出修正,同時又表示小股東要阻止電盈私有化,向上訴庭提出要求暫緩執行裁決是出路之一。有學者認為「人頭票」已過時,易被利用作種票,建議取消。

據現行《公司條例》,上市公司要私有化,須得逾半俗稱「人頭票」的股東人數支持。過往經驗亦顯示,「人頭票」是私有化成敗的關鍵。為增加勝算,有大股東會將股票拆細,分給多名股東,以增加「人頭票」數目。

曾淵滄:「人頭票」不公平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圖)表示,法院對電盈私有化的裁決,顯示在本港「種票」並非犯法,他說:「其實引起種票嘅猜疑,只係因為上市條例有一個數人頭票嘅規定。今日決定證明咗法官對於上市條例,係唔覺得佢有法律效力,我覺得以後,如要保障小股東嘅利益,需從修訂《公司條例》方面着眼。」

湯家驊又表示,阻止私有化程序很困難,認為上訴人須盡快向上訴庭申請暫緩法令,又或要求上訴庭在4月23日前開庭審訊。

香港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副教授曾淵滄指出,是次裁決反映私有化「人頭票」表決制度過時,易被用作「種票」,認為有關做法並不公平,建議取消。他又說,若小股民認為在電盈復牌後出售持有的股份有利可圖,可選擇售出股票,但由於證監已決定上訴,因此事件仍存變數。

作為一個電盈股份持有人,曾淵滄坦言對法庭裁決感失望,但他並不打算出售所持股份。「希望當作教訓,提醒自己,無一間公司嘅股份,值得長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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